梭伦改革
雅典位于希腊半岛东南的阿提卡半岛上,依山傍海。全境多山,山岭将半岛分割成3个相邻的小平原,阿提卡平原居其中。沿海有曲折的海岸线和优良的港湾。
公元前1600年前后,爱奥尼亚人就来到阿提卡,与当地皮拉斯基人混居。在雅典卫城内发现的宫殿遗址表明,阿提卡早在迈锡尼文明时期已经出现国家,但随着迈锡尼文明的崩溃而消失。
这幅绘画表现了梭伦改革前夕,古代贵族展开激烈辩论的场面。改革期间,每天都有人找到梭伦,对新法表示赞同或指责,或建议增加某些条文、删除某些条文。为了摆脱这种困境,任期届满后他便飘然出国漫游去了,此后再未进入政坛。
公元前12世纪,多利亚人南下时并未侵入阿提卡,但多利亚人的南侵影响了迈锡尼各邦,一些居民为躲避战乱纷纷逃至雅典居住,他们成为雅典原有氏族之外的居民。由于居民混杂,原有的氏族管理机构的作用大减。为适应形势的变化,雅典出现了传说中的第10代“王”(巴赛勒斯)提修斯的改革。提修斯改革以“联合运动”的方式,废除了阿提卡各地的议事会和行政机构,设立了以雅典为中心的中央议事会和行政机构;提修斯还根据出身和职业,将全体居民分为3个等级:贵族、农民和手工业者。通过改革,氏族部落管理机构正式发展为贵族独占的国家机构。
这个刚刚诞生的雅典城邦是贵族统治的国家,统治机构有执政官、贵族会议和公民大会。统治机构建立后,氏族贵族便利用自己的垄断政权残酷地剥削、压迫平民。平民的处境日益恶化,他们或将土地抵押给贵族沦为“六一汉”(因为他们为富人耕田,按此比率纳租),或变为债务奴隶,或流亡国外。这种情况使贵族与平民的矛盾激化,社会动荡不安。公元前6世纪初,平民准备以暴力推翻贵族政权,内战一触即发。在这紧要关头,得到大多数公民支持的梭伦被推举为“执政兼仲裁”,受命调停矛盾。
梭伦(约公元前630~前560年)出身于贵族家庭,他的父亲乐善好施,到他年轻的时候,已是家道中落。梭伦一面外出经商,一面游历。尽管他以经商为业,也逐渐富有,但却坚信道德胜于财富,所以其兴趣不在赚钱上,而主要是利用出外旅行的机会考察社会风土人情,获取知识和经验。在此期间,梭伦漫游过希腊和小亚细亚的许多名胜,结识了著名哲学家泰勒斯等人,并以谦和的美德而被誉为古希腊“七贤”之一。他到任后,拒做僭主,主张以法治国,曾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改革法令。
政治改革包括:①将全体雅典自由民按财产多少分为4个等级并规定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地产年收入在500麦斗(1麦斗约合80公斤)以上者为第一等级(500斗级),300~500麦斗者为第二等级(骑士级),200至300麦斗者为第三等级(双牛级),200麦斗以下者为第四等级(雇工级)。工商业者的货币收入也可折合为地产计算。国家的高级官员由一、二等级的富有公民担任。第三等级公民可担任四百人会议议员等低级官职,第四等级只能参加公民大会和陪审法庭的活动;②确立公民集体立法的原则,提高公民大会的权力;③新设四百人会议和陪审法庭两个重要机构。经济改革包括:①颁布“解负令”,取消以土地为抵押的债务,废除债务奴隶制;②禁止小麦出口,鼓励橄榄油输出;③推行货币改革,实行流通于爱琴海区域的优卑亚币制,以利于对外贸易;④为防止土地再次集中,规定公民占有土地的最高限额(因史料不足未留下限额的具体数额); ⑤因地制宜,发展经济。
梭伦改革打击了旧的氏族贵族,消灭了债务奴隶制,恢复并稳定了独立的小农经济,为雅典公民形成自主独立的公民意识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也使雅典奴隶制开始向高级阶段发展;改革打破了贵族对政权的垄断,大大提高了工商业奴隶主阶层的政治地位,使普通公民可以参加决定国家命运和自身利益的政治活动,促使雅典政体从贵族政治向民主政治过渡;改革对工商业的发展,采取了一些鼓励的措施,也为雅典的经济繁荣创造了良好条件。梭伦的改革把雅典引上了建立奴隶制民主政治和发展工商业的道路。早在公元前621年,执政官之一德拉古就曾制订过一部成文法典,但内容过于严酷,它甚至将偷窃蔬菜、水果以至懒惰都定为死罪。雅典人发现,如果真的照那部法典行事,他们还没有足够的绳索把所有罪犯绞死。所以有人说,“德拉古的法律不是用墨水写的,而是用血写的”。
而梭伦是一位温和的立法者,他所制订的雅典法较有人道色彩。他在改革中不走极端,奉行不偏不倚的中道政策,从公民整体利益出发,对平民和贵族的要求既满足又不完全满足,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我所给予人民的适可而止,他们的荣誉不减损也不加多,即使是那些有势有财之人也一样,我不使他们遭受不当的损失。”“我制订法律,无贵无贱,一视同仁,直道而行,人人各得其所。”在梭伦改革后的一百余年里,雅典始终遵循他所开辟的政治改革道路,终于成为一个经济繁荣、政治民主、文化昌盛、国力强大的希腊超级城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