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德意志意识形态。对费尔巴哈 布·鲍威尔和施蒂纳所代表的现代德国哲学……德国社会社会主义的批判》

《德意志意识形态。对费尔巴哈、布·鲍威尔和施蒂纳所代表的现代德国哲学以及各式各样先知所代表的德国社会主义的批判》

全文约45.6万字。1845年~1846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合写于布鲁塞尔。原文是德文。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于1932年第一次按手稿、用原文全文出版。1933年又用俄文出版。

早在1845年春天,马克思和恩格斯决定共同制定自己的全新观点,决定合写这部著作,但直到1845年9月,他们才真正开始写作。这部规模宏大的手稿,共分两卷,第一卷的主要内容是全面批判费尔巴哈、鲍威尔、施蒂纳的哲学观点,阐述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第二卷的内容是对形形色色的“真正的社会主义”的代表展开批判。到1846年,全书的写作已基本结束。第一卷的大部分,即批判鲍威尔、施蒂纳的观点的各章(“莱比锡宗教会议”)和第二卷的大部分都已经脱稿,只有第一卷的第一部分即对费尔巴哈哲学的批判的写作,在1846年下半年还在继续,而且也没有完成。1846年5月,约·魏德迈从布鲁塞尔把第一卷手稿的主要部分带到威斯特伐里亚,打算请身为企业家的“真正的社会主义者”尤·迈耶尔和鲁·雷姆佩尔在那里出版。但当第二卷手稿的大部分在1846年7月寄到威斯特伐里亚以后,这些出版商便拒绝出版这部著作。从1846年~1847年马克思和恩格斯曾多次为自己的著作寻找出版商。但遭警察署方面的阻挠和作为“真正的社会主义者”的同情者的出版商的拒绝,这部著作终于没有全文版。

在马克思、恩格斯生前,这部巨著仅有第二卷的第四章刊登在《威斯特伐里亚汽船》杂志1847年8月号和9月号上。马克思、恩格斯手稿中没有写明这部著作的标题和第一卷、第二卷的题目。

现有的题目和标题是后来的出版者根据马克思的论文《驳卡尔·格律恩》中的提示加上去的。有关“费尔巴哈”部分的标题和材料安排,是根据马克思、恩格斯手稿边上的批注,按照它的内容本身安排的。“圣麦克斯”由两部分组成,它们分别是:“1.唯一者及其所有物”、“2.辩护性的评注”。这一章的材料安排完全按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本章开始部分所写的提示以及它本身的内容组织的。在现存的手稿中,没有第二卷的第二章和第三章。手稿有些字句已经残缺,编辑作了必要的增补和注释,并作了相应的说明。

1845年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布鲁塞尔再次会面,当时马克思已经大体完成了发挥他的唯物主义历史理论的工作并且他们面临着新的斗争任务。西欧工人运动蓬勃兴起,各国相继出现了工人团体和共产主义组织。然而这些组织在各种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思潮的严重影响之下,清除各种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对工人阶级的有害影响,用科学的世界观武装他们的头脑,越来越显得十分重要。因此,马克思、恩格斯在参加革命斗争的同时,更深入地展开理论的批判和创造工作。《德意志意识形态》就是这种革命实践和理论批判的结晶。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及其唯心史观;清算了青年黑格尔派的思辨唯心主义;批判了各种“真正的社会主义”,并系统地论证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一系列重要原理。《德意志意识形态》围绕着哲学和现实、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的关系问题展开全书的批判和创建工作。德在批判青年黑格尔派的唯心主义历史观时,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这些哲学家没有一个想到要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关于他们所作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鲍威尔、施蒂纳等青年黑格尔派,过分夸大“自我意识”的作用,把它当成创造一切的决定性力量,当成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他们的要害是完全颠倒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费尔巴哈则从单个人,抽象的人出发,将抽象的“爱和友情”当作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他们的错误观点,揭示了历史发展的真正秘密。他们认为历史研究当然是以人为对象的,因为有生命的、活生生的个人的存在是人类社会存在、发展的前提。但是,人并不像费尔巴哈所想象的那样是单个的、仅有生物特性的孤立个体,或是一个理智设想的抽象的、无声无息的“类”,而是现实的,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个人,他的根本特性在于他的社会性。马克思、恩格斯考察了人的社会生活的整个过程,指出,“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并不是任意想出来的,它们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加以抛开的现实的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所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现实的人的现实的活动,现实的人的具体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了历史发展的根本趋向,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因此,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是历史研究——同时也是其他意识形态方面的研究——的前提和出发点。和以前局限于用意识说明意识的方法相反,马克思、恩格斯找到了人们的现实活动以及由此形成的整个物质生活条件并以此为出发点去说明意识现象的根源。这是一个具有伟大革命意义的转变。

