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 用拾取框选择对象

用户可以在输入编辑命令之前选择对象,即将鼠标的拾取框直接移动到所要选择的对象上方,然后单击鼠标,即可选中对象。选中的对象会变成虚线状态,并且出现默认的蓝色小方框,即夹点,如图1-53所示。

图1-53 调用命令前选择对象

用户也可在调用了某个编辑命令之后选择对象。当输入了某个编辑命令并按“Enter”键后,在“选择对象”的命令行提示下,将拾取框移动到对象上方单击,即可选中对象。选中的对象也成为虚线状态,但不出现夹点,如图1-54所示。

图1-54 调用命令后选择对象

技巧:可以在“选项”对话框中的“选择集”选项卡中调整拾取框的大小,如图1-55所示。

图1-55 调整拾取框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