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近代民族金融业肇始(1872—1911)(3)

自办船险使招商局在各种海事中的经济损失减少到了最低限度。1878年年初,“厚生”轮在厦门附近沉没,即从保险费中提取了7.25万两进行赔偿;1879年到1883年短短5年中,招商局又有“江长”、“伊敦”、“和众”、“汉广”、“美利”、“兴盛”、“怀远”等轮船相继失事,大多以保险费进行赔偿。

由于自办船险,招商局还增强了自身的经济实力。从1878年开始,招商局每年从保险费中提取15万两作为船险公积金,除用于赔偿海事损失之外,同时作为备用资金来增加招商局的资本总额,并对局外企业投资。1884年,招商局就从保险公积金中提取30万两投资开平矿务局。

对此局势,唐廷枢、徐润也相当满意。徐润曾说:“设立保险公司,诚为一大创举。招商局与保险公司互为依存,休戚与共,招商局如虎添翼,获益匪浅,从此轮局可以畅通无忧矣!”

从济和到仁济和

徐润其人

在招商局初创时期,尤其是在创办保险公司方面,徐润的贡献非常重要。

同唐廷枢、郑观应一样,徐润也是“香山三杰”之一。15岁时,少年徐润随叔父来到上海,进入英商宝顺洋行当学徒。他极其勤奋好学,又有悟性,19岁已获准入上堂帮账,24岁升任主账,之后一直升至总买办之职。

1868年,徐润脱离宝顺洋行,开始自立门户经商。他利用在宝顺洋行积累的财富和经验,投身茶叶进出口贸易,还同唐廷枢一同创办上海茶叶公所,取得了巨大的商业成功,被后人美誉为“近代中国茶王”;19世纪70年代,徐润又投身房地产领域,先后组建了多家房产公司,也取得巨大成功,可谓当时华商中的“地产大王”。

徐润还曾经在旗昌、公正等轮船公司附股,开设过钱庄以及丝、棉布、烟叶、皮油、白蜡、桐油、黄白麻、绸缎等各种货号,分布于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等地,其股资范围之广、经营项目之多,得到中外人士交相推崇。

1882年后,徐润还在上海创办同文书局、格致书院、仁济医院、中国红十字会等,还同容闳一起负责了选派中国幼童官费赴美留学的工作,可谓对中国近代文化事业影响至深。

徐润与招商局结缘于1873年。在唐廷枢的极力邀请下,徐润婉拒了旗昌洋行总买办的职务,接受李鸿章的委任,担任轮船招商局会办,主管招股、揽载工作。

徐润入局后,招商局因招股问题陷入困境,他利用自己的财力和对华商的影响力,使招股工作局面大开。招商局股本增至200万两时,徐润本人的投资就已经达到48万两;1876年在决定并购旗昌轮船公司之事时,其他人尚存犹豫,徐润认为机不可失,在唐廷枢、盛宣怀等人都因公不在上海的紧迫情况下,他果断地作出了并购的决定;此外,徐润还参与过与英国太古、怡和两轮船公司订立“齐价合同”、改订招商局制度、改善内部经营等要务。

1884年,徐润因挪用招商局公款救急,事发后被李鸿章革职,之后致力于新式采矿业、纺织业、地产业,家业再次兴旺;1903年,徐润被北洋大臣袁世凯重新征调为招商局会办,以年迈之躯再次为招商局作出贡献。

如上节所述,创办仁和保险公司,徐润即为倡议者之一,向清廷上奏自办保险也是以徐润之名。此后仁和保险公司的募股、营业等事宜,徐润也大力参与。因此,徐润当之无愧地被视为中国保险事业的首创者之一。

济和保险创办

徐润对中国保险事业的贡献尚不止于此。

1877年年初,并购了旗昌公司的轮船和码头、栈房之后,招商局规模迅速扩大,承载着保险事宜的仁和保险公司一下子压力剧增。

同时,仁和保险公司成立时就定性为水险公司,经营范围有很大的局限性,招商局码头、栈房和货物的火险不得不向洋商投保。这样的状况不仅使得保费大量外流,还得忍受洋商的百般敲诈和勒索。

为维护权利、扩大经营范围,1878年(光绪四年)3月,徐润与唐廷枢等人商议,进一步在保险招商局的基础上,重新招股20万两,成立“济和船栈保险局”。3月16日,同样是在《申报》上,保险招商局发布招股启示,宣布成立济和船栈保险局,“专保仁和所保愈额并试办招商局储栈各货保险”。

1878年4月,济和船栈保险局进行了第二次招股,并改名称为“济和水火险公司”,保险业务扩大到保客货兼保船险。

由于新公司资金实力雄厚,竞争能力大为增强,洋商也被迫接受既成事实,“怡和等此后亦无异言,如旧照保矣”。也正是因此,唐廷枢才有底气将招商局所有轮船一律收回自保,彻底解除了与洋商保险公司的船舶承保关系。