为了揭示物质生活条件和思想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研究了物质生活条件的内涵指出,物质生活条件由各种各样的因素构成,它包括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自然基础即地质、气候条件和地理环境,同时还有人口的增殖。这些自然条件都是影响历史发展的因素。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认为科学的历史观不应忽视这些自然因素,但他们研究的重点却是人们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因为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们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因此,任何历史观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必须注意上述基本事实的全部意义和全部范围,并应给予足够的重视。没有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就没有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也就没有人类的其他一切活动,因此也就无所谓“创造历史”。所以,一切复杂纷纭的历史现象,都应由这个最后的决定因素来说明。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个伟大的发现,奠定了历史唯物主义大厦的牢固基石。《德意志意识形态》不仅阐述了生产对历史发展的决定性作用,而且进一步阐述了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是如何决定历史发展的。马克思、恩格斯深入考察了人们的物质生产的特性,指出,人们的生产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物质生产是一种改造自然的活动,表现为人与自然的关系,表现为一定的生产力;另一方面,人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人们不能单独孤立地生产,必须联合起来,在生产中结成一定的交往关系。人们的交往关系是进行生产的必要条件。人与自然的关系决定人们之间的关系,生产力水平决定交往关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来与生产相适应的作为生产的必要条件的交往形式变成了它的桎梏,这种已经成为桎梏的旧的交往形式必然要被新的交往形式所代替。马克思、恩格斯不仅指出生产力对交往形式的决定作用,而且还指出一种交往形式在成为新的生产力的桎梏以前是不会消灭的。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阐述了生产力和交往形式发展的最一般的客观规律。他们指出,不仅生产力决定交往形式,交往形式也制约和影响生产力的发展。交往形式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有两种情况。当交往形式适合生产需要的时候,它是生产的必要条件,是人们在生产中的自主活动条件,它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但当交往形式在发展过程中成为生产进一步发展的桎梏时,便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历史发展的真正根源在于生产和交往形式不断的矛盾运动,应当在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中去寻找和揭示社会历史发展的原因。马克思、恩格斯由此得出一个重要结论:“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马克思、恩格斯还据此考察了整个人类的历史,并对历史上相继更替的各个经济形态的基本特点作了简要的分析。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上,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根据个人与劳动的材料、工具和产品的关系”而不断地改变,而所有制的各种不同的历史形式则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而相互更替。马克思、恩格斯考察了各种所有制形式之间的差别和社会发展的承续性,认为新的一代只能继承和接受他们的先辈遗留下来的生产力,他们只能在此基础上进行创造,而不能超越他们继承下来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在一定的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定的交往形式。交往形式一经形成便成为生产继续发展的有利条件。但交往形式的变化往往比生产力的发展迟缓得多,它后来逐渐变为生产发展的阻碍因素,与生产力发生矛盾。这个矛盾每一次要不可避免地爆发为革命。这是这个矛盾的解决办法。它的结果则是已经成为生产力发展桎梏的旧的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的新的交往形式所代替。这就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概况和基本规律。

马克思、恩格斯应用这一规律特别考察了资本主义社会,指出,资本主义是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暂时的“交往形式”,它在客观上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必然成为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它将被共产主义革命所摧毁。共产主义革命将建立新的交往形式,以适合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状况。马克思、恩格斯由此进一步描绘了共产主义社会的美好前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德意志意识形态》虽然在用语方面与后来的著作存在着差异,如用“交往形式”、“交往关系”来表达“生产关系”等,但其基本思想完全一致。因此,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第一次描述了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进程,阐述了作为新世界观的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原理和基本方法。

