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EB-5投资移民案例分析

郭智慧,美国智慧资本国际公司总裁;美国知名律师事务所律师;国际资本俱乐部总裁。

如前所述,EB-5投资移民有两种方式:直接投资移民和区域中心项目。作者曾戏称,投资者通过投资EB-5项目,在5年期间实现拿到永久绿卡和收回本金,类似从北京去山东,可选择自己开车或坐大客车,甚至坐高铁。直接投资项目类似自己开车,好的区域中心项目如奔驰大客车,而一些有政府部门参与的大型基础设施区域中心项目,如果基于国家利益获得了加快申请审批,则如高铁或动车。笔者在此挑选三个EB-5投资移民的案例为读者简要分析。此分析非投资意见或建议,只供读者参考。EB-5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或聘请顾问对项目和风险进行评估和决策,风险自负。

一个关于餐馆连锁的EB-5直接投资的案例研究——现金流型直接投资项目

如2014年2月3日《华尔街日报》上一篇文章所言,许多连锁公司现在开始通过吸引EB-5投资者融资来进行扩展Franchises Target Immigrants asBuyers,http://online.wsj.com/news/articles/SB10001424052702303465004579324104108839042。,包括Subway(赛百味)和Juice Blenz。餐饮连锁也是利用EB-5项目进行融资扩展的行业。这个行业相对比较适合EB-5直接投资,第一个原因是该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且劳动力成本较低,有利于EB-5投资者满足创造10个工作岗位的条件获得永久绿卡;第二,餐饮项目如在好地区且经营良好,能产生良好现金流和净利润,5年后投资移民项目结束时更容易返还投资者本金。

1.行业优势、销售收入加工作创造

根据美国《全国餐饮业协会调研报告》,得益于美国经济复苏和强大消费需求,美国餐饮业销售收入2014年将创新性高达6834亿美元(4万多亿人民币)。另外,2014年餐饮业将雇佣1350万人,是全美第二最大创造就业岗位的私人雇佣行业。餐饮行业2014年雇佣人数的增长率约为2.8%,这是餐饮业在美国连续第十五个年头的雇佣人数增长。餐饮业是美国工作创造方面的领先行业。

2.地理位置良好兼是目标就业地区

餐饮行业的选址很重要,人口众多和经济活动频繁的地区较适合餐饮业发展。如纽约市,其是全美人口最多的城市,世界金融、商业和文化中心,号称“世界之都”。同时该城市也是餐饮业最发达的城市之一,是世界“美食之都”,有世界各国风味的美食。还有,其餐饮酒吧文化闻名世界,众多餐馆酒吧白天黑夜人群熙攘。这是一个“从不睡眠的城市”。

很多人可能认为,在这样的地区开餐馆其顾客多餐馆较容易赚钱,但这样的地区不可能是EB-5项目的目标就业地区。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EB-5项目关于目标就业地区的确定常用“传感器”法,即使在曼哈顿闹市中,也有许多目标就业地区可适用于EB-5投资移民项目中50万美元的投资要求。例如,曼哈顿闹市区有好几个投资移民项目,如哈德森广场和855大道,都是在目标就业地区,符合50万美元投资要求。

3.餐馆样本和财务数字

在纽约这样的地区,各类餐馆的利润从15%~30%甚至以上不等。这样的利润空间对利用EB-5融资因此其融资成本较低的餐饮连锁项目而言是很不错的。例如,前段时间在曼哈顿出售的一个餐馆,年收入大概为200万美元,扣除约72万美元即30%的食物相关成本、12万美元租金和57万美元工资(共雇佣了大概24个员工)和其他费用,净收入约30万美元左右。这个餐馆的售价85万美元。两个投资者每人出资50万美元,共出资100万美元可考虑投资类似这样餐馆。该餐馆拥有24个员工,可满足两个投资者获得永久绿卡需要的20个员工的需求;另外,每年净利润30多万美元,5年共150万美元左右,可以返还两个投资者100万美元的本金。当然这里只是一个样本,具体要看投资者投资的餐馆情况。

