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杂识(3)

东坡《钟子翼哀词》,以四言间七言,学《荀子·成相》。

《诗·伐檀毛氏传》云:“风行水成文曰涟。”老泉谓:风行水上涣,此天下之至文也。本于此。

南丰诗称昌黎之文云:“并驱《六经》中,独立千载后。”

周恭叔《跋秦玺文》曰:“呜呼,斯乎!是尝去《诗》、《书》以愚百姓者乎?是尝听赵高以立胡亥者乎?是尝杀公子扶苏与蒙恬者乎?是尝教其君严督责而安恣睢者乎?使其玺不得传者斯人也,而其刻画,吾忍观之哉?”李微之曰:“秦玺者,李斯之鱼虫篆也,其围四寸。至汉谓之传国玺。迄于献帝所宝用者,秦玺也,历代皆用其名。永嘉之乱,没于刘石,永和之世,复归江左者,晋玺也。太元之末,得自西燕,更涉六朝,至于隋代者,慕容燕玺也。隋谓之神玺。刘裕北伐,得之关中,历晋暨陈,复为隋有者,姚秦玺也。开运之乱,没于耶律,女真获之以为大宝者,石晋玺也。盖在当时,皆误以为秦玺,而秦玺之亡则已久矣。”

受宝之礼,始于元符,再行于嘉定。皇帝恭膺天命之宝,至道三年,真宗即位制之。其后凡嗣位,则更制。乾兴元年仁宗即位,嘉祐八年英宗即位,至神、哲、徽,皆制是宝。嘉定十四年,京东河北节制使贾涉,缴进皇帝恭膺天命之宝,及元符三年御命之宝,及元符三年御府宝图一册。镇江都统翟朝宗以玉检来上,其文若合符契。又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玉玺。于是礼官奏受宝之礼,献之宗庙。明年正月朔旦,御大庆殿,受宝奉安天章阁。元符三年玉玺,盖徽宗即位所制。

玺也而更为宝,匦也而更为检。古者太史奉讳恶,岂有是哉?

祖宗之制,不以武人为大帅,专制一道,必以文臣为经略,以总制之。咸淳末、德祐初,卖降恐后者,多武人也,其后文臣亦卖降矣。

后汉应劭有《汉官·卤簿图》,《汉官仪·卤簿篇》。晋有《卤簿图》、《卤簿仪》,齐有《卤簿仪》,陈有《卤簿图》,唐有《大驾卤簿》一卷,王象画《卤簿图》。景德二年,王钦若上《卤簿记》三卷。天圣六年,宋绶上《卤簿记》十卷。景祐五年,绶取旧编,益新制,上《卤簿图记》十卷。政和七年,诏改修,宣和元年书成,三十三卷,饰以丹采,益详备矣。

赵安仁作《戴斗怀柔录》,王晦叔作《戴斗奉使录》。戴斗,谓北方。《尔雅》:北戴斗极为空桐。

击壤,周处《风土记》云:“以木为之,前广后锐,长尺三寸,其形如履。古童儿所戏之器,非土壤也。先侧一壤于地,遥于三十四步,以手中壤击之,中者为上。

象山先生曰:“古者无流品之分,而贤不肖之辨严。后世有流品之分,而贤不肖之辨略。”

司马相如《谕巴蜀檄》曰:“父兄之教不先,子弟之率不谨,寡廉鲜耻而俗不长厚也。”汉时有此议论,三代之流风遗俗犹存也。

群居终日,言不及义,而险薄之习成焉;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而非僻之心生焉。故曰:“民劳则思,思则善心生。寤寐无为,《泽陂》之诗所以刺也。

刘之道辉。《上李肃之纳拜书》曰:“古之君子,一语默而礼义明,一施设而风俗厚。如释之进王生之袜,而汉世重名。如裴度当李愬之谒,而蔡人知礼。”

晁景迂曰:“博之以《五经》而约之以《孝经》、《论语》;博之以太史公、欧阳公《史记》而约之以《资治通鉴》。”康节先生曰:“二十岁之后,三十岁之前,朝经暮史,昼子夜集。”学者当以此为法。

夫子雅言《诗》、《书》、执《礼》,而性与天道,高第不得闻。程子教人《大学》、《中庸》,而无极、太极,一语未尝及。

“巧言”为“辩”,“文子”为“学”,宋景文云:“此后魏、北齐里俗伪字也。”

庾信《哀江南赋》:章蔓支以毂走,宫之奇以族行。《吕氏春秋》:中山之国有夙繇者,智伯欲攻之,铸大钟,方车二轨以遗之。夙繇之君将迎钟。赤章蔓枝谏,不用,断毂而行,至卫七日,而夙繇亡。《文苑英华》作“慢支”,《艺文类聚》作“曼友”,皆误。

