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2009江苏卷:品味时尚】

“人们追逐时尚,不是因为它适合自己的气质,而只是因为大家都是如此。”

请以“品味时尚”为题目,写一篇文章。

要求:①自选角度,自行立意。②除诗歌外,文体不限。③不少于800字。

“囧”字当道

时尚是什么?LV?Prada?普通意义上来说,穿上这些,喝上个星巴克,就是时尚人士了,可那是对于有钱人来说的,像我们这样的穷学生,有何资本去品味那种时尚?所以,无奈之余,我还是来品味品味从去年开始到现在网络上流行的一个字吧:“囧”!

说到这个字,我还真是囧。记得我上初中时,隔壁班里有个傻妞,你说她傻吧,其实她也不傻,她也知道爱美,也知道暗恋男同学。傻妞住在我家附近,听说,是小时候玩耍时摔坏了脑袋。傻妞剪了一头齐齐的短发,冲谁都爱呆呆地笑,笑的时候会露出洁白的牙齿。从我认识她开始,她的发型就一直没变过,直到我高中快毕业,她依旧保持着这个造型。

傻妞爱和人说话,但却没多少人爱理她,理她的,却也都是调侃的。我想大伙不愿怎么理她,是因为她总会说出一些让人很囧的话。我就领教过。

有次,我和傻妞在浴池里不期而遇,傻妞很激动,上来就问我:“XX,你也来洗澡呀?”

我笑笑答她:“对,天冷了,在家洗会着凉。”

傻妞用毛巾擦了擦脸,笑眯眯地问:“你自己一个人来的吗?”

我摇头。

傻妞又问:“那是跟你爸来的还是跟你妈来的?”

我:……

囧。

还有次,我记得初中时,傻妞偷偷和我说,她喜欢上她们班冷酷的D帅哥,说的时候表情很雀跃。后来,有人看D帅哥不爽,拿着木棍子揍D帅哥,于是,我们傻妞英勇奋起,扑在D帅哥身上,替他挡了好几棍子。原本在一旁的我以为傻妞终于等来了爱情的春天,感动绝对可以融化冰冷的心!孰知,等那人打爽了离去时,D帅哥却嫌恶地一把将傻妞推倒在地,嚷了句:“滚!傻子!谁让你救!一边凉快去!”就拍拍屁股走人了。傻妞呆呆地愣在原地,半天没说话,眼睛里面噙着泪水,望向我。我心疼地跑过去,抱起傻妞,看着她被打到有些支离破碎的身体,一边帮她揉着,一边揪着心骂:“该!谁让你去救那个没良心的小白脸。现在屁股打开了花都是你活该!”

傻妞撇着嘴,半天不吭声。良久,她摸摸我的脸,问:“X,你帮我闻闻,我屁股上的花香不香?”

我:……

囧。

从傻妞身上,我深深地体会到“囧”字无处不在,“囧”事源源不断。囧,其实,也是一种新型时尚!

2009年,让我们一起来时尚吧!

囧吧,囧到天昏地暗,囧到海枯石烂!

点评:考生发挥了其搞笑之能,加其亲身经历,用说故事的手法将“囧”字刻画得淋漓尽致。“囧”字,已经成为当下最流行的字体,所以,“囧”字也是时尚的,是大众都能品味的时尚。

品味时尚Ⅰ

作为一个有品位、高素质的高中生,我自然喜欢的都是原汁原味的时尚生活。对我来说,我不是用最高科技的,就是用最原味的。至于这中间状态的,我是不屑一顾的。时尚这种东西,我从来不需要品味,因为我就是时尚的模板。

我们的学校建设太落后,竟然没有给学生建停车场。只能和我们那开自动挡的校长停在一起。我觉得我们这些驾驶者的脸全部被这些开自动挡的人丢完了。如果你是个女人,你年龄太大或太小,你开自动波倒还情有可原。但你一个50岁的男人还开着自动波,难道就不觉得很丢脸吗?一个大男人开个自动挡,就像穿花带绣一样,搞得像个女人,如果我是他,我早就找个地洞钻下去了。

汽车,我只开法拉利,只开手动挡。

手机,在我的字典里从来没有过,在我家的别墅里只有摇盘式电话,本来早些年我如出门在外也用大哥大的,但我越来越发现大哥大越俗气了,早就不用了;

酒,我只喝凡尔宫的路易十三的白兰地。

打猎,我通常都会带着的佐登时代的毛瑟枪。

至于我的衣着,通常我每年都会去米兰的一个固定的裁缝店去定制我的西服、皮鞋。

当然,另一方面,我却要领先于潮流。

我的法拉利总是最新款的,我的别墅的科技含量可以说比中科院的离子加速器还要高一些,我的游艇经常更换,就是为了保持潮流上的领先性。

不过,这世上凡夫俗子太多,自以为时尚的人更多,其实,他们的所作所为,只会笑掉我的大牙。

比如那一天,我请一群同学去星巴克喝咖啡。服务生上了咖啡,我和同学边喝边聊。突然,听到门外响起了皮鞋踏地的声音,顺声望去,一个提着笔记本的高级白领走了进来了。

脚上穿的竟然还没到意大利DIEGO DI ROCCO档次,我登时就起了鄙视之心。

我强忍着继续和同学聊天,突然又听到键盘的嗒嗒声,循声望去,原来是那个白领在星巴克里在桌子上打开了笔记本电脑。

我登时被这一幕惊呆了,我真的简直要大声笑出来了,如果附近没人,我一定笑得肚子痛,竟然有如此滑稽的场景。那个白领显然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很出丑了,还扬扬得意地在那里打字,打一会儿又拿起咖啡喝一下,有时还假装沉思般的手里拿着杯子望着屏幕看,很大声地打字,生怕别人没听到。

我端过一杯咖啡就泼向白领,白领被我泼晕了,好久回过神来,说:我好好地喝着咖啡,你泼我干什么?

