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食货五(1)

武德元年,文武官给禄,颇减隋制,一品七百石,从一品六百石,二品五百石,从二品四百六十石,三品四百石,从三品三百六十石,四品三百石,从四品二百六十石,五品二百石,从五品百六十石,六品百石,从六品九十石,七品八十石,从七品七十石,八品六十石,从八品五十石,九品四十石,从九品三十石,皆以岁给之。外官则否。

一品有职分田十二顷,二品十顷,三品九顷,四品七顷,五品六顷,六品四顷,七品三顷,五十亩,八品二顷五十亩,九品二顷,皆给百里内之地。诸州都督、都护、亲王府官二品十二顷,三品十顷,四品八顷,五品七顷,六品五顷,七品四顷,八品三顷,九品二顷五十亩。镇戍、关津、岳渎官五品五顷,六品三顷五十亩,七品三顷,八品二顷,九品一顷五十亩。三卫中郎将、上府折冲都尉六顷,中府五顷五十亩,下府及郎将五顷;上府果毅都尉四顷,中府三顷五十亩,下府三顷;上府长史、别将三顷,中府、下府二顷五十亩;亲王府典军五顷五十亩,副典军四顷;千牛备身左右、太子千牛备身三顷;折冲上府兵曹二顷,中府、下府一顷五十亩。外军校尉一顷二十亩,旅帅一顷,队正、副八十亩。

亲王以下又有永业田百顷,职事官一品六十顷,郡王、职事官从一品五十顷,国公、职事官从二品三十五顷,县公、职事官三品二十五顷,职事官从三品二十顷,侯、职事官四品十二顷,子、职事官五品八顷,男、职事官从五品五顷,六品、七品二顷五十亩,八品、九品二顷。上柱国三十顷,柱国二十五顷,上护军二十顷,护军十五顷,上轻车都尉十顷,轻车都尉七顷,上骑都尉六顷,骑都尉四顷,骁骑、飞骑尉八十亩,云骑、武骑尉六十亩。散官五品以上给同职事官。五品以上受田宽乡,六品以下受于本乡。解免者追田,除名者受口分之田,袭爵者不别给。流内九品以上口分田终其身,六十以上停私乃收。

凡给田而无地者,亩给粟二斗。

京司及州县皆有公廨田,供公私之费。其后以用度不足,京官有俸赐而巳。诸司置公廨本钱,以番官贸易取息,计员多少为月料。

贞观初,百官得上考者,给禄一季。未几,又诏得上下考给禄一年,出使者禀其家,新至官者计日给粮。中书舍人高季辅言:“外官卑品贫匮,宜给禄养亲。”自后以地租春秋给京官,岁凡五十万一千五百余斛。外官降京官一等,一品以五十石为一等,二品、三品以三十石为一等,四品、五品以二十石为一等,六品、七品以五石为一等,八品、九品以二石五斗为一等。无粟则以盐为禄。

十一年,以职田侵渔百姓,诏给逃还贫户,视职田多少,每亩给粟二升,谓之“地子”。是岁,以水旱复罢之。

十二年,罢诸司公廨本钱,以天下上户七千人为胥士,视防閤制而收其课,计官多少而给之。十五年,复置公廨本钱,以诸司令史主之,号“捉钱令史”。每司九人,补于吏部,所主才五万钱以下,市肆贩易,月纳息钱四千,岁满受官。谏议大夫褚遂良上疏:“京七十余司,更一二载,捉钱令史六百余人受职。太学高第,诸州进士,拔十取五,犹有犯禁罹法者,况廛肆之人,苟得无耻,不可使其居职。”太宗乃罢捉钱令史,复诏给百官俸。

十八年,以京兆府、岐、同、华、邠、坊州隙地陂泽可垦者,复给京官职田。

二十二年,置京诸司公廨本钱,捉以令史、府史、胥士。永徽元年,废之,以天下租脚直为京官俸料。其后又薄敛一岁税,以高户主之,月收息给俸。寻颛以税钱给之,岁总十五万二千七百三十缗。

一品月俸八千,食料一千八百,杂用一千二百。二品月俸六千五百,食料一千五百,杂用一千。三品月俸五千一百,杂用九百。四品月俸三千五百,食料、杂用七百。五品月俸三千,食料、杂用六百。六品月俸二千,食料、杂用四百。七品月俸一千七百五十,食料、杂用三百五十。八品月俸一千三百,食料三百,杂用二百五十。九品月俸一千五十,食料二百五十,杂用二百。行署月俸一百四十,食料三十。