宋次道《春明退朝录》,晁子止《昭德读书志》,考之《东京记》:朱雀门外天街东,第六春明坊,宋宣献公宅,本王延德宅。宣德门前天街东,第四昭德坊,晁文元公宅。致政后辟小园,号养素园,多阅佛书,起密严堂。

《吕氏春秋》:伊尹奔夏,三年,反报于亳曰:“桀迷惑于末嬉,好彼琬琰。”注云:“琬,当作婉,婉顺阿意之人。或云美玉。”按《纪年》云:“桀伐岷山,得二女,曰琬,曰琰。斲其名于苕华之玉。苕是琬,华是琰。”注非。

《新序》介子推曰:“谒而得位,道士不居也。”盖谓有道之士。《汉·京房传》道人,亦谓有道之人。《元和郡县志》楼观,本周康王大夫尹喜宅也。穆王为召幽逸之人,置为道士。《太霄经》以尹喜为尹轨。又谓:平王东迁洛邑,置道士七人。按《汉·郊祀志注》:汉宫阁疏云:“神明台,高五十丈,上有九室,尝置九天道士百人。”盖自武帝始也。穆王、平王事不可考。

道书有“赤明上皇无极永寿”之号。后周甄鸾著《笑道论》曰:“古先帝王,立年无号,至汉武帝始建元,后王因之。上皇之号,可笑之深。”《隋志》又有“延康龙汉开皇”。

林灵素作《神霄箓》,自公卿以下,群造其庐拜受,独李纲、傅崧卿、曾几移疾不行。宣政间,道教兴行,至有号为女真者,当时以为金戎猾夏之兆。

傅奕排释氏,谓:中国幻夫,模象庄、老,以文饰之。宋景文作《李蔚传赞》亦云:“华人之谲诞者,又攘庄周、列御寇之说佐其高。”然则释氏用老、庄之说也,非老、庄与释氏合也。朱文公谓:佛家窃老子好处,道家窃佛家不好处。愚尝观姚崇《诫子孙》曰:“道士本以玄牝为宗,而无识者慕僧家之有利,约佛教而为业。”斯言当矣。致堂谓:经论科仪依仿佛氏而不及者,自杜光庭为之。考诸姚崇之言,则非始于光庭也。

《北斗经》引“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误以“北辰”为“北斗”,盖近世依托为之。

鹤山云:“旁行敷落之教。”旁行,见《汉·西域传》。敷落,见《度人经》。

《汉·罽宾传》塞种分散,颜师古注:即所谓释种。按《增一阿含经》:四河入海,无复河名。四姓为沙门,皆称释种。石林叶氏云:“晋、宋间,佛学初行,其徒犹未有称僧,通曰道人。其姓皆从所授学,如支遁本姓关,学于支谦为支。帛道猷本姓冯,学于帛尸梨密为帛是也。至道安始言佛氏释迦,今为佛子宜从佛氏,乃请皆姓释。”

《唐·回鹘传》:元和初,始以摩尼至。其法日晏食,饮水,茹荤,屏湩酪。可汗常与共国。

说斋谓:老、庄之学,盛于魏、晋,以召五胡之乱。而道、释之徒,皆自胡人崇尚,遂盛于中国。释氏至姚兴而盛,道家至寇谦之而盛。诚斋谓:伊川之民,被发以祭。君子已忧其戎,汉之君志荒而妖梦是践。吾民始夷乎言,祝乎首以为好。此五胡耶律之先驱也。朱黼曰:“三代以上,不过曰天而止。春秋以来,一变而为诸侯之盟诅,再变而为燕、秦之仙怪,三变而为文、景之黄、老,四变而为巫蛊,五变而为灾祥,六变而为符谶。人心泛然,无所底止,而后西方异说,乘其虚而诱惑之。”

《晋语》:西方之书有之曰:“怀与安,实疚大事。”注:《诗》云“西方之人”,谓周也。愚谓:西方之书,盖《周志》之类。《列子·仲尼篇》“西方之人有圣者”,李知几谓:意其说佛也。《皇王大纪论》曰:“当周昭王时,西方有杰戎,穷幻驾空说。”《通历》云:“孝王元年,佛入涅槃。”《唐六典》注:谓释迦生当周庄王九年,鲁庄公七年。二说不同。

王简栖《头陀寺碑》:周、鲁二庄,亲昭夜景之鉴。注云:“鲁庄七年,夜明,佛生之日也。《瑞应经》:四月八日夜,明星出时,佛从右胁坠地,即行七步。”按《春秋》庄公七年,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正义》曰:“于时周之四月,则夏之仲春。杜氏以《长历》校之,知辛卯是四月五日也。”以是考之,夜明星不见,乃二月五日,非四月八日也。盖陋儒之佞佛者,傅会为此说。

潏水云:“梵书有修多罗谶,言释氏之教兴废。”则谶书其来远矣。

梁观国有《议苏文》五卷,驳其羽翼异端者。或问地狱之事于真文忠公,公曰:“天道至仁,必无惨酷之刑;神理至公,必无贿赂之狱。”

李寿翁曰:“性命之理,死生之故,鬼神之情状,《易》尽之矣,曷为求之它?”

