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杜鹃

郭沫若。

杜鹃,敝同乡的魂,在文学上所占的地位,恐怕是任何鸟之所不能及。

我们一提起杜鹃来,便好像有说不尽的诗意在眼底缠绵。

它本身不用说,已经是望帝的化身,但它时而又幻形为薄命的佳人,时而又幻形为忧国的志士,声是满腹乡思,血是遍山踯躅,可怜,哀惋,纯洁,至诚……这在国民的感情中是成了爱的象征,这爱的象征是成了国民的感情。

而且,这感情还超越了“国民的”之范围,东方诸国大抵是受了传染的。例如日本,杜鹃在文学上所占的地位,便并不输于本国。

然而,这实在是名实不符的一个最大的例证。

杜鹃是一种灰黑色的鸟,毛羽并不美,而它的性质尤其专横而残忍。

这鸟是不砌巢的,也不孵卵哺雏,在生殖季节只产卵于莺巢中,让莺替它孵化哺育。鹃雏较莺雏大,在将长成时甚且比莺之亲鸟尤大。鹃雏孵化后,每将莺雏挤出巢外,听其号寒啼饥而惨死,而自己则独霸着莺的哺育。莺受鹃欺而不自知,劬劳着哺育着比自己还要大的鹃雏,真是一幅令人不平,令人可以流泪的情景。

想到这些实际上来,觉得杜鹃这鸟子大可以成为欺世盗名者的标本了。然而,杜鹃不能任其罪。杜鹃是与生俱来的杜鹃,它并不曾要求人把它认为佳人志士。

人的智慧究竟和莺也相差不远,全凭主观的意象而不顾实际,有无数的人面杜鹃被哺育着,通乎去来今的三世。

1937年1月13日。

【鉴赏】

初读此文,我们还以为是品读一篇随笔,其实这是一篇简短优美,立意新颖的散文。

立意就是人们写文章的出发点,这个出发点要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溶合于其中,敢讲别人没有讲过的话,讲自己独特的思想。作者是文坛大师,对于此道自然注重,“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这篇文章就是很好的体现。

“杜鹃”自古以来便是文人志士笔下的“宠儿”,它被他们寄托了无限的情思,是世间一切美好事物品行的象征。作者在文中也提到了它是“望帝的化身”,它是“薄命佳人”;它是“忧国的志士”。它的性情是“可怜哀婉”,它的品行是“纯洁和至诚”,以至连邻邦日本都深受其影响。

照理说,这样集无数优点于一身的鸟儿是应当值得我们“顶礼膜拜”的,也不枉费无数仁人志士在它身上所花的笔墨。可是作者却笔锋一转:“然而,这实在是名实不符的一个最大的例证。”

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先前所说的一段话只是为了为后文作铺垫,作者其实并不认同以往人们对杜鹃的褒奖之辞,在作者眼里这是最大的“名不副其实”。

这句话既起到“点睛作用”,又同时为自己的观点作出了有力的铺垫,这样使文章结构紧凑、自然、衔接有序,没有要杂感。

作者接着用动物学的科学知识还原了杜鹃的“真实面目”,揭露了杜鹃的“专横”和“残忍”的本性。这主要体现在杜鹃是由其是母将其“寄养”在莺巢,然而杜鹃却将“养母”的孩子“挤出巢外”,任其“号寒啼饥”而死,从而独享“养母”的哺育。这样“专横”和“残忍”的鸟儿还值得人们为之景仰,为之“顶礼膜拜”吗?可是“莺受鹃欺而不自知,劬劳着哺育着比自己还要大的鹃雏”,这句话读来更让人“心酸不已”,世上再没有比这更令人伤感的的事了!同时这句话也给人们以警策,告诉我们须有一双分辨社会纷乱状况的“眼睛”。

然而我们能把“欺世盗名”的帽子扣在杜鹃头上吗?作者认为杜鹃“不能任其咎”,“杜鹃只是与生俱来的杜鹃,它并不求人把它认为佳人志士”。这个过错由谁来承担呢?作者“人的智慧和莺也差不远,全凭主观意象而不顾实际”,这句话点明了文章主旨,指出了应该由人们自己来负责任,人们总是睁一双迷茫的眼,只凭自己的主观臆测而推断事物的好坏,根本不愿意究其本源,透彻明了的去看问题,那么犯错也在所难免了。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我们阅读此篇文章应该结合一下时代背景。

《杜鹃》这篇散文写于1937年1月。

这时“日寇”尚未全面侵华,蚕食与染指华北地区,其侵华野心已“昭然若揭”。我们都知道,日本在唐朝时就派大量留学生来我国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可以毫不虚夸地说,我国对日本是有“哺育之恩”的,可是这只“杜鹃”长大变强壮了,却反过来要侵害哺育它的“莺”了。

这里的隐含意义就是日本侵略者是“忘恩负义,专横而残忍”的杜鹃鸟。

同时作者也警示我们不要对“杜鹃”放松警惕而自甘为奴。如果了解这一情况,我们对本文作者的写作意图就一目了然了。

(洪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