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大中祥符(2)

必须修建的行宫,不得侵占民田;扈驾步兵、骑兵,如果有蹂践禾苗庄稼,一律由御史纠察。整个东封活动,御史所部形同“宪兵”。诏书说:如果有人敢于打着东封的旗号,狂妄地随意指定民舍林木,说建造什么行宫,开修什么道路,以及托名官司勒索地方市肆,假借人夫、车乘,并求索财物的人,一旦认定,即将这类官员押解到京师,听候处理。但车驾所到之处,需要的酒水则需要地方预先做好供应准备,以免去转运的麻烦。

紧锣密鼓筹备封禅大典之际,朝廷不忘记安顿“天书”这桩“大事”。

自从丁谓告知真宗国库充盈,办这类事不在话下之后,真宗开始有了“侈心”。与王钦若等人一番商议后,决计建造一座超大规模的道观,专门用来贮存“天书”。于是下诏:在皇城西北天波门外建造昭应宫。皇城使刘承珪等人专门负责这件大事。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地上建筑工程开始了。

不久,曹州、济州的耆宿二千二百人,又千里迢迢从山东赶来阙下,请求车驾临幸本州。真宗对这类“民意”不好多说,除了召见慰劳之外还有赏赐,但同时下诏,要各地州郡不要再组织此类活动到京。

但大典已经成为“国民行动”,从中央到地方,各类祭祀、神迹此起彼伏。

京城宣化门外,有个军人病死,火葬后,发现他的骨殖仿佛一尊佛像模样,于是附近州郡很多人都来参拜施舍,史称“愚民竞趋视施财”。

龙图阁待制戚纶,应该是少数几位反对“封禅大典”也即反对“神道设教”的人物,但他感觉到人微言轻,无力中止这一场全宋疯癫,于是,给真宗上了一道奏章,先肯定“天人感应”的神迹,再请求将年初以来出现的各类“祥符”摹写记录,刻于金石之上,藏到太庙里,另外用“副本”向天下诏告。然后,话题一转,提出他的忧虑:古今流俗之人都有托名国家“嘉瑞”神迹,而生出“幻惑”,继而生出“狂谋”的事例,一般都会“诈凭神灵,或伪形土木,妄陈符命,广述休祥”,欺诈世人说神灵附体,或假传山林神祇,狂妄宣称得到天神特权任命,到处宣扬吉兆祥瑞。这样,就会“以人鬼之妖词,乱天书之真旨”。

戚纶的意思是:将这一场“神道设教”乱象尽力控制在官方范围内,尽力不要煽惑成一场全民动员活动。

真宗接纳了他这个意见。

从宣化门外的“骨殖-佛像”案开始,朝廷下诏开封府,要禁止这类事蔓延。

后来,更下诏说:“州县庶民假托神异,营建寺庙,远近奔集,这事很有惑众之疑,应该加以禁止。”

并诏令宫殿苑囿,下至皇亲、臣庶,所有的宅邸,不得以五彩作为装饰,禁用罗锦制作幡旗装饰品,不得用缣帛制作假花等等。

但“上有所好,下必效焉”。远在陕西兴元府(今属汉中)的戍守将军,也开始积极响应真宗“神道设教”的国家运动,他没有钱,就克扣军饷以及种种军用经费,但他并不中饱私囊,而是将这笔钱全部用来购置锦绣“以状戎容”,让军容呈现雄壮面目,配合国家庆典。但士卒们不吃这一套,得不到应有的补给,于是相率“亡命为盗”。真宗一直到东封泰山大典之后,才知道这件事,于是下诏不得盘剥部下,盛为军装。

后来更有濮州的举人名叫郭垂,认为东封大事,庶民应该有所表示,资助国家做大事。于是带头募捐,总462人,献菽粟两千石、草料四万束。

消息报到京师,真宗说:“这个意思虽然值得嘉奖,但如果接受这份捐赠,诸州就会效法,都来进贡,那反而成为一种麻烦。”于是下令按照高于市场的价格给了郭垂他们优厚的报酬,并诏谕京东诸州之民庶,不要再做这事。

此事不可小觑。

民间助饷

国家有事,庶民捐资,此之谓“助饷”。

顾炎武反对“助饷”。

他认为:

“人主之道,在乎不利群臣百姓之有。夫能不利群臣百姓之有,然后群臣百姓亦不利君之有,而府库之财可长保矣。”国家元首的治理之道,在于不要贪图百姓群臣的财产之利。如果能不贪图百姓群臣的财产之利,然后百姓群臣也会不贪图国家元首财产之利,则国库里的钱财就可以长久保存下来。

为此,顾炎武在《日知录》中列举了很有说服力的几个案例。

唐时有名门之后田伯强,要将祖传的宅子卖了,用所得钱财招兵买马,帮助朝廷讨伐吐蕃。宰相柳浑反对此举,认为“讨贼”之事,自有国家规划,哪能以此鼓励“侥幸之徒”!且田伯强这是在“毁弃义门”,鼓励这做法,就会“亏损风教”。因此,朝廷应给予此人责罚。皇上答应了柳浑丞相的奏请。

顾炎武评论道:唐代的德宗是一个好敛财的君主,还能够听从宰相的意见,不受田伯强的捐献,“后之人群可以思矣”。

大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正是金兵占据半壁江山之际,有湖州之民向朝廷献钱五十万贯,用来抗金。但高宗赵构拒绝了这种“助饷”行为,给出的理由是:“国用稍集”,国家财政略略好转。并为此下一道诏书:“今后富民不许陈献。”

顾炎武赞誉这种行为,感叹道:“嗟夫,此宋之所以复存于南渡也欤!”

