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二战前后的世界(1)
- 世界文化博览(第四册)
- 陈晓丹编著
- 4974字
- 2016-08-10 09:52:05
十月革命
第一次世界大战末期发生的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不同于过去世界历史上发生的任何一次革命。它不是以一种剥削形式代替另一种剥削形式,而是消灭了一切形式的剥削,建立起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十月革命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俄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在十月革命的鼓舞下,各国无产阶级、被压迫人民、被压迫民族争取解放的斗争蓬勃发展,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新时代开始。苏维埃俄国冲破了帝国主义的经济封锁和政治包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巩固了无产阶级专政,开展了社会主义改造与建设,基本实现了国家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并于1936年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但同时也形成了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斯大林模式,导致国民经济发展比例失调,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十月革命的胜利
沙皇俄国是一个军事封建帝国主义国家,第一次世界大战使俄国的政治和经济陷入混乱崩溃的境地。一场反对沙皇专制统治的革命风暴日渐酝酿成熟。1917年3月,彼得格勒工人和士兵发动武装起义,推翻了沙皇统治。之后,在以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的领导下,俄国最终建立了新型的革命政权——苏维埃政权。
二月革命
俄国第二次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因发生在1917年俄历二月而得名为“二月革命”。第一次世界大战使俄国经济濒于崩溃,各种社会矛盾空前激化。1917年3月3日(俄历二月),彼得格勒的工人开始罢工,10日发展成为反对饥饿、反对帝国主义战争、反对沙皇制度的政治总罢工。沙皇政府开枪镇压,将罢工激化为武装起义。12日,起义席卷彼得格勒全城,并且在全国迅猛蔓延。15目,末代沙皇尼古拉二世被迫退位,统治俄国长达三百多年的罗曼诺夫王朝被推翻。二月革命后,俄国出现了工兵代表苏维埃和资产阶级临时政府两个政权并立的局面。
《四月提纲》
1917年4月17日,列宁在布尔什维克代表会议上作了《论无产阶级在这次革命中的任务》的报告,即《四月提纲》。在提纲中列宁指出俄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已基本完成,应过渡到社会主义革命阶段,实现无产阶级和贫苦农民的专政;提出了“不给临时政府以任何支持”和“全部政权归苏维埃”的口号。在经济方面,列宁主张没收地主的土地,实行土地、银行国有化,由工兵代表苏维埃对社会生产和分配实行监督。《四月提纲》制定了俄国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过渡到社会主义革命的路线、方针和策略,为俄国革命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彼得格勒武装起义
1917年10月23日,布尔什维克党中央通过了关于武装起义的决议。11月7日(俄历十月)凌晨,起义首先在俄国首都彼得格勒爆发,列宁亲临斯莫尔尼宫进行指挥。7日晚,“阿芙乐尔”号巡洋舰发出进攻临时政府所在地冬宫的第一炮。次日凌晨2时,起义队伍攻下冬宫,逮捕了正在开会的临时政府的部长。工人赤卫队和革命军队占领电话局、邮政局、国家银行、火车站、主要政府机关和军事据点。彼得格勒武装起义取得,辉煌胜利。由于11月7日这一天是俄历10月25日,所以这次革命被称为“十月革命”。
苏维埃政权建立
11月7日,全俄工兵代表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在斯莫尔尼宫开幕。大会通过《告工人、士兵和农民书》,宣布临时政府已被推翻,全部政权转归工兵代表苏维埃。8日,大会通过了《和平法令》和《土地法令》,动员广大群众起来制止帝国主义战争,支持苏维埃政权。会上成立第一届苏维埃政府——人民委员会,列宁当选为人民委员会主席。
巩固苏维埃政权的斗争
彼得格勒武装起义取得胜利后,革命的烈火在俄国遍地燃起。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士兵和农民热烈拥护苏维埃政府结束战争和实行平分土地的政策。在他们的支持下,1917年11月至1918年春,首先从城市开始,然后扩展到乡村,苏维埃政权在俄国“胜利进军”,各地相继建立了苏维埃政权。
颁布《和平法令》
1917年11月8日,全俄工农兵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并颁布了列宁起草的《和平法令》,这是苏维埃政府公布的第一个重要对外政策法令。它建议所有交战国立即停战,开始公正民主的和谈,实现不割地、不赔款的和平;还特别向英、法、德三国工人阶级呼吁将和平事业和反剥削奴役的事业进行到底。《和平法令》第一次公布了社会主义国家对外政策的基本原则,之后不久苏维埃俄国就与德国签订和约,退出了第一次世界大战。
初期的改革措施
