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多媒体技术

多媒体技术的内涵和范围极其广泛,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定义。关于多媒体概念的标准定义还没有统一,仍是众说纷纭。比较确切的定义是Lippincott和Robinson在1990年2月《Byte》杂志两篇文章中所给出的定义:

多媒体技术是指用计算机综合处理多种媒体信息——文本、图形、图像和声音等,使多种信息建立逻辑连接,集成为一个系统并具有交互性的技术。

因此,多媒体技术就是指计算机交互式地综合处理多种媒体信息所使用的技术。多媒体的本质不仅是信息的集成,也是设备的集成和软件的集成,通过逻辑连接形成有机整体又可实现交互控制。可以说,集成和交互是多媒体的精髓。

多媒体计算机就是指能交互式综合处理多种媒体信息的计算机,即采用多媒体技术的计算机。

多媒体系统是指能对文本、图形、图像、音频、动画和视频等多媒体信息,进行逻辑互连、获取、编辑、存储和播放等功能的一个计算机系统。

人们对多媒体系统的认识一是来自电视,一是来自计算机,如《Business Week》在1989年10月9日曾刊出一句:“It’s a PC,It’s a TV,It’s a Multimedia.”人们从电视看到生动活泼的画面,却无法改变或控制它,这只是单向的沟通或交流方式。而计算机作为一种工具可以由用户操作控制,从而解决很多问题,但这种工具还显得呆板单调,画面充满着单调的文字、命令和生硬的图像。使电视用户有一定的控制权限和使计算机画面更加赏心悦目便成为改进的目标,这正是电视和计算机结合的原因所在。基于上述要求,多媒体开发研究大体上分为两种途径,一方面由于数字化技术在计算机研制中的巨大成功,使声像、通信由传统的模拟方式向数字化方向发展,声像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相结合,声像产品引入微型机控制处理,使声像产品数字化、计算机化、智能化,其代表产品概念是电视计算机(Teleputer)。另一方面,随着微型计算机的发展,计算机处理由单纯的正文方式到引入图形、声音、静止图像、动画及视频图像综合处理,向计算机电视(Compuvision)的产品概念发展。它们共同的目标是一致的,即将计算机软硬件技术、数字化声像技术和高速通信网技术集成为一个整体,把多种媒体信息的获取、加工、处理、存储、表现于一体。这种集成不仅仅是一个量的变化,更重要的是一种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