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利立浦特游记 (6)

值得强调的是,这些大使需通过翻译与我交谈,倘若说,两帝国的语言和我们欧洲任何两个国家的语言有什么有相似之处,那就是彼此间存在极大的差异,而各国都对自己的母语极尽夸张赞美之能事,赞其如何美丽有力,对邻国的语言却公然鄙视。我们的皇帝凭借夺了人家舰队而取得的优势,非要对方用利立浦特语递交国书并致词。同时也得承认,由于两国间的贸易往来频繁,彼此又常常接受对方的流亡分子,此外两国都有互派贵族及富家子弟赴邻国留学,以开扩眼界了解异国的风土人情;所以官员贵族和沿海一带的商人海员几乎无人不精两国语言,这一点,我几星期后去晋见布雷夫斯克皇帝时有所发现。当时敌人对我居心不良,加之又有各种不幸之事缠身,但归根结底这次晋见还是一次愉快的经历,我将在合适之时向大家详细报告。

读者也许还有印象,在签订恢复自由条约时,对于其中的几条我颇不满意,因为这几条实在令我难堪,只是当时我急欲重获自由才勉强屈从。现在我是那个帝国地位最高的“那达克”,再履行条约规定的义务未免有失身份,但公平的说,皇帝后来也从未提起要我做那些事。然而,时隔不久我就得到了一次为皇帝效劳的机会,至少我当时认为我是立了一大功。一天半夜,有几百人在我门口呼喊的声音把我惊醒了;因为突然惊醒,我有些提心吊胆。我只听有人不停呼喊:“布兰格兰姆!”马上从人群中挤出几位朝臣恳请我快快进宫,原来有一位宫中女官不小心,看传奇小说时睡着了,以致皇后殿下的寝宫失火。我立即起床;当时已命令众人为我让出了道路,好在是个月明之夜,我未踏伤一个人,一路小跑赶到皇宫。

寝宫墙上梯子已竖好,水桶也已备齐,可是水源却还颇有距离。水桶也只抵针箍大小,尽管可怜的人们以最快速度一桶桶供水,无奈火势太大,无济于事。我本可以用我的上衣轻易灭火,可惜我匆忙之中忘了带来,只穿一件皮背心。事情之惨似乎已毫无希望,要不是我忽然计上心头(这种时候并不多),那么这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势必将烧成平地。前一天晚上,我喝了很多一种名叫“格力姆格瑞姆”的美酒(布雷夫斯克人管它叫“福禄奈克”,但及不上我们的酒),这种酒利尿效果很好。更巧的是在那之前我还没有撒过一次尿。于是我马上靠近火焰,呆了一会儿,我全身被烤得暖烘烘的,一肚子的酒马上变成了尿。我狠撒了一泡尿,撒得又正是地方,不到三分钟火就全熄了,这么着,这座耗费巨资长时建造的宫殿才幸免于难。

我回到住处时天已拂晓,并没有向皇帝道贺。要知道虽说我立下了一大奇功,但皇帝会不会反感我这种建功的方式却很难说。根据该国法律,任何人无论地位高低,只要在皇宫区域内小便,一律以死论处。不过,我稍微放宽了心,因为皇帝给了我的一纸通知,他说他将诏令司法部正式赦免我无罪,但正式赦免证书我一直没能拿到。据我私下探听,皇后极为痛恨我的行为,她已经搬入了另一处离该地很远的寝宫,而且她坚决不让重修被烧的宫殿,她永远不会再住进去。此外,她还在她的心腹面前发誓,说她一定要报复我。

第六章 (1)

有关利立浦特国的居民:他们的学术,法律,习俗和他们教育子女的方式——作者在该国的生活方式——他为一位贵夫人辩护。

虽然有关这个帝国的一切,我将另外专门撰文详细描述,但为满足读者的好奇心,我还是愿意在这里先介绍一些大概情况。通常来讲当地人身高不到六英寸,而其他动植物高度都有与之相称的比例。比方说,马和牛最高能达到四五英寸,绵羊大约一英寸半,鹅大概就只和麻雀一般大,依次类推,直到最小的种类我的肉眼几乎不可见。不过大自然使利立浦特人的眼睛已经适应了他们眼前那微小的一切,他们能看得非常真切,只是看不太远。有一次我饶有趣味地看了半天一位厨师拿着一只还没有平常苍蝇大的百灵鸟剃毛,另一次我看到一位年轻姑娘在用一根细不可见的丝线在穿一枚微不可观的针——这些都说明他们对近处的东西有着敏锐的视力。他们那儿的树最高大约能有七英尺,我是说皇家御花园中的那几棵,我攥着拳头往上伸能勉强够着它们的顶端。别的东西也可以按此比例推算,比如蔬菜之类,这便请读者诸君自行想像吧。

