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良仕择主而事(3)

这段话的意思是:遇上该做的利国利民之事时,应该进言;遇上必须革除的社会时弊时,大胆进言;刑罚不公平,百姓有冤屈时,果断进言;催征赋税过于苛急,增加百姓负担时,必须进言。总之,凡是涉及一方政事的,例如防盗、救灾、办学、除暴等事务,师爷一定要全部了如指掌,并能给幕主提出周全的应对方案,否则,一对不起自己从小苦读的圣贤之书,二对不起天地良心,三对不起百姓的期待,四对不起支付脩金的幕主。报德莫如尽言,佐治首长的秘书助理们都应该牢牢记住汪辉祖的这句话。

从本质上说,汪辉祖的“尽言”观念不仅是幕友的职业操守,也是提高执政能力的必要修行。

古谚有云:公门之中好修行。古人把政府机关称为公门是有道理的。政府监管着三百六十行的秩序,先天具有公共属性,虽然君主制时代的政府是帝王专制的爪牙,在实际操作中官吏徇私枉法之事很多,但按照历朝历代主旋律的说法,政府就是管理各种社会经济事务的“公门”。

从理论上说,为政施治第一原则就是公私分明。但“公门”之人手中握有权力,很容易被心中贪欲吞噬,沦为鱼肉百姓的赃官恶吏,这种情况在历朝历代屡见不鲜。一政之善,功德广大;一政之恶,为害无穷。因此,为政施治不可以不审慎,不能不奉公去私。

汪辉祖久经官场,对公门积弊洞若观火。他认为师爷有必要为澄清吏治贡献一份力量。虽然师爷没有权力直接改变主官的决定,但应该做到随时随事尽心尽言。公门之中好修行,安世济民就是最大的修行。特别是在时人普遍认为从事刑名工作有损“阴德”的舆论环境下,对幕主尽心尽言,纠错政、平冤狱,却是师爷修行功德、争取子孙福报的最佳途径。

“尽言”,光是敢于直言还远远不够,善于抓住有利时机,运用合适的方式提意见,才符合汪辉祖的标准。

汪辉祖在《学治臆说》中说:“官以利民省事为心,非有异于幕也。然幕据理法心可径行,官兼情势,心难直遂。民之情,可以诉官,而官往往不易转达于上官。纳于口者,不能尽呈所言;怵于威者,又恐逢彼之怒。略涉瞻徇,便多迁就。此处能于心无负,方见平日立身功效。”

为民谋利,俭省政事,是主官与师爷执政的共同出发点。两者的区别在于:师爷只要按照律法和良心办事就足够了,而主官不得不考虑方方面面的复杂情势,很难按照自己的本心来办事。

老百姓可以向官府反映情况,而官员向上级转达民情却非易事。不善言辞者很难充分表述自己的意见;对权威心存恐惧之人,又会担心自己恰好碰到上司发怒的时候而不敢轻易进言。无论怎样,结果都是不能做到“尽言”。

在向上级转达民情的时候要先试探上司的口气,观察其情绪如何。假如上司正在气头上,情绪激动,就一带而过(因为他们此时不具备冷静思考的能力),待到上司情绪平和之时,就把百姓的情况尽数道出。

想做到这点并不容易。在讲究尊卑的年代,汪辉祖能与上司坦然相对,不卑不亢,无愧于心,除了平时修行严格、读书历练够多、学问技能功底扎实、能提出中肯的对策这些原因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他没有把自己当成幕主的奴仆,而是保持着自己人格的独立性。佐治主官尽心尽言,提建议时讲究方式方法,但对上司不阿谀,不欺瞒,这才是正确的从幕之道。

国家律法是统一的,但如何援引律法处置政务,则是千个人有千条道。主官与师爷所处的位置不同,学问底子也有差异,对某件事务的看法可能存在分歧。而寻常幕友出于明哲保身的考虑,大多当面不提异议,却往往在背后腹诽不已。

汪辉祖认为这并不符合幕友“尽言”之道。

在他看来,幕友有意见应该当面向主官提,只是语气要委婉,别太刺人。假如确有道理,措辞妥当,主官也会听从谏言,同僚也会转而支持。那些当面不敢谏言,却在背地里说怪话的人,既不足以交友,也不足以事上。而且他们的话被人传出时,肯定会被添油加醋,反而更容易触怒别人。所以说,与其背后议论纷纷,不如当面尽言婉诤。

五、读书贵致用,公事当精熟

汪辉祖在官场奋斗数十载,常常见到同僚们在工作闲暇时饮酒下棋,闲谈送日,偶有看书者,也是拿小说野史来消遣。在他看来,这些习惯对幕业没有任何益处,不如读书修身。

汪辉祖在《佐治药言》中有这样的言论:“学古入官,非可责之幕友也。然幕友佐官为治,实与主人有议论参互之任,遇疑难大事,有必须引经以断者,非读书不可。”