4.管理团队,品牌历史

投资者选择餐馆连锁直投项目,并不要求必须参与餐馆日常管理经营和住在餐馆所在地区城市,投资者只需要担任有决策职权的董事会的董事即可满足EB-5项目的参与决策的要求。餐馆日常经营管理由餐馆专业管理团队或公司进行。在这种情形下,餐饮管理团队的管理经验和成功案例就很重要。比如在一个餐饮连锁项目中,管理团队成员之一是一家约60年历史的意大利家族餐馆的第三代传人。这家意大利餐馆从1955年就开始运营,现在已经传承到第三代了,一直为顾客供应着地道美味的意大利南北风味菜肴。纽约最权威报纸《纽约时报》的美食评论家CriagClaiborne评价:“毫无疑问,这是纽约最好的小型意大利餐馆。这里的食物非常独特亲密。意大利面的美味无与伦比。”现在这家餐馆的第三代主人打算通过EB-5投资移民项目,再设立几家意大利餐馆来服务顾客。这种管理团队具有多年丰富经验、成功经营餐馆的历史和良好餐馆品牌,对EB-5投资者来言是比较好的。

5.权力制衡,监督保障

没有监督的权利容易导致腐败。在EB-5项目中更是如此。在一些区域中心项目中,投资者没法了解项目信息、项目发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工作创造情况等,投资后不能有效跟进了解涉及其切身利益的工作创造和项目资金情况(有时被称为“黑匣子”项目)。而且即使了解项目不能创造足够工作和产生良好利润以备五年后返还本金,其也没有权利接管项目或要求做出改变,没有其他权力制衡机制来约束项目方和区域中心,只能消极等待,听从命运安排。但是,在一些直投项目中,如果管理经营团队经营不善威胁到投资者基本利益,比如不能创造足够工作,投资者有权接管餐馆自己经营,或要求管理团队做出改变,或采取其他措施获得足够工作创造,因此仍然可能实现获得永久绿卡的目标。

6.规模效应,风险独立

一方面,在这种直投项目中,一般一个投资者单独拥有一个餐馆,或几个少数投资者拥有一个大餐馆,项目结构设计可以灵活,以满足投资者的具体要求。另一方面,这种项目也可规模化,管理公司可帮助多个投资者经营多家餐馆,集中管理以降低运营成本,集中采购以降低购买成本,每个餐馆可实现更多利润,对投资者非常有利。同时每个餐馆属于不同投资者和不同公司,万一其中一个餐馆发生问题,不论工作创造还是资金财务都不会影响其他餐馆,这给投资者获得永久绿卡带来更好的确定性和预测性。一些项目还设计了网上财务透明和网络监控店内运营,投资者可随时随地了解餐馆运营情况和财务信息。

一个关于货物运输的EB-5直接投资案例研究——资产型直接投资项目

美国由大型卡车来运输的货运行业现在每年产生642亿万美元的年收入。大概有150万家货车运输公司拥有300多万辆大型货车,每家公司拥有平均不到2辆货车。只有3%以上的货车运输公司拥有20辆以上卡车。即使这个行业的“老大”JB Hunt,也只占市场份额的2%~3%。这个行业目前没有占有市场大部分份额的决定性企业。在需求方面,大量需要货车服务的企业没有议价能力,即使行业内最大的顾客沃尔玛,其花费只代表这个行业几个点而已。这意味着这个行业是市场定价,市场参与者包括供应方和需求方无法决定价格,只能接受价格。

通过EB-5融资的货车运输公司有独特的架构优势。一般货运公司需要通过传统融资渠道融资购买卡车,扣除融资成本后,货运公司目前只有大概5%的净收益率。市场上大部分货车公司需要这点利润,不可能再接受更低的服务价格。但通过EB-5融资的货运公司因为融资成本较低,可以接受比一般货运公司更低的服务价格,这意味着其在市场上非常有竞争优势,一般总可以找到客户。

如果公司位于目标就业地区,那么投资者只须投资50万美元就可申请绿卡。幸运的是,货运公司一般要距离客户较近,即离城市较远而离高速公路较近的郊区,如印第安纳州的Indianapolis(印第安纳波利斯)。这些地区大部分都在目标就业地区。购买一辆使用过两到三年的货车大概需要总价6万美元,如果使用银行50%的贷款,购买一辆二手卡车的费用是3万美元,购买10辆卡车需要30万美元。投资者投入50万美元后,30万美元可用来购买10辆二手卡车,20万美元作为运营成本。另外即使公司后期运营有问题,公司货车资产一般都还在。