他们的学术怎样历史悠久,各学科怎样高度发达,这里我就不加赘述。不过他们的书写方式很特别,既不像欧洲人那样从左往右,又不像阿拉伯人那样从右往左,也不像中国人那样从上往下,而是如同英格兰的太太小姐们,从纸张靠下的一个角往它的对角斜着写。

他们的丧葬风俗中,安葬死者时使他们的头直直向下。他们认为在一万一千个月之后,所有的死人都要复活,此间地球(他们说是扁平的)会上下翻个翻儿,如此埋法,死人复活时就刚好是稳稳当当地站着了。他们中有学识的人也承认这种说法荒诞不经,但作为一种传统习俗它仍在延用。

这个帝国有几种法律习俗非常特别,与我们亲爱的祖国的法律大相径庭,若非如此,我真想为他们说些好话:但愿我们也能执行这些法律。首先,我将提到的关于告密者的法律。背叛国家的所有罪行都要处于最严厉的刑罚;但是,如果被告能在开审时辩明自己清白无罪,原告就会立即被处死,落得悲惨下场。无辜的被告还将从原告的财产和土地中获得四项赔偿:时间损失、危险补助、监禁赔偿以及辩护费用;倘若原告的财产不够赔偿,则由皇家来负担大部分。皇帝还需公开赐予被告恩典,并将他的清白无辜宣布给全国人民。

这里的欺诈罪远严重于偷窃罪,犯欺诈罪的人多数都判处死刑。他们的观点认为,倘若一个人具备足够的警戒心,处事谨慎,同时不乏一些生活小常识,他就足以防范自己的财物被盗;然而老实人却没法防范老奸巨猾。人民需要不断地进行买卖,凭信用交易,如果我们纵容欺诈行为而不加以法律制裁,那么诚实的商人就要破产,流氓坏蛋反倒会大发其财。我记得有一次,我曾向皇帝替一个拐骗了主人一大笔钱的罪犯说情,那人奉主人之命去收钱然而竟携款私逃;我对皇帝说,这顶多算是背信弃义,希望能减轻对他的量刑。皇帝认为我太过荒唐,我拿来替他辩护的理由却恰恰最能加重其罪行,老实说我当时真无言以对,只好支支吾吾地表示各国都有自己不同的习俗。我承认,当时我确实难堪极了。

虽然我们常挂嘴边,赏与罚是政府行使职权的两大枢纽,但我从未见过别的国家能像利立浦特一样真正有效地把这一原则付诸实践。只要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在七十三个月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你就可以享受一定的特权,根据不同的地位及生活状况,从为此专设的基金中领取一笔相应的款子;同时获得“斯尼尔普尔”或“守法者”的称号,不过这个称号不能传给后代。我告诉他们,我们的法律根本没有奖赏,只有刑罚,这些人认为这是我们政策上的一大缺陷。屹立于他们法庭上的正义女神塑像有六只眼睛,前后各两只,左右各一只,象征她谨慎而全面;她右手提一袋袋口敞开的金子,左手执一柄尚未出鞘的宝剑,象征她喜赏不喜罚。

在选拔各项事务人才时,较之卓越的才干,他们更重视优良的品行。他们相信,既然人类须要政府,那就意味着人类的普通才能足以胜任政府的各项职务,况且上帝从未把公共事务的管理弄成一件神秘活儿,使得只有天才才能了解,而天才在一个时代里也难出一二。相反,他们认为真诚、正直、节制这些美德人人具备,大家只需实践这些美德,加上经验和为善之心,就可以为国效力(不过还需一段时间学习)。可是一个没有德行的人,他们认为其再才高八斗也不靠谱,任何事儿都不能托付给这样的危险分子。一个因好人的无知而犯下的错误,至少不会像那些道德败坏、故意贪污的人的错误那样给公众利益带来致命的危害,要知道手段高明的人更能加倍地徇私舞弊,更能巧妙地掩饰其罪恶行径。

同时,不信上帝的人也不能在政府谋职。要知道,既然皇帝陛下自命为上帝在人间的使者,那他所启用和提拔的人如果居然不承认上帝存在,利立浦特人以为,这无异于自扇耳光。

在说到上述以及如下一些法律时,读者应当明白我指的只是他们原先的制度,并非后来那臭名昭著的政治,这些人已经由于人类堕落的天性陷入腐败之中。读者要注意,那些凭借在绳子上跳舞而获取高位、因在御杖上下跳跃爬行而赢得皇恩殊荣的奖章的诸种卑劣行为都是由当今皇上的祖父首开先例,而随着党派之争越演越烈,它们才达到了眼下这样的高潮。