政治上,布尔什维克党有力地回击了社会革命党和孟什维克党的进攻,并与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果。同时,苏维埃政府还展开了打碎旧国家机器、创建新政权机关的工作。1918年1月,全俄苏维埃第三次代表大会通过了苏俄第一个宪法性文献——《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进一步巩固了十月革命的成果。经济上,苏维埃对企业实行工人监督,将银行、铁路、大工业收归国有,实行对外贸易垄断,并宣布废除沙皇和临时政府所借外债。在农村,苏维埃没收了地主、皇室和寺院的全部土地,分配给农民;实行粮食专卖,开展农村社会主义革命。
战时共产主义政策
1918至1920年苏俄国内战争时期,为了把仅有的人力物力集中起来用于战胜国内外敌人,苏维埃政府实行了一些临时性的经济政策,即“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主要内容包括:实行余粮收集制;宣布对中小工业实行国有化;取消私人商业,实行最小限度的商品交易和最大限度的国家分配;实行成年人劳动义务制,“不劳动者不得食”。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是在战争条件下被迫采取的,1921年被“新经济政策”所取代。
国内战争的胜利
1918至1920年,苏维埃政府与国内外反对布尔什维克的势力进行了一场战争。苏维埃红军和俄国白军以及波兰、英国、法国、美国、日本等国的派遣军进行了一系列战斗。最终,红军战胜了国内外所有反对势力的军队,粉碎了敌人的进攻,取得了国内战争的胜利,捍卫了新生的苏维埃政权。
新经济政策与苏联的建立
1921年内战结束后,苏维埃俄国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各地革命暴动不断,苏维埃政权处境危急。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不利于调动劳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阻碍经济的迅速恢复。为巩固工农联盟、发展工农业生产,为社会主义经济奠定基础,1921年3月,俄国开始逐步实行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新经济政策。
喀琅施塔得水兵暴动
国内战争结束后,苏维埃俄国仍然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民的不满。喀琅施塔得的水兵大多来自农村,对苏维埃政权怀有不满情绪,受到勾结外国武装干涉者的社会革命党人、孟什维克分子和白军头领的煽动后,在其领导下于1921年2月28日发动了武装叛乱。叛乱分子控制了喀琅施塔得地区并同苏维埃政权对抗。苏维埃政府很快平息了这次叛乱。以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从中吸取了深刻的政治教训,决定改变现行的经济政策以消除人民的不满,巩固工农联盟和苏维埃政权。
新经济政策
1921年3月,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根据列宁的建议,决定开始实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经济政策”,即以征收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允许农民自由使用土地、出租土地和雇佣工人;允许产品交换和私人在地方范围内进行的商业往来:重建国家银行,统一管理货币流通事务。实行货币和财政改革;允许私人经营中小企业和国家暂时无力兴办的企业。允许外国资本家在苏俄经营租让企业或同苏维埃国家组织合营股份公司。新经济政策的实行,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受到广大人民,尤其是农民的欢迎,从而巩固了工农联盟,使1921年的危机迅速得到化解。至1925年,苏俄国民经济基本恢复到战前水平。
苏联的建立
十月革命胜利后,除了俄国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外,一些非俄罗斯民族和地区也相继建立了独立的苏维埃政权。在苏俄国内战争时期,为了抗击共同的敌人,在布尔什维克党的领导下,各苏维埃政权组成了军事政治联盟。战争结束后,1922年10月,俄共(布)中央十月全会通过了列宁关于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成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建议。同年12月,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1924年1月,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了苏联第一部宪法,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形式在法律上固定下来。
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
十月革命前的俄国,农业在国民生产中占据优势,工业产量远落后于其他欧美国家。因此,在恢复被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之后,苏联面临着艰巨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任务。经过一个曲折复杂的改造和建设历程之后,苏联终于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历史任务,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