唉,这大概就是宋王朝之所以还能在南渡之后继续存在的原因吧?

最初的“助饷”行为发生在西汉武帝时,那时的一个重要代表人物是卜式。他要用自家一半的财产帮助大汉讨伐匈奴。但当时就有名臣公孙弘对武帝说:

“此非人情。不轨之臣不可以为化而乱法,愿陛下勿许。”这事是不近人情的举动。越出常规的臣民不能淳化天下而会搞乱天下文明法度。希望陛下不要答应。汉武帝一开始是没有答应卜式的。

出现“助饷”行为最多的是大明王朝晚期。

当时国家以及忠臣,都因为用度不足而反求于民间。史可法守京师,军饷不支,于是传檄要富人“出财助国”。但顾炎武观察到:“然百姓终莫肯输财佐县官,而神京沦丧。殆于孟子所谓‘委而去之’者,虽多财奚益哉!”

但是富民百姓最后还是不肯向国家输入私财,导致首都沦陷。这几乎就是孟子所谓的“丢弃不顾而离开”的人,即使钱财再多又有什么助益呢?

与大明洪武、天启时比,晚明确对民间私财有觊觎。

洪武时,有庶民耕地得到黄金,地方官将此献给朝廷,朱元璋说:“庶民得到的黄金,朕有啊!太没有意思了!”于是不要。天启时,兵部主事詹以晋要求将一座废弃的灵鹫寺所存的田亩变价卖了,修建寺庙。当时在权阉魏忠贤把持下的天启帝,也不高兴这么做,认为这是“垂涎贱价,规夺寺业”,下诏,将詹以晋削籍为民。顾炎武评论道:“以权阉之世,而下有此论,上有此旨,亦三代直道之犹存矣!”他赞赏了天启帝的决定,认为这种决定几乎就是传说中的夏商周三代的正道遗存。

宋人苏洵有名篇《辨奸论》,文中有言:“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凡是做事行事不近人情的,很少有不是大奸恶大邪恶的。私有财产,按照人情,皆有保爱之心,以崇高名义捐赠,在信仰缺席、道义缺席条件下,应有他图。这是以“中庸之道”治理天下的邦国不鼓励的行为。

支撑人间公序良俗的是“常道”,不是“险道”。公序良俗必在“常道”之下演绎。史上不乏以“险道”出奇而博名的案例,孔孟之道对此是不赞成的。

从反对“助饷”这个案例也可以看出古来圣贤精神恪守“常道”的连贯性。

当然,在艰难时刻,“助饷”有其合理性。如辛亥之初,就需要更多民间资金完成民国大业。但在邦国正常运转之后,再经由国家动员,从民间聚敛钱财,是传统圣贤人物,如真宗赵恒、思想家顾炎武所不赞同的。

真宗还下了一道诏书:太祖、太宗两朝,诸路贡献的祥禽异兽,现在还都在皇家苑囿,有司要有个统计数字,报上来,等到封禅完毕,要将这些禽兽全部放归山林。

有司也即有关部门,在原来拟定的程序基础上,又想到了一些细节,于是上书道:“这次东封巡守,按规定有‘燔柴告至之礼’,这事要皇上亲自来做;另外,到了泰山之下后,要燔柴告诉昊天上帝,这事要在圆坛举办。具体礼仪由有司负责,可以不必详列。车驾到了泰山后,要让太尉带着酒水、干肉、钱币、玉帛等礼器、祭品,预先到山下圆坛告至。车驾所过,地方的山川神、先帝神、名臣烈士之魂,数额太多,考虑到供祠不过来,除了著名的神祇外,一般都由地方州县致祭。各类神祇都以十里为计算单位,合并致祭。”真宗批准了这个建议。

祭神,有一种古礼,在神坛上放几捆干草,举杯敬神后,这酒要洒向那些干草,如目测下能感觉到祭酒瞬间不见,意思也就等于神享用了这些酒,史称“缩酒”。这种草名叫“青茅”,三棱,故也称“三脊茅”或“三棱草”,产于过去的楚国、越国,今天的江淮一带。古来中原祭祀,都要用青茅,表示可以征服楚越之地。现在大宋帝国已经奄有天下,不仅囊括楚、越,甚至收取岭南海表、巴蜀粤广,四围羁縻之地更不在少。宋师所能够到达的地方,比昔日汉唐自是不侔,但比西周、东周、南朝、五代,已经足够辽阔。于是,需要告至天地神祇,必用青茅。于是派出使节,到岳州(今属湖南)去采集“三脊茅”三十束。但使者不认识这种草,还好岳州有耆宿董皓认识。为了表彰这位认识“三脊茅”的老人家,朝廷特意授给他一个岳州助教的职务,另外赐给他一束帛。

