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旅游区规划的原则与程序

1.3.1 旅游区规划的原则

1.协调一致原则

旅游区规划要以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为依据,以旅游业发展方针、政策及法规为基础,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适应,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并根据国民经济形势,对上述规划提出改进的要求。这就要求旅游规划编制人员应有比较广泛的专业知识构成,如旅游、经济、资源、环境、城市规划、建筑等方面的人才。协调一致原则还要求旅游区规划要注重区域协同,强调空间一体化发展,避免近距离不合理重复建设。

2.市场导向原则

旅游区规划要坚持以旅游市场为导向,以旅游资源为基础,以旅游产品为主体,目前旅游业处于以需求市场为导向的发展阶段。只有那些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旅游资源才适合开发,才能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所以,旅游区规划必须以市场需求为依据,以最大限度地满足旅游者的需求为标准。在进行旅游区规划与设计前要进行市场调查和预测,了解和掌握旅游市场的供需状况,准确掌握旅游市场需求和供应及其变化规律,结合旅游资源特点,确定开发的方向和重点,减少开发的盲目性。

3.突出特色原则

旅游区规划要突出地方特色,加强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减少对旅游资源的浪费。特色是旅游区产生和保持强大吸引力和生命力的源泉。突出特色就是要把挖掘当地特有的旅游资源作为出发点,大力开发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尤其是具有垄断性的旅游产品,从而形成强大的吸引力和独特的旅游形象。

4.综合效益原则

综合效益原则就是在旅游区规划与设计中要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如增加外汇收入,扩大货币回笼,平衡国际收支,增加国家税收,提升国家实力,发展地方经济,缩小地区差别,稳定市场等。旅游业作为劳动密集型服务型产业,对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关联带动作用,同时通过合理发展旅游业能够扩大就业,促进国际间、地区间和民族间的经济技术合作和文化交流,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可以使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得到必要的保护,从而产生良好的环境效益。

5.可持续发展原则

可持续发展原则作为旅游业发展的基本原则之一,应贯穿在旅游业发展的全过程。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求旅游资源规划与设计必须做到开发与保护并举;必须兼顾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兼顾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旅游区规划不是孤立的短期行为,而是一种长期的综合发展战略。应大力开发建设那些有助于保护旅游资源和环境的项目;对于稀缺的、不可再生的旅游资源,则应以保护为主,在不破坏资源的前提下,实施科学的有限开发战略。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就要求旅游区规划与设计必须合理安排资源开发的次序,分期分批开展;要求不断开发新资源,设计新项目,保持旅游资源的吸引力经久不衰,实现旅游资源的永续利用。

1.3.2 旅游区规划的程序

1.旅游区规划的编制步骤

(1)任务确定阶段。

① 委托方确定编制单位。委托方应根据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的有关规定确定旅游规划编制单位。通常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直接委托等形式。

a.公开招标:委托方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投标。

b.邀请招标:委托方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投标。

c.直接委托:委托方直接委托某一特定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

② 制订项目计划书并签订旅游规划编制合同。委托方应制订项目计划书并与规划编制单位签订旅游规划编制合同。旅游规划编制合同应明确规划编制的内容和要求,中期评估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规划成果提交的时间、地点,成果评审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规划经费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数量,规划编制过程的要求,规划成果的提供与分享,双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的要求。

(2)前期准备阶段。当委托方与旅游规划编制单位签订合同以后,旅游规划编制单位就要着手进行编制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前期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① 政策法规研究。对国家和本地区旅游及相关政策、法规进行系统研究,全面评估规划所涉及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及政府行为等方面的影响。

② 旅游资源调查。对规划区内旅游资源的类别、品位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规划区内旅游资源分类明细表,绘制旅游资源评价图,具备条件时可根据需要建立旅游资源数据库,确定其旅游容量。

③ 旅游客源市场分析。在对规划区的旅游者数量和结构、地理和季节性分布、旅游方式、旅游目的、旅游偏好、停留时间、消费水平进行全面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并提出规划区旅游客源市场未来的总量、结构和水平。

④ 旅游发展竞争性分析。对规划区旅游业发展进行竞争性分析,确立规划区在交通可进入性、基础设施、景点现状、服务设施、广告宣传等各方面的区域比较优势,综合分析和评价各种制约因素及机遇。

(3)规划编制阶段。规划编制阶段是整个规划工作的核心部分。规划编制阶段的主要任务是:①确定规划区主题,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确立规划区旅游主题,包括主要功能、主打产品和主题形象;②确立规划分期及各分期目标;③提出旅游产品及设施的开发思路和空间布局;④确立重点旅游开发项目,确定投资规模,进行经济、社会和环境评价;⑤形成规划区的旅游发展战略,提出规划实施的措施、方案和步骤,包括政策支持、经营管理体制、宣传促销、融资方式、教育培训等;⑥编写规划文本、说明和附件的草案。

(4)征求意见阶段。规划草案形成后,原则上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充实和完善。

2.规划的评审

旅游规划文本、图件及附件的草案完成后,由规划委托方提出申请,上一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1)评审方式。旅游规划的评审采用会议审查方式。规划成果应在会议召开五日前送评审人员审阅;旅游规划的评审,需经全体评审人员讨论、表决,并有四分之三以上评审人员同意,方为通过;评审意见应形成文字性结论,并经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评定意见方为有效。

(2)规划评审人员的组成。旅游发展规划的评审人员由规划委托方与上一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商定;旅游区规划的评审人员由规划委托方和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旅游规划评审组由7人以上组成,其中行政管理部门代表不超过1/3,本地专家不少于1/3;规划评审小组设组长1人,根据需要可设副组长1~2人;组长、副组长人选由委托方与规划评审小组协商产生。旅游规划评审人员应由经济分析专家、市场开发专家、旅游资源专家、环境保护专家、城市规划专家、工程建筑专家、旅游规划管理官员、相关部门管理官员等组成。

(3)规划评审重点。旅游规划评审应围绕规划的目标、定位、内容、结构和深度等方面进行重点审议,包括:旅游产业定位和形象定位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客观性;规划目标体系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旅游产业开发、项目策划的可行性和创新性;旅游产业要素结构与空间布局的科学性、可行性;旅游设施、交通线路空间布局的科学合理性;旅游开发项目投资的经济合理性;规划项目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客观可靠性;各项技术指标的合理性;规划文本、附件和图件的规范性;规划实施的操作性和充分性。

3.规划的报批

旅游规划文本、图件及附件,经规划评审会议讨论通过并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由委托方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实施。

4.规划的修编

在规划执行过程中,要根据市场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变化对规划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5.规划的实施

规划编制完成后,还要上报当地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实施阶段是规划真正产生效益及相关利益方对规划内容开展持续性评价的阶段,它不是规划的结束,而是另一个新的起点,包括:确定开发的范围和目标;提出项目的开发模式、土地利用要求等;资金来源及财务预算;进行项目具体设计,提供施工图纸;项目投资招标及施工;市场营销和策划宣传;反馈和评估;管理和服务的完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