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室内设计、景观设计的BIM应用
- 柏慕进业编著
- 5207字
- 2020-08-27 03:52:56
1.6 构造建模
Revit在以下两种关键领域中支持虚拟构造建模工作流:
(1)零件。将模型图元分割为可独立计划、标记、过滤和导出的单独零件。将零件分成较小的零件,它们将自动更新,以反映衍生出它们的图元所做的任何修改。修改零件对原始图元没有任何影响。
(2)部件。选择任意数量的图元实例或图元组以创建部件。部件构成一种不同类别的Revit 图元,可对其进行编辑、标记、计划和过滤。在创建部件时,选择一个实例并生成一种或多种详图视图,根据需要将它们自动放置到图纸上。
1.6.1 零件的绘制
Revit 中的零件图元通过将设计意图模型中的某些图元分成较小的零件来支持构造建模过程。这些零件及从其衍生的任何较小的零件都可以单独列入明细表,并可标记、过滤和导出。零件可由构造建模人员用于计划更复杂的Revit图元的交付和安装。
可以根据具有分层结构的图元生成零件,例如,墙(不包括叠层墙和幕墙)、楼层(不包括已编辑形状的楼层)、屋顶(不包括具有屋脊线的屋顶)、天花板、结构楼板基础。
在修改衍生零件的原始图元时,系统将自动更新和重新生成这些零件。此类编辑可以包括添加/删除图层,或更改墙的类型、图层厚度、墙的方向、几何图形、材质或洞口。
删除衍生零件的原始图元将删除所有这些零件,以及从中衍生的任何零件。
删除零件还将删除从原始图元衍生的所有其他零件。
复制已衍生零件的原始图元还将复制所有相关的零件。
1.创建零件
使用以下任一工作流,通过从绘图区域中选择的图元来创建零件。对于包含图层或子构件的图元(如墙),将会为这些图层创建各个零件。对于其他图元,则创建一个单独的零件图元。在任一情况下,生成的零件随后都可以分割成更小的零件。
(1)在绘图区域中,选择要通过其创建零件的图元。
(2)单击“修改→图元类型”选项卡→“创建”面板→(创建零件)按钮。
(3)单击“修改”选项卡→“创建”面板→(创建零件)按钮。
(4)在绘图区域中,选择要通过其创建零件的图元。
(5)当工具处于活动状态时,只有可用于创建零件的图元才可供选择;不可选择的图元显示为半色调。
(6)按Enter 键或空格键完成操作。
2.分割零件
某个图元被指定为零件后,可通过绘制分割线草图或选择与该零件相交的参考图元,将该零件分割为较小零件,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在绘图区域中,选择零件或要分割的零件。
(2)单击“修改|零件”选项卡→“零件”面板→(分割零件)按钮。“修改|分割”选项卡显示在“绘制”面板上选定的“线”工具。
(3)视需要使用“工作平面”面板上的工具显示或更改活动的工作平面,将在该工作平面上绘制分割的几何图形的草图。
(4)指定绘制线的起点和终点,或者根据需要选择其他绘制工具并绘制分割几何图元的草图。
注意
单个直线和曲线没有形成闭合环,但必须使零件或另一分割线的两个边界相交,以便定义单独的几何区域。(5)继续编辑生成的分割,或单击 完成)按钮,退出编辑模式。
(6)在绘图区域中,选择零件或要分割的零件。
(7)单击“修改|零件”选项卡→“零件”面板→(分割零件)按钮。
(8)单击“修改|分割”选项卡→“参照”面板→ (相交参照)按钮。
(9)在“相交命名的参照”对话框中,根据需要使用“过滤器”下拉列表控制,查看可用于分割选定零件的标高、轴网和参照平面。
(10)选择所需的参照,并根据需要输入正/负偏移。
(11)单击“确定”按钮。
(12)继续编辑生成的分割,或单击(完成)按钮,退出编辑模式。
3.删除零件
在删除零件时,所有关联的零件也会被删除。从中创建已删除零件的原始图元或零件将变为可见,而不管视图的属性中的“零件可见性”设置。操作步骤如下:
(1)在绘图区域中,选择零件。
(2)按Delete 键,或者单击“修改|零件”选项卡→“修改”面板→(删除)按钮。
4.控制零件的可见性
在特定视图中显示零件及用来创建它们的图元。在“属性”选项板上的“图形”下,从“部件可见性”下拉列表中选择以下选项之一。
(1)显示部件。各个零件在视图中可见,当光标移动到这些零件上时,它们将高亮显示。用来创建零件的原始图元可能会显示为这些零件的轮廓,但无法选择或高亮显示。
