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对电子信息产业的影响已初见端倪

2003年10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同时发布了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对电子信息产业的产品出口、行业发展、结构调整、产业链、外商投资、国内市场等多个方面都将产生深刻的影响。为此,信息产业部近期两次组织出口专项调研组先后到江苏、上海、浙江、广东、北京、天津等地就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对行业的影响问题开展了实地调查,与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及近100家企业进行了座谈研讨。与此同时,对经海关统计的2004年1月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状况进行了环比与同比分析,形成了如下的报告。

一、2004年1月出口情况简述

2004年1月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对外贸易继续快速增长,但增速比2003年同期明显减缓。全行业进出口总额为227.9亿美元,占全国外贸总额的31.9%。其中,出口117.8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额的33%,同比增长36.2%,比2003年同期增速下降18.7个百分点;进口110.1亿美元,约占全国进口总额的30.8%,同比增长23.1%,比2003年同期增速下降43.6个百分点;实现贸易顺差7.7亿美元。

二、对电子信息产业的影响

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对电子信息产业的影响基本与预期分析相吻合,从总体上来说,涉及面广,影响大,应予高度重视。

(一)正面影响

1.退税欠款可以到位

按照《决定》中提出的“新账不欠,旧账要还”的原则,2002年和2003年所拖欠的出口退税款,将分别在2004年1月15日和2004年5月底以前退清,这对解决旧账清欠、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压力、减少企业财务费用等都起到了有益的作用。浙江省、广东省的出口企业普遍反映,原来因退税款不能到位,企业往往将退税清单做抵押以获得银行信贷,而银行利率为5.85%,退税款能及时到位,即使税率下降了4个百分点,也低于银行的贷款利率,两者相抵,企业仍能获益。

2.出口产品结构有望升级

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标志着我国20 多年来以出口带动经济发展的战略开始调整,不少企业对此高度重视,如惠州德赛集团、广东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已加快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加大研发投入,用高附加值的高端产品逐步取代中低档产品。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将迫使企业把企业发展转向研究开发、技术改造和提高核心竞争力方面来。

3.抑制行业不当竞争

出口退税率下调,使部分过度竞争的行业,如彩电、手机、激光视盘机等已难有降价空间,这将有助于企业从一味依赖低价竞争的状态中走出来,少数电子信息产品的价格有望回升。

(二)负面影响

1.出口增速明显减缓

2004年1月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117.8亿美元,同比增长36.21%,仍处在高速增长阶段,但与2003年同期54.94%的增速相比,下降了18.6个百分点,环比则下降了29.4个百分点。大额出口电子产品中,如手机、激光视盘机、打印机、台式计算机、数字相机等的出口增速也明显低于2003年同期的增速。

2.部分省市出口滑坡

广东、天津、北京等出口大省(市)出现较大滑坡:广东省1月份出口电子信息产品43.4亿美元,同比下降6.5%,占全行业出口的比重下滑了16.9个百分点;天津亦为负增长,同比下降6.2%;北京增速大幅下降,仅为2.7%。

3.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增速加快

鉴于来料加工贸易不受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影响,部分企业尤其是外商投资企业为规避税率调整的影响,已将其贸易方式部分改为来料加工,导致来料加工贸易增速高出2003年同期18.6个百分点,而进料加工贸易则下降了27.6个百分点。

4.境外签约订单减少

企业为减少出口退税率下调的影响,纷纷改外销为内销以保效益,如TCL集团2004年1、2月份彩电出口量分别为21万台和27万台,而2003年11月和12月均在40万台以上,减幅达50%左右;风华集团2004年1月实际出口额同比下降45%;杭州摩托罗拉2004年1月份出口手机2.5万部,仅为2003年同期的1/8。

5.产品出口成本增加

彩电内购料占总成本的80%以上,受出口退税率下调的影响,2004年TCL集团的出口彩电产品成本直接增加4300 万元;集成电路每出口1 美元,因退税率下调将使成本增加0.33元人民币,上海华虹NEC、中芯国际、宏力半导体、先进半导体这四家企业2004年销售收入将大幅增长,预计达108亿元,而成本相应增加3.5亿元人民币。