如我们在书上读到过的某些国家一样,他们认为忘恩负义应判死罪,理由是:那些以怨报德的人理应是人民公敌,他们对恩人都要恩将仇报,对人类便会更加恶毒,这种败类根本不配苟活于世。

看待父母和子女之间的责任问题时,他们也和我们完全不同。男女结合乃为了传宗接代、延续香火,这是伟大的自然法则,对此他们倒没有异议。但照利立浦特人看来,男女完全由于性欲之需而完成交合,这一点上人类和其他动物如出一辙;出于同样的自然法则,父母对各自后代极尽呵护爱护之能事,但他们以为,孩子绝对不必因父亲生了他、母亲领他出世,就应对父母尽什么义务。试想人生如此悲惨,生儿育女本身并无益处,当做父母的相遇相爱,一门心思都是情情爱爱,也压根没想到要生儿育女。根据诸如此类的种种理由,他们认为子女的教育绝不可以交给他们的生身父母。因此,每个市镇上都有公共学校,除了农民和劳工,所有父母都必须把年满二十个月的儿女送到学校里去受教育,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个年龄的儿童基本上能听从教导。以适应不同的层次和性别,学校也分好几种。学校里有经验丰富的教师,他们训练孩子们各自的生活方式,既能与其父母地位相符合,又能符合他们自身能力和爱好。

我先谈谈男校,再谈女校。负责接收名门望族子弟的男校,配有很多庄重而博学的教师,每名教师的工作都由几名助教协助进行。在吃饭穿衣方面,这些孩子都极为简朴,他们接受荣誉、正直、勇敢、谦逊、仁慈、信仰、爱国等原则的熏陶,除了短暂的吃饭睡眠时间和两小时的娱乐时间(包括体育活动),他们的其他时间都被安排得满满的。四岁以前,由男仆伺候他们穿衣,四岁以后,无论出身多么高贵都得自己动手。至于女仆,她们年纪相当于我们的五十来岁,只干最粗贱的活。孩子们不许与仆人交谈,只许在教师或助教的监督下,一小伙或一大群地集体活动,这样他们就免于像我们的孩子那样在幼年时期就沾染上种种恶习。

第六章 (2)

父母每年只有两次来校看望孩子的机会,探望时间仅为一个小时,见面与分别时他们可以亲吻自己的孩子;但他们不能和孩子窃窃私语,或者爱抚孩子,也不准带进玩具糖果啊此类的礼物,他们探望时总有一位教师在场监护。每个家庭都必须及时缴付孩子的教育费和娱乐费,否则将由皇帝委派的官吏强行征收。

同样的管理办法,也适用于那些负责接收一般绅士、商人、小贩和手艺人子弟的学校。不过,那些打算去做生意的孩子到了十一岁,就要离校去当学徒,而贵族子弟则继续留在学校直到十五岁(相当于我们的二十一岁)。不过,最后三年的管教也就逐渐宽松了。

女校里的贵族孩子也接受与男孩子大致相同的教育,只是她们是由容貌整洁的女仆伺候穿衣和梳理打扮,不过总有一名教师或者助教在旁进行监督,直到她们年满五岁能自己打理时为止。这些女仆倘若擅自给女孩子们讲一些吓人的蠢故事,或者玩那些我们的侍女所惯于玩弄的愚蠢把戏来给她们取乐,一经发现,就得鞭打着她们全城游街示众三趟,再监禁一年,最后流放到这个国家最荒凉的地方。因此,男孩女孩们都一样不愿做懦夫和蠢材,认为这最为可耻,并且他们轻视一切不整洁端庄的打扮。我发现他们的教育没有因性别不同而有所差别,只是女子的运动不像男子的那样剧烈,女孩子们还要学一些持家理财的方法,她们所研究的学问范围也稍微小些。该国人奉信:既然不可能永远年轻,贵族人家的主妇就始终应该是一位通情达理、和蔼可亲的伴侣。他们认为女孩子到了十二岁就该出嫁了,这时她们的父母或监护人领她们回家,离校时对老师自是千恩万谢,与伙伴也每每是依依惜别。

层次略低的女校里,女孩子们学习各种适于女性并符合各自不同身分的活儿。打算当学徒的也是七岁退学,余下的则留到十一岁。一个小户人家倘若有孩子在这些学校里学习,每年除了要交纳最低限度的学费,还要拿出他们每月收入中的一小部分作为孩子的一份财产,由学校的财务人员保管,因此所有父母的开支都受到法律限制。利立浦特人认为,人类为了发泄一时的性欲弄出个小孩子,却完全要由公众负担教养也未免太过不公。至于有身分的人,也需依据个人情况保证拨出一定款项留给每个孩子,这部分基金,学校将永远奉行勤俭之原则,公平地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