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媒体类型

现代科技的发展大大方便了人们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也给媒体赋予许多新的内涵。根据国际电信联盟电信标准局ITU-T(原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CCITT)建议的定义,媒体可分为下列五大类。

1. 感觉媒体

感觉媒体(Perception Medium)是指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使人能直接产生感觉的一类媒体,如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和味觉等。

2. 表示媒体

表示媒体(Representation Medium)是为了加工、处理和传输感觉媒体而人为构造出来的一种媒体,如文字、音频、图形、图像、动画和视频等信息的数字化编码表示。借助于表示媒体,可以很方便地将感觉媒体从一个地方传输到另一个地方。

3. 显示媒体

显示媒体(Presentation Medium)是指媒体传输中的电信号与媒体之间转换所用的一类媒体。它又分为两种:一种是输入显示媒体,如键盘、鼠标器、话筒和扫描仪等;另一种是输出显示媒体,如显示器、打印机、音箱和投影仪等。

4. 存储媒体

存储媒体(Storage Medium)又称存储介质,用来存放表示媒体,以便计算机随时调用和处理信息编码,如磁盘、光盘和内存等。

5. 传输媒体

传输媒体(Transmission Medium)又称传输介质,它是将媒体从一处传送到另一处的物理载体,如双绞线、同轴电缆、光纤和无线传输介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