《通典》:唐有符祆正,谓之视流内。祆,呼烟切,胡神也。

永嘉张淳忠甫曰:“今之仕,皆非古之道,是以虽贫而不愿禄。”问其说,曰:“始至则朝拜,遇国忌则引缁黄而荐在天之灵。”皆古所无也。

道家云:“真人之心,若珠在渊;众人之心,若瓢在水。”真文忠云:“此心当如明镜止水,不可如槁木死灰。”

东魏《檄梁》曰:“毒螫满怀,妄敦戒业;躁竞盈胸,谬治清净。”可谓切中其膏肓矣。《诚斋诗》云:“梵王岂是无甘露?不为君王致蜜来。”曾景建云:“此身已属侯丞相,谁办金钱赎帝归?”

唐有代宗,即世宗也,本朝有真宗,即玄宗也,皆因避讳而为此号。祥符中,以圣祖名改玄武为真武,玄枵为真枵。《崇文总目》谓《太玄经》曰《太真经》。若迎真、奉真、崇真之类,在祠宫者非一。其末也,目女冠为女真,遂为乱华之兆。

张文潜云:“尝读《宣律师传》,有一天人,说周穆王时,佛至中国。与《列子》所载,西极化人之事略同。不知寓言耶?抑实事也?”愚谓:此释氏剽袭《列子》之言,非实事也。

垂老抱佛脚,孟东野《读经诗》也。

东坡《宸奎阁碑铭》:神耀得道,非有师传。出《八师子经》: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时有梵志来诣佛所,质疑曰:“佛所事者何师?”佛曰:“吾前世师,其名难数。吾今自然神耀得道,非有师也。”“惟佛与佛”,出《法华经》。

放翁载长芦宗颐师颂云:“天生三武祸吾宗,释子还家塔寺空。应是昔年崇奉日,不能清俭守真风。”三武,谓魏太武、周武帝、唐武宗也。愚尝观山谷《开先院修造记》曰:“夫沙门法者,不住资生,行乞取足。日中受供,林下托宿。故赵州以断薪续禅床,宴坐三十年;药山以三篾绕腹,一日不作则不食。今也,毁中民十家之产而成一屋,夺农夫十口之饭而饭一僧,不已泰乎!夫不耕者,燕居而玉食,所在常千数百,是以有会昌之籍没。穷土木之妖,龙蛇虎豹之区,化为金碧,是以有广明之除荡。”山谷之言至矣。宗颐以浮屠氏而能为此言,其墨名而儒行者与?

儒之教以万法为实,释之教以万法为空。

北齐文宣敕道士剃发为沙门,徽宗令沙门冠簪为德士。其相反如此。

《世说》:王丞相导。拜扬州,因过胡人前,弹指云:“兰阇,兰阇。”此即“兰若”也。

后周武帝废佛、道教,其子天元复之。唐高祖废浮屠、老子法,其子太宗复之。天元不足论也,太宗亦为之,何哉?

西山先生《题杨文公所书遗教经》曰:“学佛者,不繇持戒而欲至定慧,亦犹吾儒舍离经辨志而急于大成,去洒扫应对而语性与天道之妙。”《跋普门品》曰:“此佛氏之寓言也。昔唐李文公问药山禅师曰:‘如何是黑风吹船,飘落鬼国?’师曰:‘李翱小子,问此何为!’文公怫然,怒形于色。师笑曰:‘发此瞋恚心,便是黑风吹船,飘落鬼国也。’药山可谓善启发人矣。以此推之,则知利欲炽然,即是火坑。贪爱沉溺,便为苦海。一念清净,烈焰成池。一念警觉,船到彼岸。灾患缠缚,随处而安。我无怖畏,如械自脱。恶人侵凌,待以横逆,我无忿嫉,如兽自奔。读是经者,作如是观,则知补陀大士真实为人,非浪语者。”

钱文季《维摩庵记》云:“维摩诘非有位者也,而能视人之病为己之病。今吾徒奉君命,食君禄,乃不能以民病为己责,是诘之罪人也。”

邓志宏曰:“丹霞御寒,则烧木佛;德山说法,则彻塑像。禅教之判,其来已久。余谓:浮屠氏之有识者,犹不以是为事,而学校乃以土木为先,吾儒之道其然乎?”

《通鉴考异》云:“《会要》:元和二年,薛平奏请赐中条山兰若额为太和寺。盖官赐额者为寺,私造者为招提兰若,杜牧所谓山台野邑是也。”[《杭州南亭记》:武宗去山台野邑四万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