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才能要用于为社会效力

我来自鹿儿岛的乡下,非常幸运在事业上取得了成功。我曾经思考过这样的问题:“包含美国的工厂在内,京瓷现在约有4000名员工,还有相当数量的股东。我当上了京瓷公司的社长,这件事到底有没有必然性?”

我认为,稻盛和夫这个人成为京瓷公司的社长没有必然性。下面的话可能不太好听:这个世界是由脑子好的人和脑子不太好的人以一定的比例构成的。全是头脑聪明的人或者都是头脑愚笨的人,这个世界就无法成立。神灵以一定的比例创造出这两种人,才构成了这个社会。

经营京瓷这个企业,并不是非我不可,换成其他人也行。也就是说,神灵随机制造出了具备经营才能的人,而其中之一碰巧是我,如此而已。

我这么说的证据就是,我的父母都不是头脑聪明的事业家。相反,资质优异的父母未必能培养出出类拔萃的孩子。这样的人以一定的数量存在于世,不过是神灵的造化而已。不存在非我不可的必要性,只要有能够代替我的人,谁都可以干,不存在任何必然性一定要让我这个人来当社长。我就是这么思考的。

这样思考以后,接下来我思考的问题是:“我今后应该怎么做才对?”既然我只是偶然地被赐予了经营企业的才能,成了京瓷的社长,那么我就不可以将这种才能用来谋取个人的私利。

这个世界要正常运行,就需要有才能的人来充当集团的领导人。我不过是偶然成了其中的一员而已。所以,“我是大公司的社长,我是了不起的伟人,我成为富豪乃是理所当然的”,这种傲慢的态度乃是大忌。

本来就没有非我不可的必要,但既然神灵命令我“你去当集团的领导人”,那么我就必须将才能用于为社会效力,必须用自己的才能为员工、股东和周围的人造福。我认为,不能有才能是私有物的错觉,不能将才能只是用来为自己谋幸福。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必定有一部分人会成为领导人,这是因为神灵认为领导人的存在是必要的,并赐予他们才能。所以,领导人应该将这种才能用于为社会效力,而不是用于满足自己个人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