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言

  • 政体简论
  • 高山
  • 2521字
  • 2015-01-23 14:11:46

政体作为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国家政治制度的根本。

它不仅决定着一个国家政治制度能否有效的确立,而且对一个国家未来的政治建设和政治发展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正因为如此,政体研究一直是国家产生以来人类既古老而又历久弥新的重大课题。由此产生的政体理论也就伴随着国家制度的演进而不断丰富和发展。当今人类社会已进入到社会主义时代,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正在世界各种文明的激荡中经受住严峻考验,日益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而以“中国特色”为标志的我国国家制度的成功实践,尤为触目,引起世人的高度关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成功,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作为当代中国政体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坚持和完善,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决定性因素。

近年来,我国学术界、理论界和人大系统的工作者,不断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然而,立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从宏观角度、从政体自身发展演进的规律中,进一步加深对人大制度的理解和研究,尚显不足。写作该书的目的,就是力求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通过对人类进入政治社会以后国家政体的产生、政体类型和形式的演变,进行较为全面、深入、系统的描述和探讨,揭示政体的发展规律,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当代政体的必然性,作为民主共和政体的时代先进性,作为保障和促进国家发展的巨大优越性,从而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历史责任感,更加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把我国的政治文明推向前进。

该书内容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总论”。主要对政体的概念、政体的类型、政体的决定因素和政体的理论进行论述。指出政体作为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主要是指中央政权的组织形式。无论何种类型的政体,都是源于公共权力对社会统治和组织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都是国家权力职能作用在组织结构上的有形体现。所谓政体,实际上是根据国家权力职能分工的需要所建立起来的一套相互关联的组织机构。

政体的实质是“特殊的公共权力”职能组织的内部结构。在介绍政体理论中,强调指出:马克思、恩格斯都认为,共和国是无产阶级进行统治的现成政治形式;民主共和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形式,必然会随着国家的消失而消失。

第二部分“政体的历史发展”。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对政体的起源进行了追溯、探讨。指出政体作为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逐渐形成的,它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军事民主制时期。是由原始氏族公社无阶级社会的管理组织——原始民主制,经过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时期的社会管理组织——军事民主制,到阶级社会适用国家形成后社会管理的必然产物;由原始社会民主性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经由军事民主制,演变为阶级社会国家权力的组织形式——政体,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条普遍规律。另一方面,对国家政体演进的一般规律进行了探讨。分别介绍了国家产生以后与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四种不同类型国家相适应的主要政体形式。指出伴随着国家的产生,主要形成了两种政权管理形式:君主制政体和共和制政体。这两种形式并非一成不变,其演变形态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这两种政体在不同类型的国家各有其典型的形式;二是这两种政体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表现为不同的发展趋势。总的看,君主制仅与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剥削阶级国家相适应,它是沿着逐渐减弱的途径演进的。相反,共和制存在于国家形态的整个历史阶段,它是沿着由低到高、由弱到强的途径发展的。到社会主义时期,它将发展到最高、最后阶段,直至国家消亡让位于更高形态的社会管理形式。

第三部分“我国历代国家政体的历史演进”。这一部分分别对我国从奴隶制到封建制,再到中华民国各个历史时期的国家政体进行了概括论述。指出从远古夏朝国家的建立直到清代,我国实行的一直是君主专制政体,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历史朝代,由于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君主制采取的具体形式又各不相同。君主制实行的时间最长、发展最充分、最完备,是中国古代国家政体演进的一个显著特点。

正因为如此,中国古代的政治理论很少像西方那样重在探讨政体形式,而更多地是在维护君主专制政体的前提下研讨治国之道和统治之术。

第四部分“当代中国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部分是本书的重点。主要论述了当代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的历史必然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性质、地位、作用,介绍了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体系、职权和行使职权的原则及主要方式。最后,对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了探讨。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政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同中国实际相结合,领导中国人民经过长期革命斗争的奋斗成果和历史选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我国国家性质相适应,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是保障人民当家做主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基本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国家机关得以组织运转,保证国家权力得以正确有效行使,维护了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健康有序的发展,有利于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动员全体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入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来。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当家做主的最好组织形式,也是我们党对国家事务实施领导的一大特色和优势。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保证我们国家和人民能够经得起各种风浪,克服各种困难,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本书是作者继《国家论稿》和《国家权力的制约监督》之后,国家研究的第三部论著,如能对读者在了解政体的一般知识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关理论方面有所裨益,将是对作者的最好慰藉。由于作者水平所限,书中谬误和不当之处在所难免,敬祈专家学者和读者批评指正。

本书的出版得到了河北省新闻出版局和河北教育出版社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责任编辑和装帧设计者更是付出了辛劳,在此一并表示谢忱。

作者

2011年11月于石家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