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雨中行
- 不如去飞:从伦敦到北京,30000公里的热血之旅!
- 克里斯托弗·J.A.史密斯
- 864字
- 2016-03-23 16:56:11
清晨5:20,闹钟一响,我便一跃而起,下床,插上电水壶,打开收音机。
听完体育新闻,我给自己冲上一杯咖啡。戴上耳机,巴赫的长笛、小提琴和竖琴的三重协奏曲让我沉醉,我暂时忘记了疼痛。20分钟后,咖啡和音乐让我恢复精神。我吻别了睡意正酣的艾伦,把闹钟调到七点,然后踩着石子路来到了对面的车库。
黎明总是充满魔力,清新的空气让人冷静。我推着自行车,沿着泥泞的小路向公路走去,这比开捷豹方便多了。一头母鹿姿态优雅地转过身来,肌肉一紧,“嗖”地一声向远处飞奔而去。有人觉得,一天骑25英里的人一定是着了魔,但我相信,一个人一生中如果没有任何为之疯狂的爱好,那活着也没什么意义。
按照惯例,我会在绵延不绝的乡野间和森林中骑上50分钟。比起大路,我更喜欢在乡间小道上穿梭。树林里一片安宁,随着我的逼近,野猫、兔子、松鼠纷纷逃窜,偶尔还会看到麋鹿、獾或是狐狸,一只年轻力壮的野兔一直在我前方猛跑,突然一下闪向右边。“怎么不开转向灯?!”我大喊起来。
差几分到七点的时候,我把自行车停在一家轮胎店,打开办公室的门,早晨的运动和空气中散发的热气让我精神抖擞。冲洗完毕,我换上工作服,再冲一杯咖啡,打开计算机。7点30分,我准时把手机呼叫转移到固定电话上。
同事们在8点到8点半之间陆续开车到达,睡眼惺忪地走进办公室,电话铃开始响个不停。工作只是我用来平复激情的手段,初来时的新鲜感早已荡然无存。每日例行的琐事像往常一样,把我的创造力吸得干干净净,清晨时大脑的敏锐很快就被冲刷得无影无踪。
下午3点45分,天色变暗,雷声轰鸣。不出五分钟,大雨便倾泻而下。
“搭车吗,克里斯?”总经理冲我喊道。我偶尔也骑车上班。
“不了,谢谢,汉克!”
4点整,我换好衣服,一头冲进风雨。起初的五分钟让我有些不自在,不过一旦被从头到脚浇透之后,大雨就算不了什么了。路上到处都是汽车,空气中弥漫着尾气的味道,汽车排成长龙,一眼望不到头。
好不容易过了斯图坡特(Stourport),雨停了,我在第一个陡坡前停下来,脱去防水服。雨过天晴,阳光和煦,这次风雨自行车回家之旅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