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政事

  • 近思录
  • 吕祖谦
  • 4549字
  • 2015-12-16 11:01:08

伊川先生上疏曰:「夫锺怒而击之则武,悲而击之则哀。」诚意之感而入也。告于人亦如是,古人所以斋戒而告君也。臣前后两得进讲,未尝敢不宿斋预戒,潜思存诚,觊感动于上心。若使营营于职事,纷纷其思虑,待至上前,然后善其辞说,徒以颊舌感人,不亦浅乎?

伊川《答人示奏稿书》云:观公之意,专以畏乱为主。颐欲公以爱民为先,力言百姓饥且死,丐朝廷哀怜,因惧将为寇乱可也。不惟告君之体当如是,事势亦宜尔。公方求财以活人,祈之以仁爱,则当轻财而重民。惧之以利害,则将恃财以自保。古之时,得丘民则得天下。后世以兵制民,以财聚众,聚财者能守,保民者为迂。惟当以诚意感动,觊其有不忍之心而已。

明道为邑,及民之事,多众人所谓法所拘者,然为之未尝大戾于法,众亦不甚骇。谓之得伸其志则不可,求小补,则过今之为政者远矣。人虽异之,不至指为狂也。至谓之狂,则大骇矣。尽诚为之,不容而后去,又何嫌乎?

明道先生曰:一命之士,苟存心于爱物,于人必有所济。

伊川先生曰:君子观天水违行之象,知人情有争讼之道。故凡所作事,必谋其始。绝讼端于事之始,则讼无由生矣。谋始之义广矣,若慎交结,明契券之类是也。

《师》之九二,为《师》之主。将专则失为下之道,不专则无成功之理,故得中为吉。凡师之道,威和并至,则吉也。

世儒有论鲁祀周公以天子礼乐,以为周公能为人臣不能为之功,则可用人臣不得用之礼乐,是不知人臣之道也。夫居周公之位,则为周公之事,由其位而能为者,皆所当为也。周公乃尽其职耳。

《大有》之九三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传曰:三当大有之时,居诸侯之位,有其富盛,必用享通于天子,谓以其有为天子之有也,乃人臣之常义也。若小人处之,则专其富有以为私,不知公己奉上之道。故曰「小人弗克」也。

人心所从,多所亲爱者也。常人之情,爱之则见其是,恶之则见其非。故妻孥之言,虽失而多从。所憎之言,虽善为恶也。苟以亲爱而随之,则是私情所与,岂合正理?故《随》之初九出门而交则有功也。

《随》九五之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传曰:《随》以得中为善。《随》之所防者,过也。盖心所说随,则不知其过矣。

《坎》之六四曰:「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传曰:此言人臣以忠信善道,结于君心,必自其所明处乃能入也。人心有所蔽,有所通。通者明处也,当就其明处而告之,求信则易也。故曰:「纳约自牖。」能如是,则虽艰险之时,终得无咎也。且如君心蔽于荒乐,唯其蔽也,故尔虽力诋其荒乐之非,如其不省何?必于所不蔽之事推而及之,则能悟其心矣。自古能谏其君者,未有不因其所明者也。故讦直强劲者,率多取忤,而温厚明辨者,其说多行。非唯告于君者如此,为教者亦然。夫教必因人之所长,所长者,心之所明也。从其心之所明而入,然后推及其余,孟子所谓成德达才是也。

《恒》之初六曰:「浚恒贞凶。」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传曰:初六居下,而四为正应。四以刚居高,又为二三所隔,应初之志,异乎常矣。而初乃求望之深,是知常而不知变也。世之责望故素,而至悔咎者,皆浚恒者也。

《遯》之九三曰:「系遯,有疾厉,畜臣妾吉。」传曰:系恋之私恩,怀小人女子之道也,故以畜养臣妾则吉。然君子之待小人,亦不如是也。

《睽》之象曰:「君子以同而异。」传曰:圣贤之处世在人理之常,莫不大同。于世俗所同者,则有时而独异。不能大同者,乱常拂理之人也。不能独异者,随俗习非之人也。要在同而能异耳。

《睽》之初九,当睽之时,虽同德者相与,然小人乖异者至众,若弃绝之,不几尽天下以仇君子乎?如此则失含弘之义,致凶咎之道也,又安能化不善而使之合乎?故必见恶人,则无咎也。古之圣王,所以能化奸凶为善良,革仇敌为臣民者,由弗绝也。