在科举制时代,读书是为了考试,考试是为了做官。主官与师爷的一个本质区别就是,前者通过了国家统一组织的科举考试,而后者是落榜生。但这并不意味着师爷这碗饭随便能吃。因为师爷以佐治为天职,是幕主的个人助理兼专业顾问,他们经常要“引经决狱”,不熟读儒家经典,就根本完不成任务。

科举选官模式的一个重要弊病是,官员“学非所用,用非所学”,专业技能与岗位要求不对口:儒家的《四书五经》博大精深,却偏偏没有教人如何处置诉讼,如何发展农桑,如何均平徭赋;读书人的八股文章写得再好,也未必能写出一份严谨精当的公文;空谈圣贤大道,轻视实用技艺……这些都是儒家学派最主要的弱点。许多读书人深知这些不足,在熟读儒家经典之余,也广泛涉猎其他学问。

按照儒家以德治国的观念,礼义教化才是第一位的,刑狱之事只是辅助手段。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支持社会运转的恰恰是法律政令,而非空洞的礼义教化。

按照通常说法,古代王朝采取的是“表儒里法”的治理模式,只是每个朝代的“表儒里法”具体表现不同罢了。

在秦汉之时,官员是从文法吏中提拔的,法律政令基本功极其扎实。所以,秦汉时代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幕业。大清的情况不同,官员往往能熟背孔孟之语,却不大精通大清律例。于是乎,“表儒”由主官来做,“里法”交给刑名师爷、钱谷师爷去操持,故而当时的人把进修幕学称之为“习法家言”。

从这个意义上说,大清的司法实际掌握在刑名师爷的手中,刑名师爷的业务水平高低,直接决定了大清法制状况的优劣。

乾隆后期到嘉庆年间,无论是朝中大学士,还是像汪辉祖这样的幕友,都在感叹“幕道日下”。比起品行的恶劣,更令人痛心疾首的是从幕之人不学无术,业务能力低下。

汪辉祖针对这一点,曾经在《梦痕录余》中抨击道:“律义可不解,例文可不读……累官累民,动辄流毒。论者或疑其有欲,余独愍其无知。”有些从幕之人制造冤假错案,未必是私心太重,也可能是无知或无能所致。

汪辉祖与当时许多文人不同,其学术思想更重视经世致用。他曾经教导后学汤金钊“学必求其可用”。朝廷的法律政令和基本国策应该一一吃透,古今社会变迁的规律也要认真研究。至于那些寻章摘句的训诂之学,对经世济民没什么益处,此类书籍文章不妨少读。

为此,汪辉祖一直致力于总结经验,弘扬幕学,试图导正日趋衰败的幕业。他长期以幕养学,最重视学问的实用性,对同时代读书人不切实际的学风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汪辉祖在《双节堂庸训》卷五《读书以有用为贵》中有言:“所贵于读书者,期应世经务也。有等嗜古之士,于世务一无分晓,高谈往古,务为淹雅,不但任之以事,一无所济;至父母号寒,妻子叫饥,亦不一顾。不知通人云者,以通解情理,可以引经制事……否则迂阔而无当于经济,诵《诗》三百,虽多亦奚以为?世何赖此两脚书橱耶!”

这段话的主要意思是:读书就是为了经世致用的。有些好古的读书人对今世事务一窍不通,以言必称古代为风雅。就算授予职权,他们也根本做不来实事。看似满肚子学问,实际上连父母妻子的温饱都解决不了。此等迂阔腐儒读书再多,也不过是个百无一用的“两脚书橱”。

这番辛辣的吐槽,源于汪辉祖从幕多年目睹的官场现象。

有些官员不屑于读儒学之外的书,不加强业务学习,导致自己的实际执政能力迟迟没有进步。他们只能做个甩手掌柜,把一切公务都丢给师爷、胥吏、随从们打理,由于自己不通政事,也检查不出师爷、胥吏、随从们有没有弄虚作假。如此一来,主官看似落得轻松自在,实则沦为部下们的提线木偶,不仅会被下面的人玩得团团转,也迟早会被上司罢免。

主官不熟律例,可以聘请精通法律的专业人才做刑名师爷,而师爷自己要是不熟悉律例,且不说就业困难,就算有幕主聘用,也迟早会误大事。

那学幕之人应该怎样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呢?

