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G NX 8.0中文版从入门到精通
- 张云杰 尚蕾等编著
- 1438字
- 2020-08-28 18:42:47
2.2 草图工作平面
草图平面是指用来附着草图对象的平面,它可以是坐标平面,如XC-YC平面,也可以是实体上的某一平面,如长方体的某一个面,还可以是基准平面。因此草图平面可以是任一平面,即草图可以附着在任一平面上,这也就给设计者带来了极大的设计空间和创造自由。
在绘制草图对象时,首先要指定草图平面,这是因为所有的草图对象都必须附着在某一指定平面上。因此在讲解草图设计前,我们先来学习指定草图平面的方法。制定草图平面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在创建草图对象之前就指定草图对象,另一种是在创建草图对象时使用默认的草图平面,然后重新附着草图平面。后一种方法也适用于需要重新指定草图平面的情况。下面将分别介绍这两种指定草图平面的方法。
2.2.1 指定草图平面
下面将详细介绍在创建草图对象之前,指定草图平面的方法。
在【直接草图】工具条中单击【草图】按钮,弹出如图2.1所示的【创建草图】对话框。此时系统提示用户“选择草图平面的对象或选择要定向的草图轴”,同时在绘图区显示绘图平面和X、Y、Z三个坐标轴。
下面将分类介绍【创建草图】对话框的参数设置。
1.类型
在【类型】下拉列表框中,包含两个选项,分别是【基于路径】,用户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作为新建草图的类型。系统默认的草图类型为在平面上的草图。
图2.1 【创建草图】对话框
2.草图平面
该选项组参数用来指定实体平面为草图平面。它有4种类型,分别是【自动判断】、【现有的平面】、【创建平面】和【创建基准坐标系】,下面来分别进行介绍。
(1)自动判断。
自动判断是指由系统自动判断绘图者的意图,选取绘图平面。
(2)现有平面。
当部件中已经存在实体时,用户可以直接选择某一实体平面作为草图的附着平面。当指定实体平面后,该实体平面在绘图区高亮度显示,如图2.2所示。
当部件中既没有实体平面,也没有基准平面时,用户可以指定坐标平面为草图平面。当指定某一坐标平面为草图平面后,该坐标在绘图区高亮度显示,同时高亮度显示三个坐标轴的方向。如果用户需要修改坐标轴的方向,只要双击三个坐标轴中的一个即可。例如变更原坐标系方向后,显示如图2-3所示。
(3)创建平面。
选择【创建平面】选项,如图2.4所示,打开【创建草图】对话框,要求用户创建一个平面作为草图平面。
图2.2 指定草图平面
图2.3 变更坐标系方向
(4)创建基准坐标系。
选择【创建基准坐标系】选项,如图2-5所示,打开【创建草图】对话框,当部件中存在基准坐标系时,用户可以指定某一坐标系,系统将根据指定的坐标系创建草图平面。如果部件中不存在基准坐标系,那么单击【创建基准坐标系】按钮,打开【基准坐标系】对话框,要求用户创建一个基准坐标系。
3.草图方向
该选项组参数用来设置草图轴的方向,它包含两个选项:【水平】和【竖直】。
4.草图原点
指定草图的原点,单击相应的按钮,在绘图区指定原点。
5.设置
启用【创建中间基准CSYS】复选框,会在草图上创建基准坐标系。启用【关联原点】复选框,会将原点与模型特征进行关联。启用【投影工作部件原点】复选框,不会将坐标系原点设置在选择的平面上。
2.2.2 重新附着草图平面
如果用户需要修改草图的附着平面,就需要重新指定草图平面。UG为用户提供了重新附着工具,可以很方便地修改草图平面。下面将详细介绍在创建草图对象之后,重新附着草图平面的方法。
在草图绘制环境中,单击【草图】工具条中的【重新附着】按钮或者选择【工具】|【重新附着】菜单命令,均可打开如图2.6所示的【重新附着草图】对话框,重新选择草图平面。
图2.4 选择【创建平面】选项
图2.5 选择【创建基准坐标系】选项
图2.6 【重新附着草图】对话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