《睽》之九二,当睽之时,君心未合,贤臣在下,竭力尽诚,期使之信合而已。至诚以感动之,尽力以扶持之。明义理以致其知,杜蔽惑以诚其意。如是宛转,以求其合也。遇非枉道逢迎也,巷非邪僻由径也。故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损》之九二曰:「弗损益之。」传曰:不自损其刚贞,则能益其上,乃益之也。若失其刚贞而用柔说,适足以损之而已。世之愚者,有虽无邪心,而惟知竭力顺上为忠者,盖不知「弗损益之」之义也。

《益》之初九曰:「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传曰:在下者本不当处厚事,厚事,重大之事也,以为在上所任。所以当大事,必能济大事,而致元吉,乃为无咎。能致元吉,则在上者任之为知人,己当之为胜任。不然,则上下皆有咎也。

革而无甚益,犹可悔也,况反害乎?古人所以重改作也。

《渐》之九三曰:「利御寇。」传曰:君子之与小人比也,自守以正。岂唯君子自完其己而已乎?亦使小人得不陷于非义。是以顺道相保,御止其恶也。

《旅》之初六曰:「旅琐琐,斯其所取灾。」传曰:志卑之人,既处旅困,鄙猥琐细,无所不至。乃其所以致悔辱,取灾咎也。

在旅而过刚自高,致困灾之道也。

《兑》之上六曰:「引兑。」象曰:「未光也。」传曰:说既极矣,又引而长之,虽说之之心不已,而事理已过,实无所说。事之盛则有光辉,既极而强引之长,其无意味甚矣,岂有光也?

《中孚》之象曰:「君子以议狱缓死。」传曰:君子之于议狱,尽其忠而已。于决死,极于恻而已。天下之事,无所不尽其忠,而议狱缓死,最其大者也。

事有时而当过,所以从宜。然岂可甚过也?如过恭过哀过俭,大过则不可。所以小过为顺乎宜也,能顺乎宜,所以大吉。

防小人之道,正己为先。

周公至公不私,进退以道,无利欲之蔽。其处己也,夔夔然存恭畏之心。其存诚也,荡荡焉无顾虑之意。所以虽在危疑之地,而不失其圣也。诗曰:「公孙硕肤,赤舄几几。」

采察求访,使臣之大务。

明道先生与吴师礼谈介甫之学错处,谓师礼曰:为我尽达诸介甫,我亦未敢自以为是,如有说,愿往复。此天下公理,无彼我。果能明辨,不有益于介甫,则必有益于我。

天祺在司竹常爱用一卒长,及将代,自见其人盗笋皮,遂治之无少贷。罪已正,待之复如初,略不介意。其德量如此。

因论口将言而嗫嚅曰:若合开口时,要他头也须开口。须是「听其言也厉」。

须是就事上学。《蛊》:「振民育德。」然有所知后,方能如此。何必读书然后为学?

先生见一学者忙迫,问其故,曰:「欲了几处人事。」曰:「某非不愿周旋人事者,曷尝似贤急迫?」

安定之门人往往知稽古爱民矣,则「于为政者何有」。

门人有曰:「吾与人居,视其有过而不告,则于心有所不安。告之而人不受,则奈何?」曰:「与之处而不告其过,非忠也。要使诚意之交通,在于未言之前,则言出而人信矣。」

又曰:「责善之道,要使诚有余而言不足,则于人有益,而在我者无自辱矣。」

职事不可以巧免。

「居是邦,不非其大夫。」此理最好。

「克勤小物」,最难。

欲当大任,须是笃实。

凡为人言者,理胜则事明,气忿则招拂。

居今之时,不安今之法令,非义也。若论为治,不为则已,如复为之,须于今之法度内,处得其当,方为合义。若须更改而后为,则何义之有?

今之监司,多不与州县一体。监司专欲伺察,州县专欲掩蔽。不若推诚心与之共治,有所不逮,可教者教之,可督者督之。至于不听,择其甚者去一二,使足以警众可也。

伊川先生曰:人恶多事,或人悯之。世事虽多,尽是人事,人事不教人做,更责谁做?