汪辉祖在《梦痕录余》中指出:“学必求其可用,凡朝廷大经大法,及古今事势异宜之故,皆须一一体究,勿以词章角胜。无益之书,不妨少读。”

对于从政之人而言,最基本的致用之学是本朝律例。法律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土地、房宅、婚姻、债务、贼盗、人命、斗殴、欺诈、诉讼等内容无所不包。州县官员治理一方,主要是处置这些日常琐事,汪辉祖提倡官员和幕友都应该熟读大清律例,并在执法实践中融会贯通。

在当时,刑名师爷辅佐主官办理案件,常常要面对讼师(古代的律师)的诘难。讼师无不是能说会道且精熟律条之人,倘若主官的法学素养太差,很容易被讼师的诡辩带进沟里,错判案件。可如果连刑名师爷也业务不熟,不仅会被讼师牵着鼻子走,更无法弥补主官的技术短板。

除了熟读律例之外,师爷还应该读什么书呢?针对这一点汪辉祖认为:“公事稍暇,当涉猎诸史,以广识议。”

执政以处置实事为重。朝廷律法案例虽然多如牛毛,但国情民生的复杂程度远远超过律例条文,因此,在不违反国家法令的前提下,官员和师爷必须要学会动脑筋妥善解决法律规定之外的疑难。

既然法无明文、案无先例,又如何判断是非曲直呢?汪辉祖总结道:“凡意计不到之处,剖大疑,决大狱,史无不备。不必凿舟求剑,自可触类引申。”

中国历史源远流长,各种奇事奇案层出不穷,假如本朝律例缺乏准绳,那么从史书中寻找类似的案例做参考,是一个可行之法。作为师爷,在平时多读史书,储备厚实的学问功底,决狱之时才能如鱼得水,减少差错率。

读书人最初往往是理想主义者,受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观影响,有治理一方、造福百姓的远大志向,但是,志向不能当饭吃。假如没有才能打底,图治之心再坚忍不拔,也不过是志大才疏。才能平庸而心思正派的官员,往往被内外左右之人架空,最终要么同流合污,要么被排挤出局。

鉴于多年亲眼见证的种种教训,汪辉祖建议为官之人也要尽可能地多读律读书,不要过分依赖师爷、胥吏、随从的力量。主官自己擅长政事,才能赢得部下的敬重。师爷也会更加卖力佐治,尽心尽言,一展平生所学。

纵观汪辉祖的一生,从幕时间极长,真正做官的时间反而少,这主要是因为他很晚才通过科举考试。长期的就馆阅历,锤炼出其卓越的理政之才,尽管他在湖南执政时间不长,却得到了“湖南第一好官”的美名,朝野贤达也称赞其卓越才华与正直人品。可以说,正是因为在从幕期间精熟刑名、钱谷等实务,汪辉祖才脱颖而出的。

当其他师爷在游戏、放纵之时,汪辉祖却勤勉读律、广涉诸史,两者之间因此产生的差距,导致了不同的结果。总之,正是良好的学习习惯,造就了汪辉祖这位了不起的大清一秘。

六、称职在于勤

在中国古代王朝中,清朝行政效率之低下也是有目共睹的。一方面,不少地方官吏醉心于权力场的争斗,精力完全不在公务上;另一方面,官场上下普遍弥漫着拖沓观望的不良风气,勤政敬业之人反倒被嘲笑为傻子。

公门中人吃着朝廷定期发放的俸禄,忙也是一天,拖也是一天,对生计全无影响,但百姓不同。百姓以农工商业为营生,一天不劳作就少了一天的收入,为了解决某事跑官府,倘若官吏办事懒散拖沓,岂不是耽误了人家的生计?

汪辉祖结合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算了一笔账。

乡民起大早进县府办事,如果衙门在午前解决问题,他就可以回家了。假如官吏拖延到午后才解决问题,他就不得不在城里找旅馆住,这样,他不光少了一天的收入,还要搭上住店的费用。所以说,官吏要是稍微勤快一点,老百姓就不至于损失那么多经济利益。

除此之外,勤勉政事的另一个好处是便于上级督查工作。

问题一出现就即刻办理,事情头绪清楚,稽查起来也简易明了。假如积压政事,一天滞留一个待办事宜,两天就滞留了两件事,久而久之,积重难返,清理也更加困难。事情多到办不完,官吏势必会为了追求尽快解决而敷衍了事,那些狡猾的胥吏和讼师就会趁机浑水摸鱼,让吏治变得更加混乱不堪。

河中船只来来往往,有序而行,原本不会雍塞河道,可是假如有一条船滞留不去,很快就会挡住后面的船只,把河路堵得终日不通。处置政务也是一样。主官和幕友勤于办公,哪怕政事繁剧如山,也能及时解决,给自己留出更多闲暇。反之,倘若主官和幕友疏于政务,就算政事简单也会头绪杂乱,让人劳神费心。

汪辉祖在《佐治药言》中说:“古云勤能补拙,又曰业精于勤,故才钝而勤,则于事无滞;才捷而勤,则所为必工,以孔子大圣犹敏于事,幕客学识有限,其敢怠忽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