马克思、恩格斯不仅考察了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且深入探讨了观念和现实之间的关系。《德意志意识形态》认为,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的冲突决定历史的发展,是通过交往关系即市民社会的变化和发展来实现的。市民社会指人们在生产和交换过程中发生的物质关系,以及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生产力向前发展,分工发生变化,人们与劳动材料、工具和产品的关系发生变化,人们在生产和交往中的物质关系,以及经济组织也随之发生变化,进而引起国家及其他观念的上层建筑发生变化。马克思和恩格斯把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社会历史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之上形成了各种不同的理论形态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这些意识形态归根结底应当由这个基础来说明。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这样做当然能够完整地描述全部过程(因而也就能够描述这个过程的各个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了”。马克思、恩格斯从市民社会出发,对社会意识的产生、发展和实质作了科学的考察和说明。他们认为,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是社会存在的观念形态。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即使是人们头脑中的模糊的意识也是物质生活过程的反映,虽然是一种颠倒了的反映。“如果在全部意识形态中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像在照相机中一样是倒现着的,那么这种现象也是从人们生活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人们的意识既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那么它也一定要随着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变而发展变化,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在改变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的产物。意识虽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意识形态一经形成,便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社会分工使一部分人从事精神生产从而加强了意识的独立性。然而夸大意识的这种相对的独立性,最终将导致唯心主义。就像意识的产生只能由产生它的社会存在来说明一样,意识的消灭不是靠意识范围内的批判来完成的。意识的消灭必须依靠产生它的物质条件的改变。只有实际推翻产生意识的那些物质条件、社会关系,才能把意识消灭。总之,马克思和恩格斯证明,政治和思想的上层建筑,归根结底是由历史发展的每一阶段上所存在的经济关系决定的,因此必须由这种经济关系来说明。

在考察社会历史的同时,马克思、恩格斯还对阶级和国家作了科学的说明。马克思、恩格斯认为阶级的产生和划分是由生产决定的。像说明社会意识一样,对阶级状况的说明也应当以经济及其发展为出发点。阶级的存在和生产的相对不发展和有限的生产力相联系。在生产水平不高的情况下,生产不能满足整个社会的需要,必然造成这样的状况:一些人靠另一些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因而一些人(少数)得到了发展的垄断权;而另一些人(多数)经常地为满足最迫切的需要而进行斗争。在生产力水平不发达的情况下,在分工的范围内,私人关系必然发展为阶级关系。因此阶级的存在由生产发展一定阶段上的经济因素决定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阶级一经形成,就成为一种独立的因素,对阶级内部各成员的生活、思想和命运起决定作用。在个人与本阶级的关系上,个人必须服从于阶级的利益。阶级既然由经济水平决定,那么生产力的发展必然带来阶级的变化,因此阶级不是永恒的,在交往和生产力发展到相当普遍的程度时,私有制成为它们的桎梏而必然被消灭,阶级就会被消灭。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大工业提供了这样的条件。《德意志意识形态》还分析了历史上阶级斗争的情况,第一次科学地阐明了无产阶级的历史作用和伟大使命,指出“每一个力图取得统治的阶级,如果它的统治就像无产阶级的统治那样,预定要消灭整个旧的社会形态和一切统治,都必须首先夺取政权”。马克思、恩格斯还阐述了无产阶级革命的主要的经济的、政治的和思想的前提,论证了无产阶级革命的最本质特征。无产阶级革命和历史上一切革命根本不同,它不是用一种剥削形式代替另一种剥削形式,而是要消灭一切剥削。这种革命归根到底是要消灭任何阶级的统治以及消灭这些阶级本身。《德意志意识形态》还分析了国家的性质和历史作用。指出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权力工具。从国家的产生看,它是与阶级的存在相联系的。生产的发展引起分工,分工使人们分裂成有各自特殊利益的阶级。其中一个阶级取得统治地位,建立国家,并把自己的阶级利益说成是共同利益,赋予它普遍的形式,并通过国家干涉和约束其他阶级的利益。因此,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各个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统治阶级中的个人给他们自己的意志以国家意志即法律的一般表现形式。国家的存在以阶级统治的存在为前提。国家是现实的经济关系的政治表现,它维护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但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它总是以整个社会共同利益的维护者的面目出现,表现为虚幻的共同体。国家独立于个人,当然也不以被统治阶级个人的意志为转移。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只要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足以使竞争成为多余的东西,因而还这样或那样地不断产生竞争,那么,尽管被统治阶级有消灭竞争,消灭国家和法律的‘意志’,然而它们所想的毕竟是一种不可能的事”。《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二卷还对当时流行的“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思潮进行了分析批判。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恩格斯对他们以前的哲学思想、社会政治思想和经济学思想的批判性总结,同时也是他们崭新观点的全面阐述。在这部内容丰富的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阐明了作为新世界观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出发点、方法论和一些基本原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

人民出版社1956年~1985年版,第11页~6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