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礼乐十(1)

五曰凶礼。

《周礼》五礼,二曰凶礼。唐初,徙其次第五,而李义府、许敬宗以为凶事非臣子所宜言,遂去其《国恤》一篇,由是天子凶礼阙焉。至国有大故,则皆临时采掇附比以从事,事已,则讳而不传,故后世无考焉。至开元制礼,惟著天子赈恤水旱、遣使问疾、吊死、举哀、除服、临丧、册赠之类,若五服与诸臣之丧葬、衰麻、哭泣,则颇详焉。

凡四方之水、旱、蝗,天子遣使者持节至其州,位于庭,使者南面,持节在其东南,长官北面,寮佐、正长、老人在其后,再拜,以授制书。其问疾亦如之,其主人迎使者于门外,使者东面,主人西面,再拜而入。其问妇人之疾,则受劳问者北面。

若举哀之日,为位于别殿,文武三品以上入,哭于庭,四品以下哭于门外。有司版奏“中严”、“外办”。皇帝已变服而哭,然后百官内外在位者皆哭,十五举音,哭止而奉慰。其除服如之。皇帝服:一品锡衰,三品以上緦衰,四品以下疑衰。服期者,三朝晡止;大功,朝晡止;小功以下,一哀止。晡,百官不集。若为蕃国君长之丧,则设次于城外,向其国而哭,五举音止。

若临丧,则设大次于其门西,设素裵榻于堂上。皇帝小驾、卤簿,乘四望车,警跸,鼓吹备而不作。皇帝至大次,易素服,从官皆易服,侍臣则不。皇帝出次,丧主人免绖、释杖、哭门外,望见乘舆,止哭而再拜,先入门右,西向。皇帝至堂,升自阼阶,即哭位。巫、祝各一人先升,巫执桃立于东南,祝执茢立于西南,戈者四人先后随升。丧主人入廷再拜,敕引乃升,立户内之东,西向。皇帝出,丧主人门外拜送。皇帝变服于次,乃还庐。文、武常服。皇帝升车,鼓吹不作而入。其以敕使册赠,则受册于朝堂,载以犊车,备卤薄,至第。妃主以内侍为使。赠者以蜡印画绶。册赠必因其启葬,既葬则受于灵寝,既除则受于庙。主人公服而不哭,或单衣而介帻。受必有祭。未庙,受之寝。

五服之制。

斩衰三年。正服:子为父,女子子在室与已嫁而反室为父。加服:嫡孙为后者为祖,父为长子。义服:为人后者为所后父,妻为夫,妾为君,国官为君。王公以下三月而葬,葬而虞,三虞而卒哭。十三月小祥,二十五月大祥,二十七月秜祭。

齐衰三年。正服:子,父在为母。加服:为祖后者,祖卒则为祖母,母为长子。义服:为继母、慈母,继母为长子,妾为君之长子。

齐衰杖周。降服:父卒,母嫁及出妻之子为母,报,服亦如之。正服:为祖后者,祖在为祖母。义服: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夫为妻。

齐衰不杖周。正服:为祖父母,为伯叔父,为兄弟,为众子,为兄弟之子及女子子在室与适人者,为嫡孙,为姑、姊妹与无夫子,报,女子子与适人为祖父母,妾为其子。加服:女子子适人者为兄弟之为父后者。降服:妾为其父母,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义服:为伯叔母,为继父同居者,妾为嫡妻,妾为君之庶子,妇为舅、姑,为夫之兄弟之子,舅、姑为嫡妇。

