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李鸿章传·濮兰德(13)

李鸿章得到了赫德先生(时任大清帝国海关总税务司)的绝妙指点,从崇厚和曾国藩那里接手了与法国当局的地方谈判,三个月后,成功处理了法国政府的要求。李鸿章的工作得到了很大的便利,那是因为他知道法国当时没有用武力向中国所要赔款的可能性。他灵活而又巧妙地借着他对法国的了解,成功地摆脱了困境。谈判顺利完成了,这挽回了中国政府将要丢失的面子,也挽救了对那场动乱负有主要责任的中国官员的性命。

在官员的人格尊严遇到危机的关键时刻,李鸿章像在其他场合一样,对此立场坚定,毫不动摇。由于他的这种态度以及这次残杀的极度野蛮,在香港、上海和其他根据条约对外开放的港口城市里的欧洲人社区中,大众对李鸿章十分不满。但是他在这次问题中的成功解决赢得了京城各派人士的欢迎,他与法国公使罗什乔特进行谈判的方式给外交使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确实,有关各方都明白,如果法国代表没有明智地把谈判从京城转移到李鸿章的衙门的话,问题就不可能达到圆满的解决,因为那个时候的总理衙门是十分无知、无能而又高傲自大的做派。

在这次危机中,李鸿章表现出了出类拔萃的才干,这也形成了一个奇妙格局,这个格局让欧洲的外交官在多年里都无法摆脱。根据条约的常规,合理的程序一般都在京城的外事部门进行谈判,但最终要由天津的李鸿章总督做出决定,而且还要不断地被迫寻求这位天津总督的非官方介入,以期尽早结束在京城的耻辱僵局。这样产生的反常局面非常适合总理衙门,因为这样一来,衙门里面贪图安逸的官员们可以在任何时候把令人厌恶的公使交给李鸿章处理,如果处理结果不合他们的意思,他们又可以否决他的非官方谈判。这种做法也非常适合李鸿章,因为这会不断地增加这位李总督的威严和新利益,会带给他两样他所钟爱的东西——权力和能够抓住得到朝廷任命的机会。

在困境中,对中国的统治者来说,用迂回啰嗦的陈述来避免明确表态的做法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马嘎尔尼与埃尔金使节团已经证实了这一点。但在被迫签订《天津条约》之后,他们在与欧洲外交官处理事务时,需要更微妙的方法,才能胜过东印度公司时代已经用过的方法。

作为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被授予了可以在洋人就任何问题提交给总理衙门受理之前就进行初级审理和行使地方性的权威,所以总理衙门在对任何事情做出最后决定时都会和李鸿章商议。同时,由于他在甲午中日战争以后才成为总理衙门的官员,所以即使他的建议十分真诚,也不一定会被那些高高在上的官员们所采纳。

京城将李鸿章的地位用作无限期的拖延。能干的公使(比如巴夏礼)认为李鸿章这样的职位是让人无法忍受的。很多外交官因为遇到了这种东方特有的逃避手段,而把拳头“砸到羽毛做成的床上”,最后弄得筋疲力尽,甚至名声败坏。还有一些外交官寻求最小的抵抗力,则与天津总督衙门进行非官方和间接的来往。所以日积月累,外交事务越来越多地落到了李鸿章手中,他会将谈判进行到一个火候,在此总理衙门能与相关的公使团达成有利的协议。

在维护中国政府的面子时,在挽救同僚的性命时(比如在天津暴乱中),李总督值得赞扬的地方是自他天津上任开始,就表现出毫不妥协的决心,要在管辖之内维持法律和秩序。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还要压制所有排外的骚乱。当他抵达北方时,向百姓贴了一份告示,提醒他们说他手上有个精良的部队,在镇压叛乱方面有过经验,任何不法企图都将会遭到严厉的镇压。不止一次地他证明了自己的言行一致,在他这么多年的任期里,外国人的财产生命安全都没有受到伤害。

我们可以看出,李鸿章在这方面的态度正好和他在1867年那份奏折里表明的主张一致,即承认洋人在军事方面的优势,承认中国长久以来的排外政策不可能再维持下去,所以应该采取一种顺应时势的妥协态度。总理衙门和其他的大多数总督官员都认为《天津条约》是外国偶然袭击中国的结果,所以李鸿章在这个问题上的宽大视角只是洪流中的第一波而已。因此不管国人们对这个条约进行了什么样的谴责,他还是继续让这个条约得以生效,一方面维护中国的权利,一方面又不给洋人发动战争的借口。在这个问题上,他比同时代的其他人都要明智,他的勇气也是令人敬佩的。国人们没有领悟到其手段和事实的微妙性,所以总是指责他是“外国人的朋友”,事实上,李鸿章比他们都了解欧洲人,尽管如此,骨子里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也是一个优秀的儒家学者。