过去战时,临行前,往往要颁发给士卒们几尺锦缎,或缠臂,或裹头,捯饬起来,盛容出征。这次,殿前司、侍卫司认为,祭祀天地,比战时更须盛容,就联合上书,要求给东封的扈驾诸军颁发新的锦缎。真宗虽然知道“大计有余”,国库里不缺这点布帛,但他还是很有“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的老地主做派,能节俭就节俭。于是,回复他们说:

“过去出征打仗,才给这种服饰,现在封禅行礼,不需要军人盛装。如果旧的锦缎都换下来,那费用就太大了,不许。”

为了节省费用,事先,真宗借考察安顿之机,派出王钦若走曹州、单县的南路,赵安仁走濮州、郓县的北路,同赴泰山,来计算两路用工的繁简。

二人回来后一合计:南路虽然比较近,但很多设施不全,用工要多;北路因为有邮传驿站,设施较全,用工要省。于是真宗选择了北路。

“祥瑞”不断

进入五月以来,王钦若上奏,说泰山发现“醴泉”。过了没几天,又说锡山发现苍龙。

公元1008年,大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中原“祥瑞”不断。

不久,王钦若将泰山醴泉水装了几大瓮运送到京师。这是神赐的吉祥而又甘甜的泉水,真宗不忍独享,分给文武百官品尝。

王钦若发现的灵应神迹陆续报来。

他向朝廷汇报,说泰山每天都会生出灵芝,军民争着去采集来献。他希望朝廷能酌量给予钱帛奖赏。真宗对王钦若已经几乎言听计从,答应了。

后来,王钦若在东封大典之前回到京师时,带来灵芝8139株。

他还向真宗汇报说:“臣自从到东岳泰山,曾有一次做梦,梦到神人让我增筑一座庙亭。后来这个梦再次出现,跟前梦一个样。而且神人还指示方位让我记住。近来因为督察工程,到一个‘威雄将军祠’,看到神像、祠庙所在地,都与臣的梦境吻合。现在请求用工程节余下来的款项在这个祠庙增筑一座庙亭。”

真宗也答应了他。

朝廷后来派出的中使从兖州回到京师,奏报皇上说:泰山一直有很多老虎,自从“封禅”准备工作以来,虽然还是能够看到老虎,但是从未伤人,而且排着队伍到附近的徂徕山去了,民众都感到很奇异。

真宗下诏,要远在兖州的王钦若就此事向泰山祠祭祀致谢,但仍然禁止当地民庶伤捕老虎。

后来,王钦若还报告,说在修圜台、燎台时,修路、平整土地,从开始兴役到完工,居然没有发现一只蝼蚁等虫豸,也即没有伤生。

真宗也下诏:继续向泰山祠致祭,感谢泰山神。

想想各地“灵异”事件,真宗也高兴,但似乎还不算完美,就对王旦说:“自从泰山醴泉出现,朕即开始遍问泰山地方神祠,有人说有个王母池。朕想想,凡是有了灵迹,都会做法事祭告,现在只缺王母池的灵迹了。”

于是派遣中使前往泰山王母池致告。中使开始准备,用了几天时间,还没出发,王钦若的奏章就到了,说王母池的水变成了紫色。一查王钦若的奏章发出时间,正是真宗派遣中使的第二天。

王旦来奏贺:“灵迹符瑞响应得如此之快,实在是皇上至诚所能感应的缘故啊!”

社首山设“封祀坛”

有关部门根据官员提出的意见,开始详细制定封禅“仪注”,也即大典之际的举动法式、规章制度、仪礼程序,以及进退俯仰、登降折旋的种种规矩。

泰山上的主祭祀场所,也即“圜台”,直径为五丈,高为九尺(意含“九五之尊”)。圜台四周要有“陛”也即台阶,台阶上面要装饰青色。四面的台阶迎面,按照“东南西北中”配“青赤白黑黄”之“方色”处理。四面要有“壝”(音围),也即矮墙;壝宽度为一丈,还要用青色的绳子围绕三周。

“燎坛”,也即“燔柴”之所,在圜台的东南方向,方一丈,高一丈二尺,上方正南,洞开一门,六尺见方。

山下社首山,设“封祀坛”,祭祀三百一十八位神祇。这是“禅地”所在,设皇地祇也即后土神正座,太祖、太宗配座,祭祀五方帝、日月神、神州各类自然神,从祀的也在内,总七百三十七位神祇。坛四层,十二个台阶,阶面用玄色装饰,迎面也按“方色”处理。整个形制与郊祀相仿佛。周遭设三面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