6.企业效益明显降低

鉴于目前出口电子产品大多已处于微利阶段,退税率下调明显打压出口企业效益,如惠州德赛集团2003年1月份利润为3600万元人民币,2004年1月销售收入增加10%,而利润却锐减到1200万元,仅为2003年同期的1/3;广东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销售收入3.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5100万元,2004年销售收入预计增加30%,而目标利润反而减少,仅为5000 万元,也是考虑到了出口退税率下降、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据浙江省信息产业厅的估计,出口退税率下调将使全省电子信息产业退税款减少11.84亿元,约占全行业利润总额的14.6%。

7.国内市场更趋拥挤

近几年来,大多数电子信息产品均供过于求,内销本已压力很大,随着出口退税率下调,不少企业为保本盈利,已从2003年11、12月份开始调整销售策略,由外销转内销,使本已过度竞争的国内市场更趋拥挤。2004年1月份,排名前11位的大额出口电子产品中,有7种产品增速下降,其中打印机则出现了负增长。

8.产业链受到冲击

从2004年1月份出口方式结构来看,进料加工增速下降了27.6个百分点,来料加工上升了18.6 个百分点。这主要是因为出口政策调整使进料加工型企业面临如下难题:本地元器件配套率越高,受退税率下调的影响越大,这就迫使出口企业减少国内采购,增加境外进口(如创维集团已调整供应商渠道,2004年1月份增加10%的元器件进口)。上述状况将使国内已经形成和逐步完善的产业链受到冲击。

9.行业整体效益受损

加工贸易方式从进料加工为主调低为来料加工,不仅是加工贸易方式的倒退,而且会影响行业整体的销售收入。因为按我国目前的统计制度,进料加工生产的进料部分全部计入销售额,而来料加工生产的来料部分不计入销售额,来料加工取代进料加工将使行业销售收入总额减少,同时也影响到地方税收。

10.国际竞争力下降

由于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实行出口增值税全额退税的政策,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使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明显下降,对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将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值得关注的问题

在调研中发现如下问题值得关注。

(一)外商投资开始转移

出口退税率下调,境内成本优势减弱,使以出口为主的外商投资企业认为中国的比较优势部分失去,同时外商也对中国政府政策的连续性产生怀疑,从而考虑其投资方向是否转移。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已有不少地方出现了外商投资和海外订单向周边国家转移的趋势,如厦门Dell公司本已于2002年将马来西亚的工厂转移到厦门,因政策变动已准备将生产基地部分转回马来西亚;Motorola公司已中止了将墨西哥工厂转到中国的计划;日立公司已明确提出要将原本给惠州信华精机的1/3订单移往越南。

(二)企业应对措施乏力

调查发现不少出口企业都曾打算让供应商、生产商、销售商、最终用户共同承担因退税率下调4个百分点所造成的损失(如广州电子集团曾在广交会上与客户商谈产品提价问题),但几乎均不成功。一是目前出口产品的成本价格已相当透明,部分元器件的价格已精确到0.0001元人民币,配套元器件压价和产品提价相当困难;二是产品出口不少为招标方式,一旦涨价,就失去了竞争力。

(三)出口企业面临两难

不少企业,尤其是以OEM为主的企业,正面临两难选择:不出口难以生存,继续出口将导致亏损。对于投资回收期较长的企业,如集成电路尤其如此。

(四)产业政策落实困难

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与现行国家产业政策有相悖之处,给落实产业政策带来不利因素,如国发〔2000〕18号文件。集成电路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产业,在18号文件及配套政策出台之后,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快速发展,三年来吸引外资(海外华人为主)超过100亿美元,大生产水平已与国际接轨,研发和封装有了长足的进展,产业布局渐趋合理,市场需求增长了41%。集成电路产业既是战略性产业,又是高度国际化的产业,鉴于我国该产业起步较晚,基础薄弱,缺乏品牌优势,所以必须在产业政策扶持下才能逐步缩小国际差距。客观地说,《决定》的实施,使我国主要依赖于劳动力成本相对低廉的优势因出口退税率下调而被抵消,这对正处于关键发展时期的集成电路产业确实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此外,真正花巨资对IC前道工序进行投资的是海外华人,其中不少专用设备是在克服种种障碍之后好不容易进来的,体现了海峡两岸的重大合作,体现了台商的爱国精神,而退税机制改革后,台商反应强烈,既关注我国政策连续性,又担心巨额投资的未来效益。因此,从整体上说,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已明显影响到作为电子信息产业核心的集成电路行业,影响高技术的突破,影响产业链的完善,也影响海外华人回国创业的热情和跨国公司的投资力度,给18 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带来了困难。

