第15章 俄国的局势

自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俄皇尼古拉二世本来和英、法两国结盟一起反抗德国和奥匈帝国,在普鲁士境内占了很多城池,但是后来不仅丢了普鲁士,而且连属地波兰也被德军占领了。当时,俄国有一位皇后,是德国一个城邦王的女儿,在俄国很有威信,经常干预俄国政治。当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俄皇主张对德作战,俄后就一直在暗中干扰,再加上人心不齐,因此俄国参战数年,接连失败。俄后又三番五次怂恿俄皇停战言和。俄皇受到英、法两国的制约,不能独自宣布议和,因此犹豫不决。而议会人员都是主战的,纷纷指责俄皇的行为,俄皇一怒之下下令取消了议会。这件事在俄国引起了很大的舆论风波,议会成员们乘机号召全国人民,掀起了革命风暴。

当时俄皇正在首都的南部商议军政要事,突然得知首都内发生了政变,立即调回了在前线作战的将士。此时革命党的势力很大,大约有二十多万人,将俄首都内的重要官员都囚禁了,邮局、电力局、铁路要塞都被占领了。都城彻底被革命党控制后,他们又将俄皇围住,逼迫俄皇退位。从古到今,最难当的就是皇帝,当得好,万民敬仰;当不好,众叛亲离。到了这种地步,已经没有人再听俄皇的号令了,俄皇无奈,只有下旨让位于他的弟弟米哈尔大公。

这位米哈尔喜欢上了一个女仆,并私自和她结了婚,一起逃到国外去了,过着隐居田园的生活。听说俄、德两国开战,激起了米哈尔的一腔热血,于是他又回到了俄国,在俄皇面前请罪认错。俄皇不计前嫌,任命他为陆军最高长官,让他立刻奔赴前线和德军作战。米在前线英勇作战,屡建奇功,在国内也获得了很高的声望。后来,俄皇下了让位的诏书,全国的士兵和百姓也很支持。但是米哈尔清楚皇位难坐,不愿就任,他希望国家的事情让老百姓自己解决。于是下议院(相当于中国的众议院)开会决定建立临时政府,组建新的内阁,革除旧的制度,凡是以前的政治和宗教犯人都一律赦免,普及选举制度,消除一切阶级。不出十几天,俄国竟然变成了一个共和政府。

共和政府建立后,俄皇和俄后被发配到偏远的西伯利亚去了,一些亲德派大臣有的被杀了,有的被赶到国外去了,比起中国的革命有过之而无不及。新政府发表声明和作战方针,全国一致,绝不与德国和奥匈帝国妥协。

俄国好像已经安定了,可是革命怎么可能这么顺利?俄国内部分为两个党派:一个是由劳兵团、农民团等下层阶级组成的激进派;一个是由立宪党系和武人军官等中等阶级组成的保守派。这次俄国的革命是由激进派领导的,保守派不过是随势附和而已。第一任内阁总理尔伏夫,受到各界的压力辞职了。接任的克伦斯基是激进派中的重要人物,在革命期间,就被选举为司法总长,办事十分激进。陆军总长萨威柯甫和将军柯尼洛夫彼此不和,萨威柯甫一怒之下,辞职不干了。柯尼洛夫又与克伦斯基争权,竟然动用武力,导致俄首都陷入战火中,最终柯尼洛夫战败了。激进派中有一派过激党,办事比克伦斯基还要激进。该党又将克伦斯基推翻,组建了新的政权,一时间俄国首都里十分混乱。

见俄国内部不安定,德国乘机逼近俄国边疆,俄国和中国的中央政府都很焦虑。俄国与中国西北地区接壤,万一俄国人抵挡不住德国军队而被占领,德国必定会因中国参加对德作战而入侵中国。参战督办段总理是主战的发起人,此时的他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幸亏小徐等人替他想办法,让他与列强日本结盟,共同防御德军。于是他立即致电驻日公使章宗祥,让他办理这件事。章不敢怠慢,立刻写信给日本外务大臣,请他帮忙。信的内容大致是:

敬启者:中国政府鉴于目下时局,依下列纲领,与贵国政府协同处置,为贵我两国之必要。兹依本国政府之训令,特向贵国提议,本使深为荣幸。

(一)中国政府,及日本政府,因敌国实力之日见蔓延于俄国境内,其结果将使远东之平和安宁,受侵迫之危险。为适应此项情势,及实行两国参加此次战争之义务,不能不及早协同考量应行之处置。

