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父母不是神!
- 父母的反省:要教育孩子先修正自己
- 陈陈
- 1800字
- 2015-06-02 19:54:05
父母的苦心固然值得理解,但孩子的感受也不容忽视。父母在寻求孩子理解的同时,也应该理解孩子,尊重孩子。
没有谁天生会当父母,要想成为称职的父母,我们必须在做父母之前就做好充分准备,并在成为父母后继续努力。
既然我们把孩子带到了这个世上,就必须承担起抚养他们、教育他们的责任。
在讨论家庭教育前,先让我们从客观角度重新认识自己。
普遍现象
一直以来,作为父母,我们习惯了自我认定,很少接受别人的评价,更忽视了孩子们对我们的看法。然而,“父母”不是独立存在的,是相对孩子而言的。“父母”是孩子的“父母”,我们不该漠视孩子们的看法。否则,我们便不能清醒地认识自己。
真爱孩子,就该听听孩子的心声,理解孩子的感受。笔者曾听学生们这样评价父母——“爸爸妈妈总在数落我的罪名,难道我真的那么坏?我做的事他们都看不顺眼,我怎么可能处处跟他们一样?”“什么都得听他们的,就连吃饭的时候从哪个菜开始吃也得听他们的,还说什么都是为了我好,我怎么就觉得什么都不好呢!”“爸爸妈妈太不讲理了,不许我说他们有错,否则就是大逆不道。”“在现在这个社会,父母不是上帝却站在了神的位置。难道我们就不能有自己的想法吗?”
不论在家里还是在学校,甚至全社会都有意无意地向孩子们传达这样的信息:
父母都是对的!
父母是不可违抗的!
孩子得听父母的!
听话的才是好孩子!
不听话的是坏孩子!
……
反省
人们给了父母太多的理解,却没有给孩子多少理解。这不是少数现象,而是社会普遍现象。
在传统家庭中,父母把孩子视做私有财产,认为如何管教孩子完全是自家私事,父母说一不二,不可违抗,孩子只能唯命是从,任其摆布。
直到今天,这种家长制思想仍普遍存在,影响广泛。许多父母仍有十足的“封建家长”作风,盲目迷信辈分,把孩子的尊严和权利扼杀殆尽。
早在20世纪20年代,鲁迅就为受压抑的孩子们呐喊过。中国家庭教育之父陈鹤琴也呼吁尊重孩子,给孩子自由!
然而奇怪的是,直到21世纪的今天,当孩子对父母稍有不满时,得到的不是成人的理解与反思,而是一片讨伐声:“父母是为你好”、“要理解父母的苦心。”
只要父母声称“这是我们的一片苦心”、“一切都是为你好”,不论是否科学,也不论孩子是否乐意,便强求孩子按自己的意愿行事。一句“都是为你好”可以不必再沟通,无须再说理。
父母的一意孤行,不仅剥夺了孩子的选择权,也剥夺了孩子的思考力、判断力、责任感和民主意识。这么做,要么把孩子变成没有头脑的“木头”,要么把孩子逼上与父母为敌的道路。
提高认识
可以看出,父母自己及社会大众对父母角色的认识,普遍停留在感性阶段。过于强调父母的用心,很少审视父母的做法;过于强调父母的权力,很少重视父母的责任;过于美化父母的教育动机,很少在意父母的教育能力。
在“无私”、“伟大”的光环下,父母被“神化”了,父母的权力被夸大了,错误思想和不当言行却被粉饰和忽略。
类似“孩子是父母的,父母想怎样就怎样”、“打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的思想还普遍存在,就意味着孩子的独立人格还未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与尊重。
可是,对打骂孩子这种既不科学又不合法的事,许多人不但不反对,反倒觉得理所当然,致使《未成年人保护法》在这一层面上形同虚设,其应有的法律威慑力没起多大作用。
只有大众对家庭教育的认识提高到一定水平,人们的观念和法律意识得以普遍提高,才能自觉服从和维护法律。而这有赖于社会大力宣传、教育。这也正是本书致力之一。
改变观念
父母的苦心固然值得理解,但孩子的感受也不容忽视。父母在寻求孩子理解的同时,也应该理解孩子,尊重孩子。为人父母不能忽视科学的方法和孩子的意愿,仅凭主观愿望行事。
父母爱孩子的心值得理解,但爱不能代替一切。而且,值得理解的做法,不见得值得提倡和效仿。比如,许多父母溺爱孩子,我们完全理解父母的心情,但这种做法显然不对。
身为儿女,我们当然不能因父母在养育我们的过程中有缺失而不爱他们,但也不能因爱父母而是非不分,盲目继承。同样道理,身为父母,我们既不能不爱孩子,也不能以爱孩子为借口,强求孩子无条件服从于我们。
我们绝不否认父母爱孩子的心,也不否认社会对父母爱子心切的认可。然而在21世纪的今天,家庭教育仍普遍处于落后、混乱、问题不断的状态,原因就在于广大父母对于家庭教育普遍缺乏科学、理性的认识,这一点不容忽视。
为了所有的父母,请不要再把父母神化。为了所有的孩子,请务必客观、公正地审视自己,树立自我反思精神,学会自省,懂得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