齐衰五月。正服:为曾祖父母,女子子在室及嫁者亦如之。

齐衰三月。正服:为高祖父母,女子子在室及嫁者亦如之。义服:为继父不同居者。

其父卒母嫁,出妻之子为母,钢为祖后,祖在为祖母,虽周除,仍心丧三年。

大功,长殇九月,中殇七月。正服:为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为叔父之长殇、中殇,为姑、姊妹之长殇、中殇,为兄弟之长殇、中殇,为嫡孙之长殇、中殇,为兄弟之子、女子之长殇、中殇。义服:为夫之兄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成人九月正服:为从兄弟,为庶孙。降服:为女子子适人者,为姑、姊妹适人者报;出母为女子子适人者,为兄弟之女适人者报;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与姑、姊妹在室者报。义服:为夫之祖父母与伯叔父母报,为夫之兄弟女适人者报;夫为人后者,其妻为本生舅、姑,为众子之妇。

小功五月殇。正服:为子、女子子之下殇,为叔父之下殇,为姑、姊妹之下殇,为兄弟之下殇,为嫡孙之下殇,为兄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为从兄弟姊妹之长殇,为庶孙之长殇。降服: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之长殇,出嫁姑为侄之长殇,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之长殇。义服:为夫之兄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为夫之叔父之长殇。成人正服:为从祖祖父报,为从祖父报,为从祖姑、姊妹在室者报,为从祖兄弟报,为从祖祖姑在室者报,为外祖父母,为舅及从母报。降服:为从父姊妹适人者报,为孙女适人者,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适人者报。义服:为从祖祖母报,为从祖母报,为夫之姑、姊妹在室及适人者报,娣姒妇报,为同母异父兄弟姊妹报,为嫡母之父母兄弟从母,为庶母慈己者,为嫡孙之妇,母出为继母之父兄弟从母,嫂叔报。

緦麻三月殇。正服:为从父兄弟姊妹之中殇、下殇,为庶孙之中殇、下殇,为从祖叔父之长殇,为从祖兄弟之长殇,为舅及从母之长殇,为从父兄弟之子之长殇,为兄弟之孙长殇,为从祖姑、姊妹之长殇。降服: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之中殇、下殇,为侄之中殇、下殇,出嫁姑为之报,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之中殇、下殇。义服:为人后者为从父兄弟之长殇,为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为夫之姑、姊妹之长殇。成人正服:为族兄弟,为族曾祖父报,为族祖父报,为族父报,为外孙,为曾孙、玄孙,为从母兄弟姊妹,为姑之子,为舅之子,为族曾祖姑在室者报,为族祖姑在室者报,为族姑在室者报。降服:为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女子子适人者为从祖父报,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为从祖姑适人者报,为人后者为外祖父母,为兄弟之孙女适人者报。义服:为族曾祖母报,为族祖母报,为族母报,为庶孙之妇,女子子适人者为从祖伯叔母,为庶母,为乳母,为婿,为妻之父母,为夫之曾祖高祖父母,为夫之从祖祖父母报,为夫之从祖父母报,为夫之外祖父母报,为从祖兄弟之子,为夫之从父兄弟之妻,为夫之从父姊妹在室及适人者,为夫之舅及从母报。改葬:子为父母,妻妾为其夫,其冠服杖屦皆依《仪礼》。皇家所绝傍亲无服者,皇弟、皇子为之皆降一等。

初,太宗尝以同爨緦而嫂叔乃无服,舅与从母亲等而异服,诏侍中魏征、礼部侍郎令狐德棻等议:“舅为母族,姨乃外戚它姓,舅固为重,而服止一时,姨丧乃五月,古人未达者也。于是服曾祖父母齐衰三月者,增以齐衰五月;適子妇大功,增以期;众子妇小功,增以大功;嫂叔服以小功五月报;其弟妻及夫兄亦以小功;舅服緦,请与从母增以小功。”然《律疏》舅报甥,服犹緦。显庆中,长孙无忌以为甥为舅服同从母,则舅宜进同从母报。又古庶母緦,今无服,且庶母之子,昆弟也,为之杖齐,是同气而吉凶异,自是亦改服緦。上元元年,武后请“父在,服母三年”。开元五年,右补阙卢履冰言:“《礼》,父在为母期,而服三年,非也,请如旧章。”乃诏并议舅及嫂叔服,久而不能决。二十年,中书令萧嵩等改脩五礼,于是父在为母齐衰三年。