(五)引发新的地方保护

新政策规定,超出2003年出口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地方政府承担25%,但由于元器件和部分成品采购多在全国各地进行,这在实际执行时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出口前的各生产环节增值税由外地政府征收(如采购外省元器件到本地配套),二是外贸出口企业从外地收购商品后集中出口,三是外地产品通过本地海关出口。上述情况的产品出口退税的25%要由出口企业所在地政府来负担,就会发生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各地政府部门可能因自身利益而引发新的地方保护,甚至拖欠出口退税款或限制出口。部分地方政府已明确表示,不可能用当地财政来补贴外地的出口退税;少数省市则认为地方财政无力负担出口退税的25%。

(六)出口退税结算程序时滞

鉴于及时退税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利益,参加调研座谈会的大多数企业都十分关注税务部门对退税款的结算和兑现,而目前企业普遍反映结算时间过长,实施程序多次变更,企业受损,反响强烈。

四、企业提出的若干意见

调研中企业提出的建议和希望,综述如下。

(1)税率结构能否适时适度调整,如集成电路等高技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应适当提高。

(2)周边国家如巴基斯坦、孟加拉等国的进口关税过高,致使我国已有明显优势的电子产品如手机、彩电、台式计算机等很难进入这些国家,政府部门能否通过双边或多边谈判解决这个问题。

(3)希望对出口量很大的重点出口企业(如出口额在1亿美元以上)采取优惠政策。

(4)出口电子信息产品的返修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因为对企业来说,在境外设点,成本太高;而退回国内返修,要么海关不放行,要么时间过长。

(5)简化出口退税的结算程序,加快退税政策兑现。企业希望当期出口的产品,退税款能在1~2个月后到位,这样,退税率下调4个百分点的影响将部分抵消。

(6)整机与元器件关税倒挂问题仍有待解决(数码相机、自动柜员机等)。

五、应对措施

从宏观上看,现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将抑制经济局部过热,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加快出口应退税款到位,缓解国际上对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压力,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出口整体效益,这对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一项有效的政策措施。从微观上看,出口退税率下调,企业产品成本上升,国际竞争力相对降低,不仅对企业未来外贸出口会产生负面影响,而且会冲击正在不断完善的产业链,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也会造成一定的损失。对此,我们既要正确对待,贯彻落实;又要尽快采取应对措施,减少损失。

(一)建立面向国务院的汇报制度

(1)出口退税政策自1985年开始实施以来已作多次调整,出口退税率也随国民经济宏观政策的调整而上下波动,应在实施过程中加强调查研究,对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国务院领导汇报。

(2)会同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开展专题研究,共商对策。

(二)加强行业监控

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影响已初见端倪,而对未来行业发展的影响到底涉及哪些方面,其程度如何,尚很难预测。为此,我们认为应密切关注,加强监控。

1.监控内容

监控内容包括以下8个方面:电子信息产品出口总额和增长速度,对外商投资的影响,地方政府对25%退税额的实施政策,退税结算方法和履行时滞,贸易逆差,对产业链的影响,海关监管模式,企业综合竞争力。

2.监控方法

实行动态跟踪监控,2004年第一季度每月、以后每季出一份情况反映;对重点地区(广东、江苏、上海、天津、福建、北京、浙江等出口大省和市)、重点产品(笔记本电脑、显示器、手机、集成电路、台式计算机、彩电、激光视盘机等大宗出口产品)进行重点监控;设计规范表格发企业填报,每月统计分析,尤其关注同比和环比变化;对政策、出口、产业链、行业经济指标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形成定性意见;适当的时候继续组织调研;召开专家分析论证会;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建议;出口办每月提交相关报告。

(三)政策措施

为有利于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平稳、有效地进行,拟从政策上采取如下措施。

(1)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少数电子信息产品,如集成电路、通信网络产品等实行出口增值税全退、内销相当于出口的政策,以扶持高新技术产品加快发展。

(2)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发布出口退税税目和税率、结算程序、退税时限等文件,以有助于出口企业制定计划和采取措施。

(3)对中央和地方财政的税负分担及异地出口的退税问题等应颁布实施细则,减少新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矛盾。

(4)在过渡期内建立出口产品补偿机制,在减少的出口退税额中按适当比例用于支持企业研究开发。

(5)为支持企业在加快出口产品结构调整中的研究开发,建议电子信息发展基金加大对企业研究开发、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