职事官又有防閤、庶仆:一品防閤九十六人,二品七十二人,三品四十八人,四品三十二人,五品二十四人;六品庶仆十五人,七品四人,八品三人,九品二人。公主有邑士八十人,郡主六十人,县主四十人。外官以州、府、县上下中为差,少尹、长史、司马及丞减长官之半,参军、博士减判司三之二,主簿、县尉减丞三之二,录事、市令以参军职田为轻重,京县录事以县尉职田为轻重。羁縻州官,给以土物。关监官,给以年支轻货。折冲府官则有仗身:上府折冲都尉六人,果毅四人,长史、别将三人,兵曹二人,中、下府各减一人,皆十五日而代。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光禄大夫同职事官,公廨、杂用不给。员外官、检校、判、试、知给禄料食粮之半,散官、勋官、卫官减四之一,致仕五品以上给半禄,解官充侍亦如之。四夷宿卫同京官。

天下置公廨本钱,以典史主之,收赢十之七,以供佐史以下不赋粟者常食,余为百官俸料。京兆、河南府钱三百八十万,太原及四大都督府二百七十五万,中都督府、上州二百四十二万,下都督、中州一百五十四万,下州八十八万;京兆、河南府京县一百四十三万,太原府京县九十一万三千,京兆、河南府畿县八十二万五千,太原府畿县、诸州上县七十七万,中县五十五万,中下县、下县三十八万五千;折冲上府二十万,中府减四之一,下府十万。

麟德二年,给文官五品以上仗身,以掌闲、幕士为之。咸亨元年,与职事官皆罢。乾封元年,京文武官视职事品给防閤、庶仆。

百官俸出于租调,运送之费甚广。公廨出举,典史有彻垣墉、鬻田宅以免责者。又以杂职供薪炭,纳直倍于正丁。仪凤三年,王公以下率口出钱,以充百官俸食防閤、庶仆、邑士、仗身、封户。

调露元年,职事五品以上复给仗身。光宅元年,以京官八品、九品俸薄,诏八品岁给庶仆三人,九品二人。文武职事三品以上给亲事、帐内。以六品、七品子为亲事,以八品、九品子为帐内,岁纳钱千五百,谓之“品子课钱”。三师、三公、开府仪同三司百三十人;嗣王、郡王百八人;上柱国领二品以上职事九十五人,领三品职事六十九人;柱国领二品以上职事七十三人,领三品职事五十五人;护军领二品以上职事六十二人,领三品职事三十六人。二品以下又有白直、执衣:二品白直四十人,三品三十二人,四品二十四人,五品十六人,六品十人,七品七人,八品五人,九品四人;二品执衣十八人,三品十五人,四品十三人,五品九人,六品、七品各六人,八品、九品各三人。皆中男为之。防閤、庶仆,皆满岁而代。外官五品以上亦有执衣。都护府不治州事亦有仗身:都护四人,副都护、长史、司马三人,诸曹参军事二人,上镇将四人,中下镇将、上镇副三人,中、下镇副各二人,镇仓曹、关令丞、戍主副各一人,皆取于防人卫士,十五日而代。宿卫官三品以上仗身三人,五品以上二人,六品以下及散官五品以上各一人,取于番上卫士,役而不收课。亲王出藩者,府佐史、典军、副典军有事力人,数如白直。诸司、诸使有守当及厅子,以兵及勋官为之。白直、执衣以下分三番,周岁而代,供役不逾境。后皆纳课:仗身钱六百四十,防閤、庶仆、白直钱二千五百,执衣钱一千。其后亲事、帐内亦纳课如品子之数。

州县典史捉公廨本钱者,收利十之七。富户幸免徭役,贫者破产甚众。秘书少监崔沔请计户均出,每丁加升尺,所增盖少;流亡渐复,仓库充实,然后取于正赋,罢新加者。

开元十年,中书舍人张嘉贞又陈其不便,遂罢天下公廨本钱,复税户以给百官;籍内外职田,赋逃还户及贫民;罢职事五品以上仗身。

十八年,复给京官职田。州县籍一岁税钱为本,以高户捉之,月收赢以给外官。复置天下公廨本钱,收赢十之六。十九年,初置职田顷亩簿,租价无过六斗,地不毛者亩给二斗。

二十四年,令百官防閤、庶仆俸食杂用以月给之,总称月俸:一品钱三万一千,二品二万四千,三品万七千,四品万一千五百六十七,五品九千二百,六品五千三百,七品四千一百,八品二千四百七十五,九品千九百一十七。禄米则岁再给之:一品七百斛,从一品六百斛,二品五百斛,从二品四百六十斛,三品四百斛,从三品三百六十斛,四品三百斛,从四品二百五十斛,五品二百斛,从五品百六十斛,六品百斛,自此十斛为率,至从七品七十斛,八品六十七斛,自此五斛为率,至从九品五十二斛。外官降一等。

先是州县无防人者,籍十八以上中男及残疾以守城门及仓库门,谓之门夫。番上不至者,闲月督课,为钱百七十,忙月二百。至是以门夫资课给州县官。

二十九年,以京畿地狭,计丁给田犹不足,于是分诸司官在都者,给职田于都畿,以京师地给贫民。是时河南、北职田兼税桑,有诏公廨、职田有桑者,毋督丝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