(2)显示原状态。各个零件不可见,但用来创建零件的图元是可见的,并且可以选择。而当“创建部件”工具处于活动状态时,原始图元将不可选择。要进一步分割原始图元,需要选择它的一个零件,然后使用“编辑分区”工具,请参见编辑分区。
(3)显示两者。零件和原始图元均可见,并能够单独高亮显示和选择。同样,当“创建部件”工具处于活动状态时,将无法选择原始图元。
5.控制零件的外观
零件构成一个顶级Revit类别,它具备自己的对象样式,用于显示零件的默认截面线和投影线宽度、线颜色、线型图案和材质。可以在对象样式中修改这些设置,或者为特定视图或特定零件替换它们。
注意
如果在视图的“可见性/图形替换”对话框中关闭“部件可见性”属性,则“部件可见性”属性将自动设置为“显示原状态”。同样,如果将此设置改为“显示部件”,则“可见性/图形替换”对话框中的零件将自动启用可见性。
6.零件实例属性
要修改零件的实例属性,可按修改实例属性中所述修改相应参数的值,如图1-83所示。
图1-83
7.编辑零件几何图形
通过拖动选定零件的造型操纵柄可以对其几何图形进行编辑。从墙的图层或其他主体图元创建零件时,使用此技术可有效显示各层组合的视图。在默认情况下,不显示造型操纵柄的零件。需要对零件几何图形进行编辑时,请使用以下步骤显示造型操纵柄。
(1)在绘图区域中,选择要对其几何图形进行编辑的零件。
(2)在“属性”选项板的“标识数据”下,选择“显示造型操纵柄”选项。
(3)根据需要,拖动造型操纵柄,以便编辑零件几何图形。
注意
如果随后便删除由原始图元衍生而成的任何零件,则原始图元不会保留对零件几何图形进行的任何更改。
1.6.2 部件的绘制
利用Revit 图元的部件类别,可以在模型中识别、分类、量化和记录唯一图元组合,以便支持构造工作流。可将任意数量的模型图元合并来创建部件,然后对其进行编辑、标记、计划和过滤。
每个唯一部件都作为一种类型列于项目浏览器之中,从中将该类型的实例放置在图形中,具体操作为拖动该类型的实例或者使用快捷菜单中的“创建实例”选项。可以在项目浏览器中选择部件类型,或者在绘图区域中选择该类型的一个实例,然后生成部件的一种或多种独立视图及零件列表、材质提取和图纸。部件视图被列在项目浏览器中,可以根据需要将它们轻松拖到部件图纸视图中。
1.区分部件类型
每次创建唯一部件时,项目浏览器中都将添加一种新的部件类型。如果编辑现有部件类型的实例,使其变为唯一的部件,则也将添加新的部件类型。在新部件或已编辑部件与现有部件类型精确匹配时,它将作为该类型的一个实例被添加到模型中。
要使Revit认为部件匹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它们必须具有相同的“命名类别”属性值。
(2)它们必须包含相同数量的图元,这些图元属于相同的类别和类型,而且影响几何形状的属性值也相同。
(3)在每个部件中,对应的图元必须位于相同的位置。
例如,假设使用“墙”作为命名类别,分别创建两个“墙加窗”的部件。如果在这两个部件中,窗的类型相同并位于墙上的同一位置,而且墙的类型和尺寸相同,那Revit将检测到匹配,并且这两个部件都成为同一部件类型的实例。但是,如果其中一个部件使用“窗”作为命名类别,就不匹配,并且将创建一个单独的部件类型(假设没有其他匹配)。
注意
大多数模型图元(墙、楼板、屋顶、族实例、零件等)都可以包含在部件中。但不能包含下列图元:注释和详图项目、已经包含在另一个部件中的部件和图元、复杂的结构(桁架、梁系统、幕墙系统、幕墙、叠层墙)、具有不同设计选项的图元、编组、导入对象、图像、链接或链接中的图元、体量、MEP 专有图元(风管、管道、线管、电缆桥架和管件、HVAC 区)、模型线、房间、结构荷载、荷载工况和内部荷载。
2.创建部件
使用从绘图区域中选择的图元来创建部件,操作步骤如下。
(1)在绘图区域中,选择要包含在部件中的图元。
(2)单击“修改|图元类型”选项卡→“创建”面板→(创建部件)按钮。
(3)单击“修改”选项卡→“创建”面板→(创建部件)按钮。“添加/删除”工具栏将会默认选中“添加”。
(4)在绘图区域中,选择要包含在部件中的图元。
(5)单击“完成”按钮退出编辑模式。
(6)在“新部件”对话框中,如果部件是唯一的,则可以编辑默认“类型名称”值,该默认名称是通过在指定的命名类别中分配的最后一个部件类型名称后附加一个序列号而自动生成的。如果部件包含其他类别的图元,则可以为命名类别选择另一个值。此时,如果部件仍具有唯一性,则可以编辑该类型的名称。单击“确定”按钮,完成创建部件和将新部件类型添加到“项目浏览器”中。