对EB-5项目而言,紧接着是就业的问题。投资者的部分资金用来购买10辆卡车,每个卡车至少需要一个司机,这就是10个工人。实际上10辆卡车的货运公司一般至少雇佣11~13个司机,因为有的司机会生病或需要度假。有时一辆卡车甚至要雇佣两个司机两班倒,这样卡车可以白天和晚上都运行以运输更多的货物。这对投资者而言是个好消息。这意味着在货物运输的EB-5直接投资项目里,创造10个工作岗位是必然的事情,这可以确保投资者做I-829申请时可满足其去掉绿卡限制条件的要求:创造10个以上工作。

另外,这种EB-5融资的货运公司通过设计为有限合伙的架构,即每个投资者拥有一个单独小货运公司和10辆货车,还可以招募更多投资者实现规模化,如10个投资者分别拥有10个小货运公司,每个小货运公司拥有10辆卡车。规模化之后对投资者没有风险,因为每个小货车公司是独立公司,如果一个公司有问题,无论资金财务和就业创造问题,都不会影响其他公司。规模化之后对投资者更有益处。这样可由一个运营管理公司统一运营管理这些小货车公司,降低运营管理成本,且可通过集中采购以降低美国小货车公司购买所需的产品和服务的成本。这意味着每个小货运公司的成本更低,利润更高。投资者的投资本金五年后得到偿还的几率更高。

大型基础设施区域中心项目

前面分析的两个案例是EB-5直接投资类型的,选择此类项目类似投资者自己开车并加入一个车队从北京去山东。下面分析一个大型基础设施的区域中心项目案例,类似大客车或火车方式。

大型基础设施类区域中心项目在EB-5投资移民领域中比较流行。首先,基础设施类项目一般有政府部门不同程度的介入,多方监督,出现类似芝加哥区域中心欺诈情形的可能性相对较小,相对比较安全;其次,基础设施多涉及桥梁港口等建设,能直接创造、间接创造和诱发的工作比较多,适合区域中心模式,因为只有在区域中心模式下,才可能计算间接和诱发工作;再次,如桥梁港口类项目商业模式是使用收费,则比较容易创造现金流,投资者的本金未来返还更有保障;最后,确认项目规模和资源来源很重要,规模大的项目相对安全,但必须有良好的融资计划,除EB-5资金外,要有政府债券或其他类型融资来支持大型基建项目需要的大量资金。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个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区域中心项目。

该项目拟将创建美国最大的仅供集装箱货物进出美国的运输中转站。这个集装箱联合运输中转站将紧贴路易斯安纳州的密西西比河口岸,作为辐射状交通系统的中心,成为拥有最先进的环保型设备、采用最新型的自动化技术及物流,并且对货物提供100%的安全监控的港口。据说该项目的影响将扩大至整个美国本土,范围达到密西西比河及其支流沿线14500英里的33个州和港湾,以及北面的墨西哥港口及整个加勒比海;据说它将会大幅度地增加美国现有供应链的效率并且可容纳超巴拿马型船甚至更大的货船,达到一个有效的联合运输体系,增加该区域在全球船运和物流市场份额的竞争力。

1)此港口项目附近的区域比如路易斯安纳州的laquemines、Jefferson、St.Bernard和奥尔良教区等区,已被确认为目标就业区域,这意味着此项目符合50万美元的投资移民要求。

2)据披露,有9个美国政府部门有兴趣进驻该港口,包括美国国防部、美国退伍军人事业部、美国国土安全部、美国交通司令部、毒品监管部、美国劳工部和美国海岸警卫队。另有5个政府部门与该项目利益相关:军团工程处、美国环境保护部、美国交通部、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商会。鉴于相关的政府部门较多,可能出现多方监管,所以项目出现欺诈和违规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3)该项目建设由柏克德公司负责,其成立于1898年,在全球7大洲140个国家完成了超过22000个项目。其现有53000名员工和业主,在近50个国家里设计各类项目,是在土建、海洋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及施工方面的全球先锋。建筑质量相对有保障。

