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与知识管理
- 王众托 吴江宁 郭崇慧编著
- 2766字
- 2020-08-27 19:15:03
1.2 信息的性质与类型
我们再来研究一下信息的各种性质与分类方法。
1.2.1 信息的性质
从前面列举的信息基本定义和基本特征,可以导出信息的如下一些基本性质[1]。
(1)信息的普遍性:信息是普遍存在的。
只要有事物存在,只要事物在不断地运动,就会有它的运动状态和状态变化的方式,也就存在信息。无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人的思维领域,绝对真空和绝对静止是没有的,因此信息普遍存在。
(2)信息的无限性:在整个宇宙时空中,信息是无限的,即使在有限空间,随着时间的推移,信息也是无限的。
由于宇宙时空中的事物及其变化是无限丰富的,所以产生的信息也是无限的。在有限的空间(如地球),在无限的时间长河中,事物的发展变化也是无限的,因而信息也是无限的。但是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信息有实在信息与实得信息的区别,实在信息是无限的,而人类实际得到的信息却只是有限的一小部分。
(3)信息的依附性:信息必须依附在载体上,不可能单独存在。
信息只有依附在信息载体上,才能传输、保存和转换,载体可以是实物,如书刊、光盘等,也可以是计算机网络中的数码,还可以是电磁波。
(4)信息的传递性:信息可以在时空中从一点传递到另一点。
由于信息可以脱离母体相对独立,因此可以通过一定方法进行传递。在空间中传递称为通信,在时间上的传递称为存储(存储也可看作是过去和现在、现在和未来的通信)。这就大大缩短了空间的距离和时间的距离。
(5)信息的可变换性:信息是可以变换的,它可以有不同的载体用不同的方法来承载。
只要保持信息所表述的运动状态以及其变化方式不变,也就是信息内容不变,就可以在载体的不同物质或能量形式之间变换。例如,信息既可用光缆传输,又可用电波无线传输。
(6)信息的有序性:信息可以用来消除系统的不确定性,增加其有序性。
信息的获得可以消除主体对事物状态及其变化方式的不确定性。
(7)信息的动态性:一切活的信息都随时间而变化。
由于事物本身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信息当然也随着变化。因而信息有一定的时效性,也有自己的生命周期。
(8)信息的相对性:对于同一事物,不同的观察者得到的信息量可能不同。
由于不同观察者的观察能力、理解能力和原先掌握的信息量不同,所以对同一事物所获得的信息量也各不相同,这也就是说,实际得到的信息量因人而异。
通过对信息的上面这些性质的认识,可以使人们对过去难以捉摸的信息进一步有了一般性的理解。其实如果循着历史的长河来进行考察,人们对于物质的一般概念的掌握是经历了一个过程的,也是在接触和利用了从岩石到金属再到合成材料的各式各样的物质之后,才产生了物质的一般概念。对能量也是这样,开始时觉得难以捉摸,在接触和利用了动能、热能、电能和核能等各式各样的能源之后才形成了对能源的一般概念。对信息来说,不同的人们接触了不同类型的信息,开始也是从最熟悉的信息形式开始认识的,有的把信息看作是消息,有的看作是情报等。后来接触的信息形式多了,也就对信息的各种性质和特征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逐步建立了信息的一般概念。
1.2.2 信息的类型
信息可以按照不同的属性原则,进行不同类型的划分。
1.按照信息来源的领域划分
按照信息来源的领域划分,可以分为:
(1)天然信息。这是来自大自然的信息,如天文信息、海浪信息等。人们获取这类信息,为的是适应自然和在一定条件下改造自然。
(2)人工自然信息。人工自然界是依靠自然环境和资源由人类劳动建造出来的物质世界(例如,水电站、工厂、机床、计算机网络等),它与天然的自然界(也可以称为天工自然界)不同,也不同于人类社会,但还是物质世界。人工自然信息是来自人类改造过的自然界和制造出来的器物的信息,如水库的水位,电气设备上指示灯的亮光。
(3)社会信息。它是人类社会自身的活动所产生的信息,主要是人类联系、沟通的信息,如报刊上对一些会议活动的报道。
(4)思维信息。这是涉及个人思维活动的信息,如人的情绪、人的表情、人的创意、人所做出的判断等。现在已经可以通过仪器从人脑得到一部分与此有关的信息。
上述按照来源的领域划分中,后面三种都涉及人的活动,因此可通称为人工信息。它与自然信息相并列,相对应。
2.按照信息感知程度划分
按照信息感知程度划分,可以分为:
(1)实在信息。这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信息,它只取决于事物本身的运动状态和状态变化的方式,与主体无关。它还有一个名称:自在信息。
(2)实得信息。这是主体已经获得的信息。它不仅具有事物本身的客观属性,也取决于主体的某些属性,如感知能力。
(3)先验信息。这是某一主体在感受事物之前就已经具备的有关该事物的信息。这种信息不但与主体的感知能力有关,还与主体的另一些主观因素如个人经验、认知能力有关。
3.按照主体的认识层次划分
按照主体的认识层次划分,同一信息,可能包含下面几个层次的内容:
(1)语法信息。这是对信息认识的第一层次,只反映事物的存在方式和运动状态,不考虑信息的内涵,具有客观的本性。例如,汽车鸣笛,声波这种形式就是语法层次信息。
(2)语义信息。这是第二个层次,反映的是事物存在方式和运动状态的含义。例如,人们听到鸣笛声时,就知道汽车走近了,这时接受的既有语法层次的又有语义层次的信息。
(3)语用信息。这是第三个层次,反映的是事物存在方式和运动状态的效用。同样的信息,对不同主体的效用是不一样的。
例如,两个人走在路中央,后面汽车在鸣笛。鸣笛的声波传递的是语法信息,是一种客观的信息(具备一定的信息形式)。两个人都从鸣笛声知道是汽车来了,这时两人都获得了语法信息以及语义信息。但两个人中一个人事先约定将有车来接他,这个信息告诉他:这是接他的汽车到了;另一个人只是根据一般常识做出的判断,认为是汽车在示警,要他让路。同样信息对两个人的效用是不一样的,因为他们事先已经具备的信息和理解不一样。
4.按照信息与主体的意识有无关系划分
按照信息与主体的意识有无关系划分,可以分为:
(1)客观信息。这是存在于作为主体的人的意识之外的信息。
(2)主观信息。这是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的信息,信息中夹杂有出自个人意识活动的部分。
5.按照信息与时间的关系划分
按照信息与时间的关系划分,可以分为:
(1)静态信息。由于事物不可能永远不发生变化,所以没有绝对静态的信息。一般所说的静态信息,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是不随时间变化的,如历史文献和天文记录等。
(2)动态信息。这类信息是随时间发生变化的,有些信息的时效性是很强的。
6.按照信息是否可以用数量来描述划分
按照信息是否可以用数量来描述划分,信息可以分为:
(1)定量信息。这是可以量化的信息。
(2)定性信息。这是不可以量化,只能由自然语言表述其特性的信息。
除了上面提到的分类方法外,还有一些分类法,如宏观信息与微观信息,直接信息与间接信息,原始信息与二次信息等,这都与日常生活中的划分法一致,与我们理解信息特点无关,就不必再列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