俄共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1925年12月18至31日,俄共(布)在莫斯科召开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大会以讨论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方针为主要内容,通过了关于全国工业化方针的决议。斯大林作了政治报告,阐述了实现国家工业化的必要性,并提出要把俄国变为“能自力生产必需的装备的工业国”。以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为代表的“新反对派”反对这个方针,受到了以斯大林为代表的多数代表的驳斥。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党内统一的决议,责成中央委员会同破坏党的统一的任何企图进行坚决的斗争。大会否定了“新反对派”的农村政策以及削弱和限制个人权力过于集中的主张。这次代表大会还决定把俄共(布)改名为全联盟共产党(布),并通过了新党章。
农业集体化运动
随着苏联国民经济的恢复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以落后的个体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农业已经不能适应工业迅速发展的要求。1928年11月,联共(布)中央全会决定加快农业集体化步伐。1929至1933年,苏联开展了大规模的将个体小农经济联合为大集体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到1937年,93%的农户参加了集体农庄。农业集体化运动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它消灭了富农阶层,为苏联农业机械化、现代化开辟了广阔的道路;但由于苏联是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对改造小农缺乏经验,工作中不够尊重农民利益,过多地采用行政命令的手段,使农业集体化的进程比较曲折,农牧业产量曾一度明显下降,对经济发展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
第一个五年计划
为了加快苏联经济的发展,1927年12月,联共(布)第十五次代表大会通过了编制第一个以五年为期的发展国民经济计划的决议。1929年4月,联共(布)第十六次代表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其中的最高指标方案。该方案规定“一五”计划的基本任务是在短时间内建立国民经济技术改造的基础,把苏联由一个农业国变成工业国,还规定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1933年1月,斯大林宣布“一五”计划以4年零3个月的时间提前完成。“一五”计划的完成,使苏联由一个进口机器装备的国家变成生产机器装备的国家,由一个农业国变成工业国。同时,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初步改善。
“斯大林模式”的形成
由于实施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的方针措施,苏联在经济和社会阶级结构方面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了从法律上肯定这一变化,经过一年多的研讨,1936年5月,苏联完成了新宪法的制定工作。这部宪法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苏联的确立,斯大林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也通过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斯大林模式
斯大林模式的基本特点是高度集中。政治上,权力高度集中于党中央的最高领导机构。高度集中使苏维埃政权不能真正发挥人民政权的作用,民主法制被忽视。而领导终身任职,基本不受群众监督,使权力日益集中到个人手中,最后形成个人高度集权和个人崇拜。经济上,建成了一个以国家为核心的权力高度集中的行政命令体制。用行政命令甚至暴力手段管理经济,限制商品货币关系,片面发展重工业,建立准军事型的经济,用剥夺农民和限制居民生活改善的办法实行高积累、多投资。这一政治经济体制在苏联成为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过程中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从长远看,它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后患无穷。
1936年宪法
1936年11月25日,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通过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宪法》。新宪法共13章,146条。它规定,苏联是工农社会主义国家,其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政治基础是各级劳动者代表苏维埃。新宪法明确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还对苏联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加盟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苏联国家管理机关、加盟共和国国家管理机关、法院和检察院、选举制度、国徽、国旗、首都和宪法修改程序等一一作了规定。苏联1936年宪法宣告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建成,在无产阶级宪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它也标志着斯大林创建的高度集中的经济政治体制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