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神仙抱一演道章

惜精保炁,神則存焉。得道不死,名曰仙。為是故神仙之道,應人如谷神,老氏所謂谷神不死是也。人之所存者神,所遇者化,抱一者則萬物負陰而抱陽,故謂之道生一。設數僅萬億兆,而皆自一之起。此章欲浩傳該備如水中月,无不現矣。故標章上。

觀天之道,執天之行,盡矣。

天道運而无所積,故萬物生。是故物有象而可觀,道无形而可得,是物既自得矣。而知天之所為,默而應化,是執天之行爾。行也者,不住之相,是道之循環如樞,始得其環中,故應無方;天也者,廣大悉備,包總群靈,以虛為守,以寂為宗,使人心若太虛,觸物合道,不凝滯於物,而不動也。人既虛己以待物,則物莫不應焉,是物我兩忘,乃契妙用也。有受道之質,則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動合神機,左右逢其源,是聖人无為无不為矣。夫如是,則全之盡之也。由此觀之,觀者觀其心,非目之觀也,執者執其心,非手所執也。无觀无執,天道得矣。

天有五賊,見之者昌。

設物之理,是賊功、賊巧、賊時、賊物、賊命,皆天之所為,非人之所能為也。然大禹賊功,公輸賊巧,孔聖賊時,范蠡賊物,老彭賊命。故賊者,取也。是五子,善天機而為內聖外王之道。且五賊者,譬而言之,在天則為五星,在地則為五嶽,在人則為五臟;該而言之,總五賊之術內,在道曰仙,在儒曰元。遠取之,則外物也;近取之,則內慾也。中主內慾,心役外見。雖居山林而不內息者,名曰坐馳,且喪其天真,是不識五賊之蘊而生,內熱擾其胸中,莊子謂焚其天和爾。夫人之性好尚不同,在彼非此,處此非彼,各滯偏見,不能應於無方,故見之者則大全之士。動必識機,故能役物,不為物役也。與道為主宰,不逐物遷,則五賊之喻以譬之前境,心既見之則在我提挈之內,善用之則為五德,不善用之則為五賊,故為昌也。

五賊在乎心,施行於天。

彼五賊之用,施於天地人間,未嘗不在焉,止於心而已矣。故道在物,心在身,道不為物遷,心不為身動,則确乎其不可拔。是有道之人制治於未亂,保邦於未危。一機動則百神隨,天之遠耶?何其至耶?是念之所至以應於天,又奚遠近乎哉?此言心之運者如此。

宇宙在乎手,萬化生乎身。

輕清者天,重濁者地,宇宙乃上下之至極。何宇宙之所在而手能執耶?老氏謂:執大象,天下往。手者,掌握天地,輪次陰陽,顧大道推移如運之掌上,誠宇宙在乎手也。神仙亦曰:有人識得造化機,手搏日月安鑪裏。如扣妙門,憑乎匠手。此言幽遠,文不可顯。萬化者,物之總名,而云生乎身者,蓋身者生之質,惟人萬物之靈,身鍾天地之炁,空中四大无不蘊焉。首圓象天,足方象地,中和乃身,身亦一天地也。《列子》謂:天地空中一細物,豈不以萬化生乎身耶?觀其身則萬化之生可知矣。

天性,人也。人心,機也。

富與貴,是人之所欲;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人之性也,好生而惡死,就利而去害,皆賦之天也。如人求一理,悟一法,成一事者,由習而得之。故天資之性,未有不求而得,心懷遠望,修其身而就之。鄙之者謂之妄想,殊不知妄想乃致道之梯也。故天之性,人使之為也;人之心,機使之為也。人所居靜則心也,動則機也,况天機一發,則可以坐進此道,又豈可與剪剪者言哉?方其人可知矣。

立天之道,以定人也。

天道靜而人道動,動而與陽同德,靜而與陰同波。寂然不動,感而遂通者,聖人以虛受人,則能返照也。人道易動而難靜,能知其靜乃應于天,老氏所謂:歸根曰靜,靜曰復命。謂定然後能應,則窮理盡性矣。故立天道以法人,人若知天之默默,故能體變化而去塵垢,心若明鑑,應物無窮,與天道同遊,於人道又奚遠者耶?

天發殺機,龍蛇起陸。人發殺機,天地反覆。天人合發,萬變定機。

天人之道遠而應近,與時偕行者,是應天順人。如不得時而動,終莫能會機契運也。且夫域中四大,至高者天,尚不敢擅發於人,恐龍蛇之起陸。故龍隱於水,蛇藏於澤,不藏而交相於陸,是彰天之發也。人不得天時而動,則天地晦冥,陰陽錯序,變晝為夜,以示人之擅發。故天得人而行,人得天而動,若人識機以時而動者,雖鬼神莫敢測其情,陰陽莫敢知其奧,發號施令,必不徒然,是謂合發。人之運心合道,默契天真,則三才定其位,五老舉其功。如古之八百諸侯,同會于孟津之上,豈不謂天人合發乎?治道者无以因循而合之,考稽古以用之,積功行以求之,則不失其志。且靜而聖、動而王者,是道合乎人天,天且弗違,而况於人乎?此天人合發之時也。

性有巧拙,可以伏藏。

巧拙之性在乎人,可以屈可以伸,見機而作,藏器於身,待時而動,使人見其顯而不見其隱。蓋有自得之場,而能全身遠害以亡後悔者也,道德之人又何加焉?故曰: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則大巧若拙,不厭深藏。返而用之,則為貴矣。

九竅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動靜。

前賢以視聽、食息、大小為九竅以設三要,戒其動靜,不失其真。蓋人之炁散太虛則无形,聚身中而應事,以為動靜之宜,然一身之主,唯心有九竅,故謂之心之邪在乎三要。故治炁養心之士,身要正,意要直,心要平,乃制心之三要,非耳目口鼻之九竅為之三要也。動靜於人,炁使之然。持其志,無暴其炁;正其心,無思其邪。故《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是曰思無邪。此誠得內養其天真也。

火生於木,禍發必剋。姦生於國,時動必潰。知之修鍊,謂之聖人。

夫木生火,反自剋;人生事,反自賊。故火木之喻在。人為無明,乃畜積怒炁,不自調制,內焚天和而致於殂也。若之人識自然爐鼎,修之身,其德乃真。是人能體天法道,使國无姦臣,身无偽行。而近聖之徒,猶迷而失之;望聖之人,何胡越之遠哉?

天生天殺,道之理也。

物之儻來曰生,物既去矣曰死。生者春之萌芽,死者秋之零落。人之有生,一炁而聚之;人既有死,一炁而散之,則物與人來去死生未嘗息焉。是道之所理而致於斯。萬物興廢,人有起滅,然天地陰陽必然之理也。生死代謝,凡聖共知,故不昧靈原,隨物遷徙,則同乎象帝之先,又孰擬議乎誰氏之子哉?蓋生殺之常,猶寢猶覺,自古以固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