随着李鸿章对世界知识的了解,他之前对欧洲伦理道德的高度评价也发生了改变,戈登对他的影响力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他对急切的特许权所有者和地盘抢夺者的质疑。同样地,对于传教事业的看法在他心里也产生了质疑,这是他在70年代的时候从没出现过的。尽管如此,他到去世的时候都对欧洲(尤其是盎格鲁——萨克逊)的道德法典有这样一种观点,即不管这种道德有什么缺点,它所培养的官员说出的话都是可以相信的。在公众生活和个人生活中,他常常表现出对这种西方式的美德的欣赏之情,他的这种态度毫无疑问是真诚的,即使在利用这种欣赏去达成自己目的的时候也是如此。

当处理完残杀法国天主教徒的天津动乱后,李鸿章负责的另一个重要谈判就是关于英国领事馆官员马嘉理被杀一事。这位军官受英国驻北京公使馆之命,为印度政府于1875年组织的一支探险队提供服务,探险队的任务是探索从缅甸进入中国西南部的商业路线。马嘉理持有中国政府颁发的正式护照,却遭到了杀害。他的死亡被证明是一场阴谋,是缅甸国王和中国的云南巡抚岑毓英合谋的结果。

英国政府按照威妥玛爵士的建议,坚持让中国当局负主要责任。从政治角度看,这个建议合情合理,因为岑毓英在他的管辖内从不重视中央政府的干涉和劝告,此外在中国的体制下,省级高官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任何动乱都要负直接的责任。所以威妥玛爵士以英国女王陛下的名义要求岑毓英奉命前往北京,接受渎职罪的审判。如果英国政府和公使馆对中国官僚的基本原则有更深层次的了解的话,他们就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除非是把它作为开战的借口,如同25年后对义和团的处理那样,官僚阶级已经做好了抛弃金钱和领土等一切东西的准备,但就是不能抛弃高贵的阶级尊严。

在天津教案中,法国政府只是要求惩罚一些级别较低的官员——一名知府和一名知州,但在总理衙门递给朝廷的一封密奏中,也将这一要求视为“极其傲慢无礼、万不可答应”。但在马嘉理这个事件里,英国公使为了一个领事馆官员被杀一事就要公开羞辱一个巡抚所代表的整个官僚阶级。所以即便是京城大街上的人都知道这并没有交战的危险。接着在李鸿章出场之后,使用了一种比总理衙门粗暴的方式更为微妙的方式,让这位英国公使的处境变得越发困难和窘迫。而此前,英国公使的赔款要求被迫成为长久无用的商讨话题。他辛苦奔波的唯一成果就是成立联合委员会,去现场调查马嘉理的被杀一事。中国政府用特有的处理方式,把李鸿章的兄长李瀚章(湖广总督)和岑毓英委派为该委员会的代表。由这样一个委员会调查马嘉理被杀一事只能让事情发展为没完没了的讨论。

中国人如果不是坚信英国公使定时发出的战争威胁并不会发生,他们是不敢任命这样一个委员会的。最后,威妥玛爵士已经放弃了任何解决的希望,此外他很想吓一吓总理衙门,如同他声称的那样下决心离开京城,前往上海或者是伦敦通过电报联系。中国政府面对着这样决定性的时刻,便惊慌起来,于是任命李鸿章为钦差大臣,前去解决此事。按照赫德先生的建议,李鸿章一直在北京谈判的这场没完没了的闹剧中沉默不语,扮演了有效的角色。有个阶段,他(在天津)与英国公使就调查委员会进行了谈判,这个委员会安排了他兄长李瀚章的任命,同时保证政府会严肃地考虑威妥玛爵士的要求。但总理衙门回绝了他的和解政策,事情又一次陷入了僵局。

马嘉理被杀一事最后以《烟台条约》的签订而得到了解决,这个条约的签订是李鸿章作为钦差大臣进行外交活动的重大胜利。这让人毫不怀疑他以夷制夷和准确判断对手的能力。在他处理此事前,他就是这样在北京进行谈判的,这使云南发生的事件渐渐不可避免地和《天津条约》的修订问题搅和在一起了。

比起对英国官员被杀一事,清政府对条约的修订更加有兴趣,而且签订条约也是列强们关心的事情。在取得这个结果并让问题复杂化后,李鸿章就很容易说服法国、德国、俄国和美国以及其他列强的代表们,让他们对烟台会议上讨论的“商业问题”产生兴趣(英国代表也被骗入这个会议),并且从各国代表那里获得有价值的信息和建议,有竞争性的外交官会得到他们想要的回报。

