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下子有些心惊,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幸而服务生走过来。沈钦隽循着惯例,极绅士地抢在我面前埋了单,站起来沉沉地说:“我送你回去。”
我沉默地跟着他走出去,雪花一片片愈发地大,脚下已经积起了一层薄冰,在路灯青白的光下泛着淡淡寒意。一阵朔风卷过来,我吸了好几口凉气,连连咳嗽,他就这么停下脚步,一动不动地看着我咳嗽得近乎狼狈,慢慢地说:“我答应你,以后不会像今天这样让你等很久。”
我好不容易止了咳,蓦然听到这句话,简直想狂笑,“你为什么要答应我?沈先生,我们之间什么都不是啊!你爱的是秦眸,就该与她坦诚地谈一谈。你老是纠缠我干什么?”
他跨上半步,和我面对面站着,彼此的距离不超过一个拳头。
“白晞,我的耐心有限。我留你在身边,自然还有我的道理。”他柔声说,“你到底在别扭什么?”
我仰起头,冷笑,“我没在别扭。别扭的是你——沈钦隽,你为什么找我你心里不清楚吗?!我长得像秦眸,你控制不了她,就想来控制我是吧?!”
他的瞳孔微微一缩,眉峰轻轻蹙起来,“你说什么?”
“我说的是事实!”我咬牙说,“我长得像她,你才这么坚持!你简直是变态!”
他整个人仿佛是雕塑,静默了数秒,目光忽然变得有些异样,仿佛是在从里到外地端详我的脸,从额头、眼睛到下颌,最后停在我的唇上。
在我意识到不妥之前,他低下头,狠狠地,像是野兽一样,吻了下来。
他死死扣住我的腰,撬开我紧闭的牙关,带着掠夺之姿压制我所有的反抗。
某个瞬间,能触及他最深热的呼吸时,我忽然决定放弃所有的挣扎,任由他为所欲为——我知道他吻的不是我,只是刚才那个瞬间,我像那个人。
雪花就拂在我的脸上,冷得刺骨。可是脸上的气息又这样灼热,矛盾得令我不知所措。我直直地睁着眼睛,像是木头人一样,看得到他微颤的睫毛和高挺的鼻梁,却觉得身前这个人这么陌生。
他或许察觉到了我的异样,终于慢慢放开我,用一种我看不懂的眼神看着我。
“白晞。”他的眼神很清醒,声音却又似乎在克制,“我不会放开你。”
我整个人从刚才的麻木状态中清醒过来,狠狠揉了揉嘴唇,“你疯了!”
他修长的身形一动不动,眼神中却忽起暗色旋涡,忽然用力拖住了我的手臂,扯得我往前一个踉跄。
“你干什么?”我一脚踩进了泥坑,溅得裤脚上一片狼藉。
他粗暴地将我塞进副驾驶座,发动了汽车。
我趁他还顾不上我,伸手去拉车门,他的动作却比我快很多——越过我重新拉上车门,眼明手快地落锁。
“你神经病!”我口不择言,不知是气还是怕,浑身都有些微微发抖,“你要带我去哪里?”
“跟我回家。”他打了拐弯,干脆利落地说。
“神经病!”一股邪火开始往我脑子里冲,我忽然有一种什么都不怕的冲动,伸手去拽他的方向盘,“我去告诉爷爷!”
他本来还在不耐烦地拨开我的手,闻言反倒笑了,慢慢放缓了速度,“你去说啊。就说你为了几十万块钱,心甘情愿假扮我的女朋友。”
我的手顿在半空中,什么话都说不出来,那腔热血就这么慢慢凉下去,直到心尖那里,冷冷地凝住——是啊,都怪我自己不好!
色欲熏心也好,被相机镜头冲昏头脑也好,都是我自己的错!
我还沉溺在后悔的情绪里,并没有察觉到沈钦隽已经将车子停下来,拉了拉我的手,“下车。”
“你,你别想对我怎么样。”我望了望窗外漆黑空旷的停车场,舌头开始打结。
他冷着脸,上下打量我,嗤笑一声:“就你?你以为我想怎么你?”
他拖我下车,狠狠摁下了电梯按钮,然后微微抬头,看着那不断跳动的数字,一言不发。
一直到十二楼,站在门口,我才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
“你住这里?”好奇心压倒了愤怒和恐惧,我转过头看着正在开门的沈钦隽。
他推开门,示意我进去。
“你,你住这么小的单身公寓?”我有点儿傻眼。
房子不大,顶多四十平方米,不过五脏俱全,甚至在卧室里隔出了一个小小的更衣室。装修用的主色调是米色,灯光一打下来,十分温馨。
“给你住的。”他冷冰冰地说,“你不是答应我偶尔来住几天吗?”