1881年,济和保险公司增开了新加坡、旧金山等处的保险业务,在此后的经营中获利甚丰。

仁和、济和两家保险公司的成立,使轮船招商局在保险业方面的实力大增。1881年3月,以仁和、济和两公司之名义,保险招商局联合广东保险公司(即谏当保险行)、保安保险公司、保家保险公司、扬子保险公司、保宁保险公司、中华保险公司等数家外商保险公司在《申报》等刊登公告,重申各洋商保险行于1876年7月拒保无盖驳船的决定,这也从侧面表明,外商保险公司终于在事实上承认了保险招商局的地位。

保险招商局——仁和保险公司——济和水火险公司,这就是在几年时间内,招商局自办船舶保险走过的一段并不平坦的道路。由于仁和、济和实力逐渐雄厚,足以满足自我的承保需要,也完全有能力与外商保险公司一争高下,外商保险公司自此对华商的刁难行为大为减少。

仁和与济和两家保险公司的创办、经营,减少了外商掣肘,增强了自身实力,却同时也因为分立两家保险公司,存在着不少弊端。

其一,两家公司成立之初都是只保招商局内船只,不保局外船只,影响了营业收入;其二,两家公司业务划分上相对独立,虽然业务不会混杂、边界清晰,但分立的局面也会导致各自面对市场竞争时势单力薄;其三,两公司的股份与招商局股份所属并不一致,两家的经营人员也不完全由招商局委派,自成立以来就颇为纠葛,在管理上造成了许多混乱。

于是,仁和、济和合并的要求自然而然地产生了。

组建仁济和

1883年爆发的“倒账风潮”,以及之后爆发的中法战争(1883年12月—1885年4月),更是加剧了仁和、济和合并的必要性。

所谓“倒账”,指的是商家拖欠钱庄巨款无法归还,导致钱庄资金周转困难,进而倒闭。一家钱庄的倒闭引发恐慌,存款者纷纷挤兑,引发更多的钱庄倒闭,进而酿成金融风暴,这就是“倒账风潮”。

1882年冬,倒账风潮在上海已初露端倪,“北市(上海钱业所形成的南、北两大公所之一,作者注)各行业及钱庄倒闭者纷纷不绝,大约亏空多者数十万,少亦数万”;1883年1月12日(光绪八年十二月初四),“红顶商人”胡雪岩开设的上海金嘉记源号丝栈突然倒闭,成为这场“倒账风潮”开始的标志。

此前的胡雪岩,不仅是中国的大钱商,还是当时中国最大的丝商。胡雪岩的破产引发了更大规模的钱庄倒闭,“倒账风潮”在1883年冬以空前的规模席卷整个上海市场,南、北市大钱庄从年初的78家到年终只剩下10家,南、北市行号栈铺受拖累而闭歇的不下三四百家;“倒账风潮”迅速向沿江、沿海及内陆城市蔓延,镇江、扬州钱庄先后共倒闭68家,金陵的裕泰、源丰、裕泰永三家钱庄,汉口源兴顺、源兴永、诚意丰三家钱庄倒闭,1884年年初,京师钱庄连倒16家……

1881年前后,上海即已产生二级股票市场交易,随着轮船招商局、仁和保险、济和保险、开平矿务局、上海机器织布局、上海电报局等股票的发行和企业经营的成功,出现了“股票热”。

“倒账风潮”出现后,银根紧缩,市面不振,商品价格暴跌,股票市场亦受到牵累。1883年9月,开平矿务局股票和招商局股票开始暴跌。开平矿务局股票由每股260两下跌至70两,最终跌至29两;招商局股票也跌至34两,与1882年9月相比,股价平均下跌87%。

在“倒账风潮”中,此时已经是“地产大王”的徐润,因经济形势恶化,房地产无法脱手,股票下跌,到期的250余万两借款无法清偿而破产,亏欠有业务往来的22家钱庄款项共达100多万两,其中十多家钱庄受累倒闭。1883年11月,在钱庄主的压力下,徐润交出了他的全部房地产(原价220万两)、企业与当铺的全部股票(约定为现价982530两)用以偿付债务。

而据《中国保险史志》记载,徐润的失败直接导致轮船招商局及所属仁和、济和保险公司股价暴跌,仁和保险公司由每股50两跌至35两,济和保险公司也由每股50两跌至34.5两。即便到1885年7月,两保险公司股票仍然呈下跌趋势,仁和保险公司每股市价仅为29.5两,济和保险公司每股市价也仅为29.5两。

中法战争前夕,招商局开始为政府承担运输军需物品和搜集法军情报的任务。中法战争爆发后,法军公开扬言将“遇船劫夺”,为避免船队被劫掠和摧毁,在李鸿章的支持下,招商局作出决定,将局船名义上暂时出售给外商以便换旗行驶。

其时,招商局主管人员正在频繁更迭,徐润、郑观应、盛宣怀、唐廷枢均不在任上,实际主持局务的是李鸿章的亲信幕僚马建忠(1844—1900)。当时他将招商局全部产业与股票以525万两的价格,与美国旗昌洋行(招商局曾在1877年收购旗昌洋行下属的旗昌轮船公司)达成“售产换旗”协议,将招商局全部产业交给旗昌代为经营,并承诺将来招商局仍可按原价收回全部产业。