通过这些聚到烟台的各国代表们李鸿章了解了情况,也通过中国海关税务司赫德常常从伦敦方面提供给他有用的情报,他了解到英国是绝对不可能在中国开火或是登陆的;事实上,英国方面对这个事情已经非常厌恶,他们会很高兴能有看似公平的方式挽回颜面,了结此事。在李鸿章这方,一旦在马嘉理被杀一事中取得承诺,豁免云南巡抚,他就十分愿意照着惯例赔偿这个英国官员的性命,支付其家属的抚恤金。但李鸿章也提出了条件,即让中国大量增加对印度鸦片的征税,并对外国商品征收过境税。

以中国人的观点看,从上海和香港商会对《烟台条约》所怀有的敌意充分反映了李鸿章的外交成功。上海商会的一个代表说,“《天津条约》清晰、简单的条款比《烟台条约》好得多。《烟台条约》里的条款有模糊的地方,如果为了这些条款我们花了20年的时间吵来吵去,那么对于《烟台条约》中不明确的条款引发的争吵,恐怕没有人能够活到争吵结束的那天了。”因此,由于英国政策的错误和犹豫不决的结果,再加上李鸿章在外交方面的成就,这场由一个英国领事馆官员被杀引起的谈判,却为中国提供了一个减少《天津条约》中给予外国人的贸易权的契机,并且大大增加了关税收入。

英国商人反对批准《烟台条约》,其批评声一直持续了9年,但中国在这段等待的日子里没有任何损失,因为在伦敦的曾侯爵和在北京的赫德先生所进行的活动都集中致力于增加税收的关键问题,结果由索尔兹伯里勋爵于1885年7月签署了附加条款,此条款为中国在英国殖民地香港建立了一个以税收为目的的“国内之国”打下了基础,使得北京很大程度上接近了最终目标——垄断国内的鸦片贸易。

在签订《烟台条约》的时候,李鸿章给皇帝递交了一份奏折(1876年10月5日),上面记载了此次谈判的经过和对马嘉理被杀事件的解决。在和英国代表谈判的过程中,李鸿章取得了显著的胜利,并证明了中国官僚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原则,这样一来,他便能够为未来做出保证了。同时,他抓住机会对国民做出了强烈的警告。在这份奏折里,李鸿章强调了严格遵守条约的必要性,这个观点和他在1867年所宣称的看法是一致的,我们有理由承认这些都是他真实情感的流露。在马嘉理被杀后,总理衙门被迫向各省当局发了一个公告,为的是提醒他们按照条约,持有护照的外国旅游者应该得到保护。李鸿章在这个奏折中这样写到:

“应请旨饬下各省督抚臣懔遵上年九月十一日谕旨,再行严饬所属仰体国家敦睦友邦之意。嗣后遇各国执有护照之人往来内地,于条约应得事宜务必照约相待,妥为保护。若不认真设法,致有侵凌伤害重情,即惟该省官吏是问。并于各府、厅、州、县张贴告示,使之家喻户晓,洞悉中外交际情形,以后衅端自可不作。如蒙谕允,即由总理衙门拟定告示,咨行各省照办。”

李鸿章很清楚,这次中国政府之所以逃避得了报复性的侵略和掠夺,主要是因为英国政府在它本国附近有更为紧急的事情要处理。他也知道,长久地无视条约,或者再次发生暴乱事件,迟早会让中国在毫无防御的状态下受敌,同时也会失去一些友好国家给予的同情。他知道英国和法国不是困境和危机的发源地,根据他的远见,日本才是一块阴云。日本在1870年还是一个不如巴掌大的地方,现在已经满天乌云密布,迫近地平线上。在马嘉理被杀一事发生的同一年,李鸿章不是向威妥玛爵士求助以便收买对台湾疯狂侵略的日本人了吗?他很清楚日本人已经做好了准备,急于争吵一架,而俄国就要开始对动乱中的喀什噶尔表现出不祥的、侵略性的兴趣。

1874年中国支付了日本的赔款,目的是为了补偿日本远征台湾的费用,按照密吉先生的话,这是“一个真正决定了中国命运的交易,它告诉全世界的人,这里有个富裕的大清帝国,它愿意掏钱,却不打算打仗”。对于那些用眼睛去看、用耳朵去听的人来说,这个事情显然说明了世界上这个最古老的文明的先天缺陷,而中央王国接下来的历史便是这些发展中的症状的自然暴露。但是对中国来说此后的10年里是李鸿章经历的美好时光,是一段喘息的时段,在此期间如果中国能够认识到自己真正的地位的话,就有可能做好准备迎接即将来临的暴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