4)国际性保险公司AON提供的完工保证和保护伞捆绑政策,该项目获得保险和约束。

5)项目将分期进行,预计创造超过21000多个工作。

6)投资者的50万美元一直存在托管账户,直到在其I-526申请得到批准以后才投入项目;如I-526申请失败,项目公司全额返还投资者的50万投资本金。

7)多种退出方案,包括项目再融资;另外投资人保留对码头收入和资产的第一顺位抵押权,该码头是州拥有的实体;项目方还可以选择发行收益债券,为项目融资并回馈投资人。

对于这类大型项目,投资者需要关注的一点是其商业模式和整体融资计划,确保项目能够按计划开工建设以及完成后可有效运营并创造持续性收入。

EB-5投资移民申请批准速度和快速通道

由于美国投资移民申请案件数量近几年暴涨,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的周期也一再延长,尽管美国移民局正在努力加快申请处理速度,但目前整体平均审理周期已超过12个月。如果移民局就投资者投资的项目或者其资源来源发出补件通知要求提供更多信息的话,这个过程甚至会更长。

美国移民局规定在一些项下的投资移民申请,比如EB-2国家利益豁免类移民申请,申请人可申请特别快速处理,一般申请人缴纳1225美元后,可获得为期两周的特别快速申请处理。尽管移民领域内人士一再要求,但美国移民局目前仍然拒绝这种为期两周的特别快速申请处理适用于EB-5投资移民申请,其最大考虑和担忧是EB-5投资移民项目复杂,需要详细审查申请避免欺诈Kate Kalmykov,Expediting an EB-5 Application(加快EB-5投资移民申请),http://www.eb5investors.com/blog/Expediting-an-EB-5-Application。

但移民局规定,如果区域中心申请项目被证明满足下面七种情形之一,可申请快速处理,移民局将根据每个申请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美国移民局网站,http://www.uscis.gov/forms/expedite-criteria。

●对公司或个人会造成严重的经济/财务损失。

●紧急情况,包括需要紧急就医等。

●人权原因。

●促进美国的文化和社会利益。

●国防利益或国家利益(注:需要美国政府部门申请,显示延迟对政府不利)。

●美国移民局自身错误。

●美国移民局重大利益。

对多数申请者而言,一般情况下“经济损失”和“国家利益”的理由更容易适用和证明。如果由于EB-5申请延迟,某个商业企业的生存受到威胁或其财务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甚至因此影响整个项目,则可能构成“经济损失”理由。“国家利益”项目则可能包括对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以及国防安全。“紧急情况”包括医疗紧急情况,比如投资者或其家属需要尽快到美国就医。“人权情况”可能包括该投资者需要很快离开其母国Samuel C Berger,Requesting Expedited Processing of an EB-5 Immigrant Investor VisaPetition(EB-5投资移民的快速处理申请),http://www.newjerseyimmigrationlawyer-blog.com/2013/05/requesting-expedited-processing-of-an-eb-5-immigrant-investor-visa-petition.html。

虽然美国移民局公平对待所有移民项目,不过部分移民界人士观察发现,移民局仍有可能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加快某些项目的审批,虽然他们没有更青睐于哪些项目,但是客观的事实也存在:某些项目审核周期比平均审核周期要短。

其中发现一个有趣的影响因素是“资金”。EB-5所投资的一种目标企业一般是困难企业,即企业出现经营困难了,引进移民资金以维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这个是美国投资移民的宗旨。该项目向移民局提出,如果没有移民资金进来,这个项目可能会非常困难,无法继续正常进行,移民局对该项目可能就特别重视,网开一面,项目的审核周期得以大大缩短,有时甚至可能只有其他项目审核周期的一半。

另外还发现一个人性的特殊影响因素。在申请投资移民的过程中,项目的申请人中有特殊人士,如该特殊人士急于赴美就医,并且需要长期在美国休养身体才能保住性命,这个看似很小的个人情况,经律师向美国移民局陈情后,也可能得到移民局的同情和重视,项目的批准因此得到了加速。

此外,还发现似乎“直投因素”会较大地影响审批周期。据一些统计数据显示,部分直投项目审核的周期要短一些。部分直投项目得到快速审批的原因主要是材料比较简单充实,移民局就不需要花很多时间做认证。

最后一种影响审批周期的因素是“国家利益”或“巨大的影响力”。比如一些项目涉及大型基础设施,或者一些项目对城市、州或者国家非常重要,甚至可能上升到“国家利益”这样的高度。这样具有巨大影响力的项目容易引起移民局的重视,如其获得了移民局快速处理的批准,则投资者的I-526审批获批会加快林培,细数那些审批周期较快的美国移民项目,http://newspaper.jfdaily.com/xwcb/html/2014-04/24/content_11616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