感慨杀身者易,从容就义者难。

人或劝先生以加礼近贵。先生曰:「何不见责以尽礼,而责之以加礼?礼尽则已,岂有加也?」

或问:「簿,佐令者也。簿所欲为,令或不从,奈何?」曰:「当以诚意动之。今令与簿不和,只是争私意。令是邑之长,若能以事父兄之道事之,过则归己,善则惟恐不归于令,积此诚意,岂有不动得人?」

问:「人于议论多欲直己,无含容之气,是气不平否?」曰:「固是气不平,亦是量狭。人量随识长,亦有人识高而量不长者,是识实未至也。大凡别事,人都强得,惟识量不可强。今人有斗筲之量,有釜斛之量,有锺鼎之量,有江河之量。江河之量亦大矣,然有涯,有涯亦有时而满。惟天地之量则无满。故圣人者,天地之量也。圣人之量,道也。常人之有量者,天资也。天资有量须有限。大抵六尺之躯,力量只如此。虽欲不满,不可得也。如邓艾位三公,年七十,处得甚好,及因下蜀有功,便动了。谢安闻谢玄破苻坚,对客围棋,报至不喜,及归折屐齿,强终不得也。更如人大醉后益恭谨者,只益恭谨,便是动了。虽与放肆者不同,其为酒所动一也。又如贵公子位益高,益卑谦,只卑谦便是动了。虽与骄傲者不同,其为位所动一也。然惟知道者量自然宏大,不勉强而成。今人有所见卑下者,无他,亦是识量不足也。」

人才有意于为公,便是私心。昔有人典选,其子弟系磨勘,皆不为理。此乃是私心。人多言古时用直,不避嫌得。后世用此不得,自是无人,岂是无时?

君实尝问先生曰:「欲除一人给事中,谁可为者?」先生曰:「初若泛论人才,却可。今既如此,颐虽有其人,何可言?」君实曰:「出于公口,入于光耳,又何害?」先生终不言。

先生云:韩持国服义最不可得。一日,颐与持国、范夷叟泛舟于颍昌西湖。须臾,客将云:「有一官员上书,谒见大资。」颐将谓有甚急切公事,乃是求知己。颐云:「大资居位却不求人,乃使人倒来求己,是甚道理?」夷叟云:「只为正叔太执。求荐章,常事也。」颐云:「不然。只为曾有不求者不与,来求者与之,遂致人如此。」持国便服。

先生因言:今日供职,只第一件便做他底不得。吏人押申转运司状,颐不曾签。国子监自系台省,台省系朝廷官。外司有事,合行申状,岂有台省倒申外司之理?只为从前人只计较利害,不计较事体,直得凭地。须看圣人欲正名处,见得道名不正时,便至礼乐不兴。是自然往不得。

学者不可不通世务。天下事譬如一家,非我为则彼为,非甲为则乙为。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思虑当在事外。

圣人之责人也常缓,便见只欲事正,无显人过恶之意。

伊川先生云:今之守令,唯制民之产一事不得为,其它在法度中甚有可为者,患人不为耳。

明道先生作县,凡坐处皆书「视民如伤」四字,常曰:「颢常愧此四字。」。

伊川每见人论前辈之短,则曰:「汝辈且取他长处。」

刘安礼云:王荆公执政,议法改令,言者攻之甚力。明道先生尝被旨赴中堂议事,荆公方怒言者,厉色待之。先生徐曰:「天下之事,非一家私议,愿公平气以听。」荆公为之愧屈。

刘安礼问临民,明道先生曰:「使民各得输其情。」问御吏,曰:「正己以格物。」

横渠先生曰:凡人为上则易,为下则难。然不能为下,亦未能使下,不尽其情伪也。大抵使人,常在其前,己尝为之,则能使人。

《坎》,维心亨,故行有尚。外虽积险,苟处之心亨不疑,则虽难必济,而往有功也。今水临万仞之山,要下即下,无复疑滞。险在前,惟知一义理而已,则复何回避?所以心通。

人所以不能行己者,于其所难者则惰,其异俗者虽易而羞缩。惟心弘,则不顾人之非笑,所趋义理耳,视天下莫能移其道。然为之,人亦未必怪。正以在己者义理不胜,惰与羞缩之病消则有长,不消则病常在,意思龌龊,无由作事。在古气节之士冒死以有为,于义未必中,然非有志概者莫能,况吾于义理已明,何为不可?

《姤》初六:「羸豕孚蹢躅。」豕方羸时,力未能动,然至诚在于踯躅,得伸则伸矣。如李德裕处置阉宦,徒知其帖息威伏,而忽于志不忘逞。照察少不至,则失其几也。

人教小童,亦可取益。绊己不出入,一益也。授人数数,己亦了此文义,二益也。对之必正衣冠,尊瞻视,三益也。常以因己而坏人之才为忧,则不敢惰,四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