由于此事是在极端秘密的情况下进行的,招商局股东、朝廷并不知情,1884年8月1日换旗过户后,此事旋即遭到朝廷的严词指责,马建忠只得隐匿逃脱。

中法战争结束后,清廷、股东们于1885年8月收回局产。经过此次风波,招商局损失惨重:旗昌在代营招商局业务期间(1884年8月—1885年8月),不仅花掉了招商局34.4万余两的盈余,对招商局的股本金500万两也未付分文利息,船舶未提折旧,保险费不归招商局,而是归旗昌;此外,旗昌还擅自将招商局大沽驳船等作价11万余两卖给了外商。

在收回局产的这一年,招商局虽然尚有11.5万两盈余,但由于受旗昌的盘剥,“局款一空如洗”,不得不向外商借债度日。

内部管理上的纠葛、“倒账风潮”中股价暴跌、“售产换旗风波”后经营困难,使得仁和、济和两家保险公司的合并已经势在必行。

1886年2月,仁和与济和两家保险公司召开董事会,经协商,决定将仁和、济和合并为“仁济和保险公司”,资本金为100万两,重新推举8名董事。新公司名义上实行独立,实际上仍按照原来所订章程,“由商局代办”,股份仍存招商局,“听商局挪用”。也就是说,新合并而成的仁济和保险公司事实上仍隶属于轮船招商局。

1886年6月,经李鸿章批准,道员朱极仁奉派驻招商局,专门办理仁济和事务。

仁济和保险公司成立后,其活动范围仍以招商局为基地,但业务范围已不再局限于招商局自身,其董事会成员也来自社会各个层面。1889年,公司的董事依次为:轮船招商局督办盛宣怀、会办马建忠,麦加利银行买办韦华国、柯化威洋行买办郑秀山,汇丰银行买办唐国泰,茶商姚锟及萧郁文、欧阳煌等人。1891年,著名实业家经元善、招商局商董陈猷也担任了该公司董事。该公司创办人徐润,虽未担任董事之职,但他作为投资15万两的重要股东,在公司也有较大的发言权。

仁济和的成立,为困顿中的招商局带来了大笔流动资金。1886年,公司创办股本金100万两,除存开平矿务局30万两、存各银行10万两外,实存招商局60万两;1887年,公司股本存招商局50万两,其余50万两分别存在开平矿务局及外资银行;到1891年,公司存招商局股本仍为30万两,另存机器织布局30万两,其余存开平矿务局及汇丰、有利、惠通等外资银行。仁济和将大量股本金存入招商局,使得招商局增加了一笔可以常年使用的流动资金,招商局则付给该公司5.6%的年息,可谓互惠互利。

业务经营方面,由于外商的激烈竞争,使“保险愈跌愈贱”。仁济和保险公司虽然接受旗昌洋行的额外保险,“而各洋行之额外保险,绝无予我者,故外筹招徕,几无妙术”。仁济和公司从创办到1891年,每年保险业务净收入只有几万两,除去酬劳奖赏及其他开销,经营5年,净得公积11.3万余两,即每年转入积累的净额仅2.26万两,占股本总额的2.26%。由于再投资的份额过小,公司很难依靠自身的力量进行积累,资本总额也就长期未能增长。

从创办保险招商局、仁和保险公司、济和保险公司,到重组为仁济和保险公司,这就是招商局在中国近代历史上对民族金融业的贡献。

正是有了这一系列保险机构的创建,中国近代民族金融业告别了零的历史,民族航运业、民族金融业也打破了被列强垄断的局面,民族工商业也由此多了一个与外资一决高低的舞台。

中国通商银行诞生记

“汇丰借款”事件

如前所述,招商局之于中国近代金融业的另一大贡献,就是于1897年创办了中国近代第一家民族资本的商业银行——中国通商银行。

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后,随着“五口通商”后中外贸易日趋繁盛,外资银行陆续进入中国。史料显示,最早进入中国的外资银行是1847年(另一说法为1850年)英国商人在上海设立的丽如银行;19世纪60年代,汇丰银行在上海开设分行。以英资银行为主导,在随后的60年时间里,法、日、德、美、俄、比、荷等国银行纷纷在华设立分行。截至20世纪初,已有15家外资银行在中国营业。

这一时期,外商还与华商组建了许多合资银行,如美丰银行、震义银行、中华懋业银行、义利银行、华法银行、华威银行、中华汇业银行等十余家。

这些外资银行与合资银行在各地纷纷设立分支行,使得中国各大商埠外资银行林立,形成一个庞大的金融网络,垄断了国际汇兑业务,操纵着中国的外汇汇率,谋取了巨额利润。

不仅如此,外资银行还以中国市场为对象,各自发行钞票,这些钞票都可以在中国境内畅行无阻地流通使用,成为列强操纵中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工具。

由于外资银行资金实力雄厚、信用较高,且可以避免战乱,中国政府有大量款项存于外资银行,众多中小储户也是趋之若鹜。中国人的白银换来的是外资银行的纸币,中国人不仅损失了存、贷款利润,更将金融权、财政权置于外资银行手中,甚至凡是涉及金融的改革,如未得到外资银行的同意,一律难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