我还是呆呆站着,仿佛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只木木地接口:“可这里又不是你家。”
他没理我,径直走到阳台,打开窗,指了指外边高耸如剑的建筑说:“这里上班也方便。”
我自然认得那是荣威的办公大楼,心里咯噔一声:“这里房价这么贵,我住不起。”
“谁让你付钱了?”沈钦隽的脸色沉溺在半明半暗中,态度依然恶劣,“这是老爷子的意思,就当是你的生日礼物。”
“那我自己和爷爷说。”我沉默了片刻,伸手去口袋里掏手机。
“白晞,你怎么这么犟?”沈钦隽侧过身,我终于能清晰地看到他一整张脸,连同着秀挺的鼻峰、薄削的双唇,以及浓黑的眸色中的一丝僵硬,“这个点儿爷爷早就睡了。”
我把手机放回去,听到他将语气放得柔缓了一些:“这里上班走路才五分钟,就不用再挤公交、拦出租了。你不是晕车吗——”
我挑了挑眉梢,他大约意识到有些不妥,抿紧了唇,一言不发。
“你怎么知道的?”我按捺下跳得有些快的心跳,有些不可思议地望着他。
一直以来,我都极端厌恶汽车。长途的不必说,上次出差就是因为打死不坐长途客运才会被困在那里,要不是后来沈钦隽逼着我,我也不会答应坐夜车。城市里的短途稍好些,但我也害怕停停等等的公交车,一路上都会脸色煞白,活像见了鬼。
说起晕车的症状,我倒也不吐,就是心慌头晕,仿佛下一秒就会晕过去,难受得不行。
以前别人都安慰我说“多坐坐就好了”,眼见身边和我一样症状的同学朋友果然一个个的“坐坐就好了”,我却还是老样子——顶多也就做到人前不动声色,可是下了车,得要好半天才能缓过来。
当然,工作了以后我把这个毛病掩藏得很好,毕竟在现代社会,我要是再矫情得晕车,就和废人没两样。
——除了那次,在沈钦隽的车上真正有些失控。可即便是那次,我也没多提起自己这个娇贵的毛病。
“有次上班看到你下车,脸色像鬼一样。”他避开我的眼神,淡淡地说。
“那是因为缺少睡眠,和坐公交车没关系。”我嘴硬。
“行了。”他大约是懒得再和我吵,随手抛了串亮晶晶的东西给我,“你就住这里吧。”
我下意识地伸手接了一下,触手冰凉。
丁零当啷的,竟是两把钥匙。
我站在那里,恍惚间回忆着这个大起大落的夜晚,从站在大雪里等待,到温暖的咖啡馆,再到那个强势的吻,和这间小公寓,忽然觉得这样漫长,就仿佛眼前这人对我的态度,忽冷忽热,叫人瞧不出哪些是真心,哪些又是假意。
“沈先生,你对我的态度,好像太好了一些。”我斟酌着说,“你这样会令我误会的。”
他的侧脸清隽,眉梢处微微一扬,低低地说:“误会?”
“误会你想要一脚踏两船。”我镇定地说,一扬手将钥匙抛还给他,“别这样了,我承受不起的。”
在他反应过来之前,我快步离开了这里。身后的门咔哒一声,自动合上了,我站在电梯前,看着明净的镜面上倒映出自己的身影。大衣是在优衣库买的,打完折才五百块钱,一贯保守而普通的深蓝色,衬得我今晚的脸色格外地晦暗且苍白。我怔怔地看着,忽然心底有一点儿委屈。
身边的朋友过生日,大都热热闹闹地一起吃一顿,再转战“钱柜”嚎一晚上。我也没多大追求,这样也挺不错的。可偏偏落得这样一个惨淡下场,大晚上的还得自己打车回家。
沈钦隽没有再追出来,我坐在出租车后座,有些出神地看着窗外一闪而逝的路灯,连接成毫无意义的曲线光亮,又幻化成一张张认识或不认识的脸。
他今晚对我的态度真的太诡异了,究竟是为了什么,我说不上来,也不想再去琢磨,只想赶紧回到自己床上,深深沉沉地睡上一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