我骂道:像你这样没品位的人,我是第一次见到,竟然在星巴克里打开笔记本电脑,你不觉得很丢脸吗?难道你就不怕熟人看到吗?

白领说道:我爱到哪用就到哪用,你管得着吗?我的笔记本是两万多买的,你买得起吗?

我优雅地一笑,从口袋里就拿出20扎钱,堆在了桌上。

高级白领见了登时面如死灰,把笔记本砸了,把白色衬衫脱了,然后一言不发地走掉了。

众人纷纷对我起立鼓掌。

真品味与假品味,高下立见,我最恨这种假装时尚,凡是让我看见假时尚的凡夫俗子,我一定会狠狠地教训他的。

因为这是对品味时尚的最大污辱。

点评:对于钱太多的人,只能让他分最低。阅卷老师在卷子上画了个圈之后,就羞愧地钻到桌子底下去了。他们恨,命题的为什么出了这样一个要命的试题让学生侮辱他们。古语道:不患贫,而患不均。今天看来,不怕土,就怕比。

品味时尚Ⅱ

从小到大,没有看过一本时尚杂志,穿的用的也都跟时尚挂不上边,所以只能说说我们村里的时尚事了。

隔壁的小强(不是蟑螂),是我初中同学,没有读高中就去北京打工了。年底回来时头发变了颜色,真是五颜六色的,而且最酷的是头顶的头发都能直直地站起来,很是精神抖擞。他这造型,吸引了村里甚至是邻村很多少姑娘的目光,眼里全是那种羡慕和暧昧的神采啊。刚过年,听我妈说,就有人给小强介绍对象了。我妈说的时候,看得出眼神里也尽是羡慕。后来我知道,小强不过是在城里的郊区发廊里做小工,给人家洗头什么的。即使这样,在我们村里尤其是年轻人都很羡慕,不到正月十五,我们村里一半的小伙子头发都披上了颜色,据说是坐车到县城里专门染的,花费好像快100块了,乖乖,够我一个月伙食费了啊。我没有动过这脑筋,因为我家里穷,同时学校也不让这样打扮,我是个好学生啊。

还有就是二妮子,是我们村长得最好看的一个姑娘,小时候我还喜欢过她呢。她高中念了一半就辍学了,后来去了深圳,真够远的啊。过年回来时人更漂亮了,而且大冬天的也穿着短裙,这在我们村里绝对是开天辟地的事情。最关键的是,她出手变得分外阔绰,听说她还请她七八个不错的姐妹到县城最好的饭店里狠狠撮了一顿,花费传说在1000多块。虽然我知道当官的有钱的人一顿饭远远超过这个数字,可是在我们村这可以说是个天文数字了。自打这事后,我看到二妮子尽是仰望的感觉了。尽管村里有传言说,二妮子在深圳干那种见不得人的事情,可是现在人都是笑贫不笑娼,就连二妮子的爸妈还有弟弟都在村里挺直了腰板,一时尽显得分外妖娆,就差如此多娇了。过完正月十五,我们村十几个姑娘都跟着二妮子滚滚南下了。

再有就是二黄狗了,因为他排行家里老二,头发奇黄,所以村里人都这么叫他,我也不知道他真实名字,哪怕是小名也不知道。二黄狗在县城里做事,具体做什么人们众说纷纭,有的说给人家当保镖,有的说专门给别人要账,有的说是收过路费,反正都是比较强悍的活,普通人是不敢想的,也不敢问。二黄狗在我们村里很受人尊敬,大家说话都显得那么的小心翼翼,生怕一句说错了,给二黄狗把脖子给咔嚓了。也许就因如此,二黄狗是我们村很多小伙子的偶像,能跟二黄狗称兄道弟天天喝酒的,地位都飙升得到了令人恐怖的程度。听说前些天二黄狗竟然买了一辆十多万据说叫捷达的汽车,在村里成为了第一个拥有四个轮子专门供人享受的交通工具。

这就是我们村的时尚,我慢慢品味,心情好复杂。不知道自己如果考不上大学该怎么办,即使考上了,又该干什么。老师,您说呢?

点评:你最不该得零分,因为你说的是实话,而且是大实话。可能是阅卷老师是城里人,不知道农村的苦吧。苦了你了。让一切苦难都滚蛋吧!

杏花岭的时尚

在爸爸的老家杏花岭,流传着这样几句顺口溜:

杏花岭呀

好地方

人也杰呀,地也灵

山川那个秀美,绿水那个常流

杏花岭的人都很时尚

家家都在攒钱买彩电

有彩电很有面子

有面子就很时尚

去年冬天过年的时候,我们一家回杏花岭。当58岁的老村长见我拿着一个MP5的时候,就撇着嘴说,小狗蛋,你这电视早就该淘汰了,太小啦!俺们村儿二傻子家的彩电都比你这城里人的大!

村长大叔,你们都很时尚啊!我说。

哈哈,是啊!村长大笑,很时尚,所以就很河蟹!

看见没,家家户户都喜欢看新闻联播,关心关心国家大事,我们的村子呀,有希望!

村长的笑声未落,我便听得“Biu”的一声,一块石头飞奔向村长的脑袋。

“小李飞刀就是这样扔刀的,妈的,很时尚!帅死啦!”两个小孩子扎着高高的马尾辫从我身边掠过,我好像还听见她们说:这城里人拿的电视真小,肯定是过时了……

点评:怪不得你得零分,首先字数都不够800。还有,买彩电这种过时的事儿你也好意思拿出来说?现在都什么时代了?甚至连彩电这个词都没有了,你们老家真是个神奇的地方。