注意
如果已存在匹配的部件,则“类型名称”是只读的,而单击“确定”按钮将创建该部件类型的另一个实例。但是,如果新部件包含其他类别的图元,则可以为命名类别选择另一个值。如果更改命名类别后部件是唯一的,则可以编辑其类型名称(如果需要),然后单击“确定”按钮,将新部件类型添加到“项目浏览器”中。
3.编辑部件
将图元添加到部件中,从部件中删除图元,或者在部件内的选定图元上执行某些操作,操作步骤如下。
(1)在项目视图中选择部件。
(2)单击“修改|部件”选项卡→“部件”面板→(添加/删除)按钮。此时显示浮动“添加/删除”工具栏,默认情况下选择“添加”工具。
(3)选择要添加到部件的图元,或单击(删除)按钮,然后选择要从部件中删除的图元。(4)单击 完成)按钮。
(5)在部件上移动光标以便在绘制区域中高亮显示。
(6)按Tab键,直到高亮显示要编辑的图元。
(7)单击以选择该高亮显示的图元。
现在,可以移动图元、修改其属性,或执行其他典型的图元编辑。
4.分解部件
可以随时使用以下步骤删除所选部件中各个图元之间的部件关系。
(1)在绘图区域中,选择部件。
(2)单击“修改|部件”选项卡→“部件”面板→(分解)按钮。
注意
分解后的图元仍保留在模型中。相同部件类型的其他实例不受影响。如果分解的部件是其所属类型的最后一个部件或该类型仅有一个部件,则该类型及其关联的任何部件视图都将从项目中删除。
5.删除部件
(1)删除部件实例时,该部件中的所有图元都将被删除。如果删除某个部件类型的最后一个实例,则该类型也会被删除。在项目视图中选择部件实例,按Delete键,或者单击“修改|部件”选项卡→“修改”面板→(删除)按钮,即可将该实例删除。
(2)删除部件类型时,该部件的所有实例及任何相关的部件视图或图纸都将被删除。在“项目浏览器”中的“部件”下,在部件名称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删除”选项。出现删除选定的部件类型将删除其所有实例的提示时,单击“确定”按钮,即可将该类型删除。
6.部件类型属性
“类型”属性是用户按照需要,为每个唯一的部件类型所定义的。要指定或修改部件的类型属性,可修改类型属性中描述的相应参数的值。同样地,要修改部件的实例属性,可修改实例属性中相应参数的值,如图1-84所示。
图1-84
注意
修改部件类型属性会影响到项目中所有该类。
7.创建部件视图和图纸
创建某个部件类型的部件视图和部件图纸,但这些图形始终与此类型的特定实例相关,并且一个类型仅有一个实例可以拥有的部件视图。如果将部件实例从项目中删除(或拆卸)时,所有关联的部件视图也将被删除。
除了注释,部件详图视图仅包含组成部件实例的图元。将注释添加到部件视图,但不能添加任何模型图元,也不能编辑部件或其构件图元。
在“创建部件视图”对话框中指定想要的特定视图和其他参数,该对话框可从以下任一位置访问:
(1)在项目视图中选择部件类型的实例,然后单击“修改|部件”选项卡→“部件”面板→“创建视图”。
注意
如果同一类型的另一个实例已经有了部件视图,则“创建视图”选项不可用。
(2)在项目浏览器中选择部件类型,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创建部件视图”选项。在本例中,视图会与创建的首个部件实例相关联,而在项目视图中选定的其他实例则无法使用“创建视图”工具。
在“创建部件视图”对话框中,选择所需的视图类型和所需的缩放,并在选定“图纸”后,指定标题栏信息。单击“确定”按钮时,视图将添加到项目浏览器中“部件”类别的部件类型名称下。
部件视图始终与创建时对应的部件实例相关联。如果编辑部件实例导致实例类型改变,则所有属于该被编辑实例的部件视图都将在项目浏览器节点下列出,并从属于新的部件类型。如果新类型已拥有部件视图,则系统会发出错误消息,通知一组视图将被删除。
如果在部件视图内创建其他剖面视图,则它们将继承部件视图与部件实例的关系。
要将部件视图放置到图纸上,请执行以下操作:
(1)在项目浏览器中,展开部件类型的节点,然后双击图纸的名称。
(2)将所需的详图视图从项目浏览器拖到打开的绘图视图,然后释放鼠标按钮即可显示详图视图的轮廓。
(3)根据需要,移动光标以定位该轮廓,然后单击,即可将该视图放置在图纸上。
注意
也可以在部件图纸中放置绘图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