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童年:被遗弃与被选择(4)
- 史蒂夫·乔布斯传(2014修订版)
- (美)沃尔特·艾萨克森
- 3388字
- 2015-07-27 16:49:10
那时候,他的恶作剧一般都会用到电子设备。有一次,他在家中连接了几个扬声器。扬声器也可以用作麦克风,他在自己的衣柜里建了一个控制室,这样就可以偷听其他房间的声音了。有天晚上,他正戴着耳机偷听父母房间的声音,父亲逮到了他,愤怒地要求他拆除整套系统。很多晚上,他都会造访他以前的工程师邻居拉里·朗的车库。朗最终把那只令乔布斯魂牵梦萦的碳精麦克风送给了他,还让他迷上了希斯工具盒(Heath kits)—当时广受欢迎的用来制作无线电设备或其他电子装备,但需要自己组装的工具套装。“希斯工具盒里面有各种各样用不同颜色编号的插件板和零部件,还有解释其使用原理的操作手册。”乔布斯回忆道,“它让你意识到你能组装并搞懂任何东西。你做完几个无线电装置后,就会在目录里看到电视机,你会说,这个我也能做,即便你并不会真的去做。我很幸运,因为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的父亲以及希斯工具盒都让我相信,我能做出任何东西。”
朗还让乔布斯加入了惠普探索者俱乐部,这是个每周一次的聚会,每周二晚在公司餐厅举行,大概有15个学生参加。“他们会从实验室里请来一位工程师,给我们讲讲他正在研究的东西,”乔布斯回忆说,“我爸爸会开车送我去。我感觉那儿就是我的天堂。惠普当时是发光二极管(LED)行业的先锋,所以我们就会讨论发光二极管的一些问题。”因为当时父亲为一家激光公司工作,所以乔布斯对发光二极管特别感兴趣。有一天晚上,聚会结束之后,他拦住了惠普的一名激光工程师,获得了参观他们全息摄影实验室的机会。但最让他印象深刻的还是见到了当时惠普正在开发的小型计算机。“我在那里第一次见到了台式计算机,它被称为9100A,是一台被神化了的计算器,但也确实是第一台台式计算机。它身形巨大,大概有40磅重,但它真的很美,我爱上了它。”
探索者俱乐部的孩子们被鼓励做一些项目,乔布斯决定做一台频率计数器,这是用来测量一个电子信号中每秒钟的脉冲数量的。他需要一些惠普制造的零件,所以他拿起电话打给了惠普的CEO:“那个时候,所有的电话号码都是登记在册的,所以我在电话簿上寻找住在帕洛奥图的比尔·休利特,然后打到了他家。他接了电话并和我聊了20分钟,之后他给了我那些零件,也给了我一份差事,就在他们制造频率计数器的工厂工作。”乔布斯高中第一年的暑假就在那里工作。“我爸爸早上开车送我去,晚上再把我接回家。”
他的工作主要就是在一条流水线上“安装基本元件”。一部分工友对这个爱出风头的孩子有些不满,因为他是通过给CEO打电话才得到了这份工作的。“我记得我告诉一个监督员,‘我喜欢这玩意儿,我喜欢这玩意儿。’然后我问他最喜欢做什么,他回答说,‘我喜欢鬼混,我喜欢鬼混。’”乔布斯与在楼上工作的工程师们相处甚欢。“每天上午10点,他们那儿都会供应甜甜圈和咖啡。我会跑上楼跟他们混在一起。”
乔布斯喜欢工作。他曾经送过报纸—下雨的时候父亲会开车送他;在他高中第二年的时候,周末和暑假他都在一家巨大的电子器材商店哈尔泰克(Haltek)做仓库管理员。如同他父亲那个堆满汽车零件的废品站一样,这家到处都是电子设备的商店也是拾荒者的天堂。这家商店延伸了一整个街区,那些新的、旧的、回收的、过剩的部件塞满了架子,未经分类就扔进了箱子,还有的就堆在户外的院子里。“在仓库后面靠近海湾的地方,他们用栅栏围起了一块区域,里面放着北极星潜艇的内部元件,都是从潜艇上扒下来当作废品卖掉的,”他回忆说,“所有的操纵装置和按钮都在。它们都是军绿色或灰色的,但是开关和灯泡罩是琥珀色和红色的。那些开关都是老式的大型手柄式开关,当你打开开关的时候,那感觉实在太棒了,就好像你要炸了芝加哥一样。”
在店里堆满了厚厚目录的木制柜台前,人们会为了开关、电阻、电容和最新的存储芯片讨价还价。乔布斯的父亲以前也曾为汽车部件讨价还价,因为他比店员还清楚零件的价格,所以每次都能还价成功。乔布斯在这点上学习了父亲。他热衷于谈判并从中获得实惠,这也让他对电子零件有了更充分的了解。他会去电子产品的跳蚤市场,比如圣何塞交换大会,为了一块带有值钱芯片的电路板跟人讨价还价,然后把那些芯片卖给哈尔泰克商店的经理。