诸臣之丧。

有疾,斋于正寝,卧东首北墉下。疾困,去衣,加新衣,彻药,清扫内外。四人坐而持手足,遗言则书之,为属纩。气绝,寝于地。男子白布衣,被发徒跣;妇人女子青缣衣,去首饰;齐衰以下,丈夫素冠。主人坐于床东,啼踊无数。众主人在其后,兄弟之子以下又在其后,皆西面南上,哭。妻坐于状西,妾及女子在其后,哭踊无数。兄弟之女以下又在其后,皆东面南上,籍藁坐哭。内外之际,隔以行帷。祖父以下为帷东北壁下,南面西上;祖母以下为帷西北壁,南面东上。外姻丈夫于户外东,北面西上;妇人于主妇西北,南面东上。诸内丧,则尊行丈夫及外亲丈夫席位于前堂,若户外之左右,俱南面。宗亲户东,西上;外亲户西,东上。凡丧,皆以服精粗为序,国官位于门内之东,重行北面西上,俱纻巾帕头,舒荐坐;参佐位于门内之西,重行北面东上,素服,皆舒席坐,哭。斩衰,三日不食;齐衰,二日不食;大功,三不食;小功、緦麻,再不食。

复于正寝。复者三人,以死者之上服左荷之,升自前东溜,当屋履危,北面西上。左执领,右执腰,招以左。每招,长声呼“某复”,三呼止。投衣于前,承以箧,升自阼阶,入以覆尸。乃设床于室户内之西,去脚、簟、枕,施幄,去裙。迁尸于状,南首,覆用敛衾,去死衣,楔齿以角柶,缀足以燕几,校在南。其内外哭位如始死之仪。乃奠以脯、醢,酒用吉器。升自阼阶,奠于尸东当膗。内丧,则赞者皆受于户外而设之。

沐浴。掘坎于阶间。近西,南顺,广尺,长二尺,深三尺,南其壤,为役灶于西墙下,东向,以俟煮沐。新盆、瓶、六鬲皆濯之,陈于西阶下。沐巾一,浴巾二,用絺若纮,实于筨,栉实于箱若簟,浴衣实于箧,皆具于西序下,南上。水淅稷米,取汁煮之,又汲为汤以俟浴。以盆盛潘及沐盘,升自西阶,授沐者,沐者执潘及盘入。主人皆出于户东,北面西上;主妇以下户西,北面东上。俱立哭。其尊行者,丈夫于主人之东,北面西上;妇人于主妇之西,北面东上。俱坐哭。妇人以帐。乃沐栉。束发用组。挋用巾。浴则四人抗衾,二人浴,拭用巾,挋用浴衣。设状于尸东,衽下莞上簟。浴者举尸,易状,设枕,翦鬓断爪如生,盛以小囊,大敛内于棺中。楔齿之柶、浴巾皆埋于坎。寘之。衣以明衣裳,以方巾覆面,仍以大敛之衾覆之。内外入就位,哭。

乃袭。袭衣三称,西领南上,明衣裳,舄一;帛巾一,方尺八寸;充耳,白纩;面衣,玄方尺,纁里,组系;握手,玄纁里,长尺二寸,广五寸,削约于内旁寸,著以绵组系。庶襚继陈,不用。将袭,具状席于西阶西,内外皆出哭,如浴。袭者以状升,入设于尸东,布枕席,陈袭于席。祝去巾,加面衣,设充耳、握手,纳舄若履。既袭,覆以大敛之衾,内外入哭。

乃唅。赞者奉盘水及筨,一品至于三品,饭用梁,唅用璧;四品至于五品,饭用稷,唅用碧;六品至于九品,饭用梁,唅用贝。升堂,唅者盥手于户外,洗梁、璧实于筨,执以入,祝从入,北面,彻枕,去衾,受筨,奠于尸东。唅者坐于状东,西面,凿巾,纳饭、唅于尸口。既唅,主人复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