(二)依前项所述,经两国政府合意后,因实行决定之事,凡两国陆海军,对于此次共同防敌战略之范围,应行协力之方法及其条件,由两国当局官宪协定之。该当局官宪,对于互相利害问题,互相慎重诚实,随时协议。并由两国政府核定,俟时机实行以上提议。相应函达,敬请见复为荷!兹本使对于阁下,特表敬意。敬具。

日本外务大臣法学博士子爵本野一郎接到章宗祥的书信后,当即回复表示,日方愿意一起御敌。日本为何如此亲善呢?除公文外,日本外务大臣本野一郎还专门写了一封信函给章宗祥,大致内容如下:

敬启者:三月二十五日,贵我两国政府,因共同防敌,业经互换公文。帝国政府,以为该公文之有效期间,应由两国军事当局商定。再因共同防敌,日本军队在中国境内者,俟战事终了后,应一律由中国境内撤退。帝国政府,特此声明,相应函达。兹本大臣对于阁下,特表敬意。敬具。

章宗祥看了之后十分高兴,马上将这件事通过电报告诉了政府。段总理立即会见了驻京城的日本公使,中日各派相关人员在京城组织委员会,一起商议御敌的策略,日本十分赞同。中国委员长、上将衔参谋处处长靳云鹏,日本委员长、陆军少将斋藤和两国委员商定后,提出了十二条条约,内容如下:

第一条:中、日两国陆军,因敌国势力之日见蔓延于俄国境内,其结果将使远东全局之和平及安宁,受侵迫之危险,为适应此项情势,及实行两国参加此次战争之义务起见,取共同防敌之行动。

第二条:关于协同军事行动,彼此两国所处之地位与利害,互相尊重其平等。

第三条:中、日两国,基届于本协定开始行动之时,对于各自本国军队及官民,在军事行动区域之内,当命令或训告,使彼此推诚亲善,同心协力,以期达到共同防敌之目的。凡在军事行动区域之内,中国地方官吏,对于该区域内之日本军队,须尽力协助,使不生军事上之窒碍。日本军队,须尊重中国主权及地方习惯,使人民不感受不便。

第四条:为共同防敌,在中国境内之日本军队,俟战事终了时,即由中国境内,一律撤退。

第五条:中国境外派遣军队时,若有必要,两国协同派遣之。

第六条:作战区域及作战上之任务,适应于共同防敌之目的,由两国军事当局,量各自本国之兵力,另协定之。

第七条:中、日两国军事当局,在协同作战期间,为图谋协同动作之便利起见,应行下列事项:

(一)关于直隶作战上之机关,彼此互相派遣职员,充当往来联络之任。

(二)为图谋军事运动,及运输补充敏活确实起见,陆海运输通信事宜,须彼此共谋便利。

(三)关于作战上必要之建设,例如行军铁路电信电话等项,应如何设备,由两国总司令官临时协定之。俟战事终了,凡临时之建设工程,均撤废之。

(四)关于共同防敌所需之兵器,及军需品,并其原料,两国应互相供给。其数量应各自不害本国所需要之范围为限。

(五)在作战区域之内,关于军事卫生事项,应互相辅助,使无遗憾。

(六)关于直接作战上之军事技术人员,如有辅助之必要时,经一方之请求,应由他方辅助之,以供任使。

(七)军事行动区域之内,设置谍报机关,并互相交换军事所要之地图及情报。关于谍报机关之通情联络,彼此互相辅助,图其便利。

(八)协定共用之军事暗号。

第八条:为军事输送使用东清铁路之时,关于该铁路之指挥管理保护等,应尊重原来之条约。其输送方法,临时协定之。

第九条:本协定实行上所要详细事项,由中、日两国军事当局,指定各当事者协定之。

第十条:本协定及附属协定之详细事项,中、日两国,均不公布,按照军事之秘密事项办理。

第十一条:本协定由中、日两国陆军代表者签名盖印,经各自本国政府之承认,发生效力。其作战行动适当之时机,经两国最高统率部商定开始之。

第十二条:本协定以汉文及日文各缮二份,彼此对照,签名盖印,各保有一份为证据。

上面的协约只关系到陆军方面,关于海军方面签订的协约,和陆军方面大致相同。两国的委员都十分赞同,会议圆满结束。双方将所签订的协约电告各自政府,中日政府都同意,且一直都保守这个机密。

但这个协约突然被日本报纸登出,在京城立刻引起了大学生们的议论。其实,此刻德军还在俄国西部的边境上,离中国还有数万里,所签订的中日协约始终没有履行,却引起了很大的怀疑和议论。南方军队也用电报质问冯总统关于中日签订的军事协约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