15岁那年,在父亲的帮助下,乔布斯拥有了自己的第一辆汽车。那是一辆双拼色的纳什大都会轿车(Nash Metropolitan),他父亲为之配备了一台英国MG公司生产的发动机。乔布斯并不怎么喜欢这辆车,但他不想让父亲知道,更不想错过拥有自己汽车的机会。“现在回想起来,纳什大都会看起来是最酷的车了,”他后来说,“但当时它是全世界最土里土气的车。不过,不管怎么样,它也是一辆车,这就很好了。”不到一年,他通过各种各样的工作攒够了钱,可以换一辆带阿巴斯(Abarth)发动机的红色菲亚特850轿跑车了。“我爸爸帮我买车并检查了车况。把挣的钱攒起来去买某件东西,那种满足感太让人兴奋了。”
也是在那一年夏天,在他即将升入高中第三年的时候,乔布斯开始抽大麻。“那年夏天我第一次抽大麻,当时我15岁,之后就经常抽了。”有一次他父亲在他的菲亚特车上发现了一些大麻。“这是什么?”他问。乔布斯平静地回答说:“大麻。”这是他一生中为数不多的一次直面父亲的愤怒。“那是我唯一一次真的和爸爸发生争执。”乔布斯说。但他父亲又一次屈从于他的意愿。“他要我保证以后再也不抽大麻了,但我不愿意保证。”实际上,到了高中第四年,他已经同时使用迷幻药和大麻了,并且还在探索睡眠剥夺的致幻效果。“我开始加大吸食大麻的剂量。我们偶尔也会用迷幻药,通常是在旷野中或是在车里。”
高中的最后两年,乔布斯的心智也快速发展,他发现自己既沉浸在极客的电子世界中,又喜欢文学和创造性的尝试。“我开始听很多音乐,阅读科技以外的书,例如莎士比亚、柏拉图的作品。我爱看《李尔王》。”他还爱读《白鲸》(Moby Dick)和迪伦·托马斯(Dylan Thomas)的诗作。我曾问他为什么喜欢李尔王和阿哈船长,这两个是文学作品中最固执、最执着的角色,但他没有回答我,我也没有再提。“我高中第四年的时候上的大学英语预修课非常棒,任课老师长得很像欧内斯特·海明威。他会带我们一大帮人去优山美地(Yosemite)国家公园踏雪。”
乔布斯听的一门课日后成为了硅谷传奇的一部分,这就是约翰·麦科勒姆(John McCollum)教授的电子学。麦科勒姆以前是位海军飞行员,他像个杂耍艺人似的,通过各种小把戏来激起学生的兴趣,比如让特斯拉线圈产生电火花。他会把自己储藏室的钥匙借给他宠爱的学生,这个小储藏室里堆满了晶体管之类的零部件。他有一种奇普先生(Mr.Chips)般的魔力,可以给学生解释清楚电子学原理,并把原理联系到实际应用中,例如怎样将电阻和电容串联和并联,然后用这些知识来制作放大器或者无线电设备。
麦科勒姆的教室在校园边缘一座厂房模样的建筑里,紧邻着停车场。“就在这儿,”乔布斯凝视着教室的窗户说,“隔壁就是以前的汽车修理课教室。”这样一种空间上的并列关系也突出了他们这一代与父辈那一代在兴趣上发生的转变。“麦科勒姆先生觉得电子学就是新的汽车维修。”
麦科勒姆信奉军事化的纪律以及对权威的尊重,乔布斯则不然。他已经不再掩饰自己对权威的厌恶,他的态度结合了怪异而顽固的激情和超然的叛逆。“他经常一个人在角落里做自己的事情,压根儿不想跟我或者班上的其他人有任何交流。”麦科勒姆后来说。他从来没有放心地把储藏室的钥匙给过乔布斯。有一次乔布斯需要一样市面上找不到的零件,他就给制造商底特律的伯勒斯公司(Burroughs)打了一个对方付费电话,告诉他们自己正在设计一个新产品,想要测试一下那个部件。几天之后,这个部件用航空包裹寄到了乔布斯手上。当麦科勒姆问他从哪儿弄来的时候,乔布斯带着一种目空一切的骄傲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他是怎样打对方付费电话并且编故事的。“我很愤怒,”麦科勒姆说,“我不希望我的学生做这样的事情。”乔布斯的回应则是:“我没钱打电话,而那家公司很有钱。”
麦科勒姆的课程是三年,但乔布斯只上了一年。在一个项目中,他制造了一台带有光感器的装置,光感器遇到光后就会开启电路。任何一个学过科学课的高中生都能作出这样的装置。他更感兴趣的是研究激光—他从父亲那儿学到的东西。乔布斯和几个朋友一起,通过使用安装在扬声器上的镜面反射激光,实现了用于各种派对的音乐灯光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