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式认知

设计师式认知(Designerly Ways of Knowing)是设计研究领域的知名教授Nigel Cross提出的,他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设计研究领域里出现的一位思想引路人,是英国开放大学的设计研究教授,2005年被英国设计研究学会授予终身成就奖。他通过对设计专家设计能力的研究,提出“设计师式认知”和“设计思维”是设计能力的核心内容。他认为设计能力并非专业人士独有,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拥有这种能力,或者说具备这种“天赋”。设计能力作为一种自然的认知能力可以通过训练获得。设计思维是一种与科学思维和艺术思维完全不一样的思维方式。

在英国皇家艺术学院的“设计通识教育”艺术研究项目中,强调了第三类教育的缺失,即设计教育。Nigel Cross教授认为:“设计教育需从技术性的传统职业教育转变为面向大众的通识教育,这才是设计教育的真正价值。”设计可以理解为是区别于科学和人文的第三个领域(见图1.2.1),三大领域所对应的认知对象、认知方式和研究价值各有不同。(表1.2.1)理想的状态下应该均等划分,相互交错,这也符合“大科学”时代学科的交叉与融合,然而现实状态下的三大领域并不均等,人文领域缩减,设计领域更加狭小,这种现状在发展中国家表现得尤为明显。而事实上,随着全球化、工业化以及城市化的发展,设计在经济、文化中所起的作用是很多国家迫切需要面对的问题。Nigel Cross教授充分认识到设计通识教育的重要性,他建议应该从小就纳入全民通识教育体系,于是在他和其他设计研究教授的努力下,1982年,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在主持内阁会议时决定将“设计”作为一门必修的通识课程在中小学开始推行。当然这样的建议能被政府采纳也跟欧洲的“重商主义”经济政策相关,重商主义相信发展技术与设计,能提升国家竞争力,是取得经济利益的手段。法国是最早的重商主义政策实践者,在十八世纪时规划的政策中就有一条:发展有利于设计教育的环境,可见欧洲对设计教育的重视由来已久。英国是最早推行设计政策的国家之一,工业革命也使英国在技术和经济上取得了巨大的领先,1835年,英国议会提议成立设计与制造特选委员会,1944年成立了工业设计委员会,这些实体机构都由政府出资。

表12.1.1 三大认知领域的对比情况

图1.2.1 三大认知领域

Nigel Cross教授也表达了自己对“what is design?”的看法,他认为设计是一种以解决未明确定义问题为目的的综合能力,这种综合能力包括以下三点具体的能力表现:能采用解决方案聚焦的认知策略(solution-focused cognitive strategy),能利用溯因或同位的思维(abductive or appositional thinking),以及能使用非口语的建模媒介(non-verbal modelling media)。

设计师式认知原理的主要观点有:

(1)设计有不确定性,体现在问题的未明确界定,很多设计问题无法明确规范,就如同设计师们提供的解决方案一样五花八门,多元而不确定,解决这些问题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它往往会随着环境、地点和对象的变化而发生改变,然而设计能带给我们更美好的生活之一宏观目标不会改变。

(2)创造性思维,即溯因推理能力,是创造未知事物的行为模式,不同于分析性思维,因为分析是问题求解的行为模式,是一种科学方法不是设计方法;溯因推理或同位是创造行为,是一种设计思维,它更注重独创性,以及人们在情感或价值观上的移情认同。

(3)从设计行为分析追求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是设计的最终目的,然而设计师关注的是解决方案聚焦(评价),并非问题聚焦(分析),所以设计师需要具备设计反思与设计评价的能力,也包括设计检验的行为能力。

(4)从设计过程来看,设计师运用的媒介具有非语言性,包括绘制图表和建模等,设计文化并不过多地依赖于语言、计算、文学的思维和沟通模式,而是非语言模式以及脑图思维方式等,它们包括平面图形能力(graphicacy)、造物语言(object languages)、行为语言(action languages)、认知映射(cognitive mapping)等广泛的组成元素。

(5)原创设计往往建立在视觉信息和经验的大量积累。这里包括自己在生活或创作过程中的经验积累,也包括对他人的视觉信息和经验的共鸣。

(6)设计是每个人都拥有的能力,设计教育并非只是少数人的职业教育,可以像其他学科领域的教育一样形成通用且开放的体系,只要做到四个关键点:易于理解、无处不在、连续和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